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美追肥咖 我擬修法讓銀行提供資料

看板home-sale作者 (tkr)時間11年前 (2013/01/14 09:06), 編輯推噓10(1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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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來源連結: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3/7634380.shtml 2.內容: 美追肥咖 我擬修法讓銀行提供資料 【聯合報╱記者薛翔之、孫中英、林政忠/台北報導】 2013.01.14 03:04 am 圖/聯合報提供 美國「肥咖條款」元旦生效,金管會預計最快今年上半年和美國簽署「跨政府協議」(I GA);金管會將研擬修改銀行法或個人資料保護法,讓國內金融機構可以提供客戶資料 給美方。 銀行主管說,按照現行架構,具有美國公民身份,且個人帳戶達五萬美元(折合新台幣約 一百五十萬元)以上,或企業帳戶餘額達廿五萬美元(約台幣七百五十萬元)以上的客戶 ,金融機構必須跟客戶確認姓名、地址、稅籍編號、帳號(在台銀行帳戶)和帳戶餘額等 資料。同時,銀行業也將詢問客戶,是否願意提供資料給美方。 銀行主管說,如果客戶屬於不同意提供資料的「不合作帳戶」,銀行將把所有不願提供客 戶的總戶數和總餘額,以不記名的方式,另外提供一分資料給美方。 不過,美國肥咖法案雖然已在元月生效,但部分關鍵內容還沒出爐,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協 理高旭宏指出,肥咖的「最終規定」預計在今年第一季出爐,其中最關鍵就是美國對「外 國轉付款項」的定義,以及「不溯及既往」的範圍。 銀行公會曾在二○一一年,針對國內七大行庫做調查,發現七大銀行資產達「一百萬美元 」帳戶數,每家平均有兩千八百五十八戶,但其中有許多可能不具美國籍、非美國帳戶。 有銀行表示,就算全體卅多家銀行每家都有三千戶「一百萬美元」資產帳戶加總共九萬戶 ,但扣除一大半不是美國籍帳戶,台灣可能受影響的肥咖大約兩、三萬戶左右。 金管會銀行局局長桂先農說,行政院已針對「肥咖條款」組成跨部會小組積極因應,但相 關方案仍在研擬中。目前已有英、法、德國、日本等與美國簽訂「跨政府協議」;官員說 ,台灣將採日本模式,金融機構不用再透過本地主管機關,但還是必須清查美籍客戶資料 ,將客戶資料直接報給美國國稅局。 3.心得或感想: 1. 2011年,銀行帳戶達三千萬台幣的有九萬戶...... 2. 這次事件後,很多人會傾向把現金藏起來,房地產抓穩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3.11.193

01/14 09:30, , 1F
這是真的 之前就說過了 銀行一直在頭痛要不要交資料
01/14 09:30, 1F

01/14 09:33, , 2F
前鎮子是先清查有美國籍的客戶 可是銀行"不會知道唷"
01/14 09:33, 2F

01/14 10:33, , 3F
我國對美國放棄尊嚴,美國對台灣的經濟犯是保護到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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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10:33, , 4F
放棄國家的尊嚴.不知能換到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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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10:35, , 5F
換到一批好便宜的牛肉(誤)
01/14 10:35, 5F

01/14 11:00, , 6F
3F拜託一下,最早投降的是瑞士的銀行和政府,是用它們做為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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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11:01, , 7F
來儆其它各國的猴,台灣何德何能,當排第一的雞?
01/14 11:01, 7F

01/14 11:01, , 8F
這種常識級的國際新聞已經是幾年前的新聞,竟然一堆人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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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11:12, , 9F
後來想一想應該更正,依私人銀行地位,美國是先殺瑞士猴,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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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了之後,有錢人跑去雞,美國才開始殺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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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12:19, , 11F
把現金藏起來, 第一個選項會是房地產嗎?
01/14 12:19, 11F
在鬼島有錢人的遊戲規則是這樣沒錯

01/14 13:06, , 12F
我的理解,第一選擇是債券--無稅變現快,但是華人有很嚴重的
01/14 13:06, 12F
我預估債券一兩年內沒搞頭 在加上台灣人超愛買房子不買很痛苦的民族性....

01/14 13:06, , 13F
不動產偏好, 除了金融概念很好的少數人以外, 房產順位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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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13:06, , 14F
很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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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說台灣是美國的一省,不意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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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不去查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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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13:21, , 17F
把動產變成不動產 怎麼會是藏現金 XDDDDDDDDDDDDDDD
01/14 13:21, 17F
當然要藏現金 稅是算收入收稅沒錯 問題是目前因為照美國規則 現金太多的帳號才會被報給美國 現金少的帳號連報都不會報

01/14 13:23, , 18F
現在是要查海外"所得" 又不是有資產就查扣
01/14 13:23, 18F
只查現金資產

01/14 13:26, , 19F
最終就是 只要你有美國籍 "總"資產超過100萬鎂 就要
01/14 13:26, 19F
房價沒算 而且房屋價值估價麻煩 我想以後也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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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適用富人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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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13:47, , 21F
樓上:他是只要你銀行裡資產超過一定數字(1M)就要銀行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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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13:47, , 22F
資料給美方, 依美國稅法為屬人主義, 只要有賺錢不管在哪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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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got it!

01/14 13:47, , 23F
都要依法申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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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14:05, , 24F
是啊~不過這所得如果台灣扣過稅了 美國還要再繳嗎?
01/14 14:05, 24F
要 美國就是缺錢想找錢

01/14 14:35, , 25F
你認為呢?台灣已經扣過稅了,台灣有把錢分給美國嗎?
01/14 14:35, 25F

01/14 15:41, , 26F
目前已有英、法、德國、日本等與美國簽訂「跨政府協議」,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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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15:42, , 27F
些國家都是放棄國家尊嚴?美國要的是具有美國公民身分的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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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而已,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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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中國早放話不甩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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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16:31, , 30F
如果你是雙國籍-台灣是屬地主義,在台灣或台灣公司產生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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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16:31, , 31F
得要繳台灣的稅, 美國則是只要你是美國人, 就算你在火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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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的所得也都要乖乖繳稅, 兩邊分開收, 所以雙國籍人在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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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16:33, , 33F
開公司賺的錢就會被兩邊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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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16:34, , 34F
換言之如果你雙國藉去美國賺外匯倒是只要繳美國不用繳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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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kr 來自: 111.243.9.121 (01/14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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