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央行盯炒房 祭三不已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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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內容: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君/台北報導】
預防歐債危機衝擊金融穩定,中央銀行放寬流動性,房市管制力道卻有增無減,近期陸續
發函給金融機構,明令房貸壽險、舊屋新貸和建商周轉金不得排除在房市管制措施之外。
央行祭出房市「三不政策」,以免投機客鑽法律漏洞,讓炒房風氣死灰復燃。
央行周四舉行理監事會,對於既有房貸管制將訂定更嚴格的施行細節,以免房價搭上寬鬆
貨幣順風車再喊漲;央行對台北市與新北市板橋、三重、中和、永和、新莊、新店、土城
、蘆洲、樹林、汐止、三峽、林口、淡水區實施房貸管制,同一名下第2棟以上房貸,成
數不得高於六成且不得有寬限期,房市「三不政策」的第一「不」,瞄準日益風行的房貸
壽險,明令以特定地區房產作為擔保辦理壽險房貸,貸款額度須計入房貸上限六成規定,
不得排除適用。
央行第二「不」,鎖定舊屋新貸案件,銀行須要求客戶簽切結書,聲明資金用途並非購買
特定地區房貸,若要購買特定地區房產,增貸及購屋貸款加起來不得超過鑑價金額的六成
,簽立切結書後客戶若違約,銀行須收回超出額度,此舉是為防堵投機客以舊屋新貸名義
籌措炒房資金。
除房貸外,央行對土地建築融資管控同樣不手軟,第三「不」,就是建商負責人不得適用
免附興建計畫規定。按央行規定,土地抵押借款未附興建計畫,銀行不得受理土地擔保借
款,且貸款額度不得超過六成五;若借款人向金融機構聲明,資金用途為支應個人日常生
活或理財周轉,不是用於投資、購買不動產或興建房屋者,可免附興建計畫。
擔心建商巧立名目向銀行融資養地,央行強調,借款人若是投資、購買或興建房屋相關產
業負責人,就不得適用此規定,央行從嚴控管房貸,以斬斷投機客的金流,達到穩定房價
的效果。
3.心得或感想: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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