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疑問] 胡適在學制改革的角色

看板historia作者 (代天)時間14年前 (2011/11/20 00:05),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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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sdf1256 (guest)》之銘言: : 「第八屆教育會聯合會是1922年學制誕生的關鍵會議。目前學界研究有放大胡適調和功 : 勞的傾向。胡適較有威望,被選為審查會委員,也因與教育部代表熟識而被他們找到擬 : 定調和案,對教聯會學制案力促其成,功勞明顯,但斷定胡適對《壬戌學制》的審定與 : 頒佈起了決定性的作用則言過其實。」 : 胡適在北京政府教育部特派員來訪前,早就有力主調和,不要鬧翻的主張了 : 問題: : 1.胡適與當時的與會者,他們互動的相關情形是什麼啊? : 2.當時的教育改革過程中,決策時的衝突有哪些呢? 曾在教育學刊拜讀過名為: 民國十一年新學制釀成過程之探討 的論文,作者為何清欽,可以參考, 向各位鄉民分享如后: 探討以上兩個問題: 大略就是兩端:一端是民間教改團體與北京政府教育部官方改革學制主導權之爭 (如後述);另一端則為各省區教育會對於改革學制內容不同意見之爭辯。 先來說明後者: 在民國初年教改過程中,改革主張極為多元,百花齊放、百家爭鳴,學制有主張 三三制之外,四二制,二四制,五二制等不一而足,單以北洋政府教育部召集的 學制會議與民間召集的第8屆全國教育會聯合會,或是蔡元培與廖世承有關採取 四二制或三三制的論辯,足證國人確實各有主見,最後透過議決拍板定案, 故改革新制,完全是眾議的結果(參後述)。 在來討論前者,即關於民間教改團體與北洋政府學制改革主導權的衝突: 按新學制即壬戌學制是經過長時期的醞釀後才制定,那就不能單從民國11年 第八屆教育會聯合會來看,而要回溯前七屆教育會聯合會的一系列教改議案 談起:基本上,歷史事實就是民國11年學制改革是由下而上推動的。 袁世凱政府之後,中央政局紛亂,施政無能且地方各自為政下,各省區民間 教育團體適時肩負起地方教育的責任,補政府能力之不足。民國初年學制改 革過程,居於主導地位的,即各省區教育會聯合組成的全國教育會聯合會, 該會在每年1度的開會過程中,學制不過是若干年會中的1個議案。 民國初年最先提出改革學校系統案的是湖南教育會,時為民國4年,該案因妥當 性問題,且未必適合我們的國情...為慎重,決定各省教育會進行廣泛討論,提 出具體意見,期間歷經教育會將歷屆收到關於學制議案和會外意見書彙編成冊, 分送各省區教育會研究,至此,改革學校系統案成為全國教育界最重要的一件事 直至第7屆全國教育會聯合會於民國10年10月在廣州舉行,蒞會17省區代表共305人 共提出議案20,件有關學制之提案有11件,以廣東提案較為完備,審查時即以 廣東案為根據,並參酌比較其他各省提案,於同年11月2日3讀,終於將研究未決之 學制系統草案通過,陶行知稱為 "辛酉學制草案" 。 草案既然議決,即通函各省區教育會各高等教育機關,全國各報館,各教育雜誌社 披露並徵其意見:請於民國11年2月底以前覆知。如各省區認為可行,應擬訂各級 課程草案及實施方法,有試驗新制者,應將結果通告各省區,並報告下屆大會。 而從第1屆的初提議,到第7屆的草案決議,說明了修訂學制的最初主張是從地方 民間教育團體開始的。 第7屆全國教育會聯合會在廣州開會議決了新學制草案,大家都知道的:由於廣東 與北京是不相統屬,因而言論非常自由,終於在許多教育界名流竭力主張下,新 學制才得以産生。自從決議以後,不待教育部公佈,實行改革的省區很多,如廣東 、江蘇、直隸……等均有具體組織。廣東政府與北京政府既不通聲氣,所以第7屆 全國教育會議決的新學制案就沒呈送北京教育部啦。民國11年年6、7月間,另有一 民間教改組織中華教育改進社在濟南開會,關於改革學制議案,亦有7、8件。 北京政府教育部身為教育最高行政機關,眼見各地方脫離中央自辦教改,亦不得不順 勢決定召集學制會議。 此時在高恩洪兼教育總長的時代,於是通諮各省區來京舉行學制會議, 會議開會日期原定9月15日,還因報到不足法定人數,延期5日,至20日始在 教育部大講堂行開會式,到會者共58人,至30日閉會,計共開大會11次,議決 通過學校系統改革案、縣教育行政機關組織大綱案等9個議案,最重要的提案 當然是教育部交議的 "學制系統改革案" 。 