[問題] 請教一個持分土地的問題
大家好,小弟有一個持分土地的問題想上來請教大家
小弟父親在鄉下有一塊土地,看了謄本之後才知道是持分的
而且權利部分滿有限的,因為現況使用上
我們是確實使用某一塊區域範圍,並沒有真的從事經濟活動
或許也是這樣才相安無事。
該地的謄本(有兩本)摘要如下:
第一本:
土地登記第二類謄本
XX鎮XX段1037-0000地號
地目:旱 面積:5880.81平方公尺 使用分區:山坡地保育區 使用地類別:暫未編定
土地所有權部:
小弟父親
權力範圍:7000分之989
其他所有權人7位(其一為國有財產局{接管})
第二本
土地登記第二類謄本
XX鎮XX段1035-0000地號
地目:旱 面積:10558.53平方公尺 使用分區:(空白) 使用地類別:(空白)
土地所有權部:
小弟父親
權力範圍:7000分之989
其他所有權人7位(其一為國有財產局{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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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該地似乎是繼承爺爺的,當初取得該地的原因似乎是公地放領
我的幾個疑問是---
1.這塊持分地,照理講除非有分管協議,否則我父親應該是沒有特定區域的權利
2.現在父親所使用的範圍(依現在無爭議的狀況下),是否能興建建物(農舍)或者其他
若不行,是否隨報隨拆?
3.現在使用範圍,是否有辦法能出租於法人(公司、行號)?
4.若於現有土地上種植經濟作物,是否將來會有爭議
感謝大家幫忙解答小弟的疑問
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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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4.109.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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