但北京官方的 "學制系統改革案" 與前述 "辛酉學制草案" 是有相當差異的, 所以教育部並未立即公布,據聞係教育總長有意將本案送交即將於濟南召開 的第8屆全國教育會聯合會參考。 第8屆全國教育會聯合會召開日期距北洋政府學制會議的閉幕日期,才11天, 這1屆大會重要議案,也是學制問題。第1天會上,教育部特派員陳容、胡家鳳, 帶來學制會議的議決案和教育總長提交學制會議的原案,在開會之前,由主席 分給各代表教育部的新學制案有一段引子,內稱: 民國元年曾有一次教育會議,制定學制;現在隔了10年,已有修正的必要,所以 提出這個學制改革案云云。 事實上,教育部所召集的學制會議,本是因為去年廣州第7屆全國教育會聯合會的 新學制草案而召集的,但教育部卻刻意忽視,只提民國元年的教育會議,絕口不提 第7屆教育會聯合會的決議案,胡適在其記第8屆全國教育會聯合會討論新學制的經過 稱這一層已引起了許多會員的惡感,與會各省民間代表即有人直接向部派員開罵嗆聲 ,氣氛極度不融洽。 事後,教育部代表胡家鳳、陳容訪問了幾省代表,表達教育部希望聯合會維持學制 會議的原案,不要大更動的主張。稍明白當日情形的人,都知道根本不可能的,故 開成立會時,胡適即提出一種調解的主張,他說: 教育部召集學制會議時,完全打官話,全不提及廣東的學制草案, 好像他們竟不知道有第7屆聯合會議決新學制的一回事!教育部既 打官話,不睬聯合會;聯合會本也可以打官話,裝做不知道有學 制會議的一回事。教育部11年度的學制會議既可以直接到元年度 的教育會議,我們第8屆的聯合會也可以直接到第7屆聯合會。 但這樣彼此打官話,究竟終不成事體。我們為的是要給中華民國 制定一個最適宜的學制,不是彼此鬧意氣,所以我希望聯合會的 同人千萬不要再打官話了;還是老老實實的根據廣州的議案,用 學制會議的議決案來參考比較擇善而從,定出一個第三草案來, 把學制問題作一個總結束,呈請教育部頒佈施行。 第8屆全國教育會聯合會共有20省區,38位代表出席會議,部派員即利用 會後之餘,曾訪問浙江代表,解釋學制會議經過,審查會開會時,許倬雲 即宣言,願意把學制會議的議決案作為一種參考的底子,各省代表無異言 ,這個意思便成了審查會的一個原則了。陳容、胡家鳳到再到津浦賓館訪 問北京代表胡適、姚金紳,討論學制問題。部派專員他們已承認學制會議 原案不可能不被改動,卻希望改動越少越好,所以勸胡適本折衷調和的主 張用廣州案及學制會議案作底本,參酌各省的修正案草擬一個修正案。 胡適便與姚金紳,根據廣州原案,參酌學制會議議決案及江蘇省教育會提出 之修正案,比較研究結果,擬訂一個綜合修正案,精神全本廣州原案,文字 形式則比較諸案,逐條與部派員商酌,最後由胡適謄清稿,逐條下皆注明所 根據的底本,提出審查會,作為討論底本。 胡適所擬草案,參考廣州原案、學制會議議決案及江蘇省教育會提出之修 正案,似乎刻意避開第7屆教育會聯合會決議文。事實上,第7屆教育會聯合 會討論學制時,是以廣州教育會的提案為討論底本,忽略了 "7屆" 決議,豈 不等於重新來過??真是不知置 "7屆" 於何地??胡適主張調和,難處就在教育 部的的有意忽略 "7屆" ,遂以廣州原案替代,也算用盡心力了。 而胡適稱此一草案為審查底案,並自述其要旨下列幾點: 1.精神上大部分用廣州案,而詞句上多採用學制會議案。 2.初等教育一段,用廣州案,稍加修正。學制會議承認了山西提議的 7 年小學 ,今刪去。 3.中等教育一段,採學制會議案,以四二制為原則,以三三制為副則,但加一條「3 年期 之初級中學課程,應與 4 年期之初級中學前 3 年之課程一律。」 4.職業學校一項,採用學制會議的概括主義,而不用廣州案的列舉主義,圖上也用學制會 議案的斜線。 5.師範學校定為 6 年,依學制會議的圖表,6 年自為一欄,而不採廣州案,圖表上把前 3 年畫入初級中學的辦法。 6.高等師範只依舊制存在,不列入系統圖;刪去了學制會議降低一年的高等師範。 7.師範大學為單科大學之一種,收受高級中學畢業生,修業 4 年。 (學制會議對於師範大學的規定,最為不通。) 8.學制會議降低了專門學校 1 年,收受初級中學畢業生,這是和廣州案的精神大背的, 故仍依廣州案,提高 2 年。 9.大學一項,酌採兩案。 10.凡學制會議中顧全舊制之處,如甲乙種實業學校之類,皆改為「附注」 ,不列入正文。 11.學制會議有「注意」4 條:今採「選科」 「補習」兩條分入相當的各段。餘兩條:一論「天才教育」,一論「特種教育」 ,仍保存了,列為附則。 全案審查會場討論最激烈的是小學修業年限,中學校三三制或是四二制,高等 師範不列入學制等,審議結果,與學制會議的決議案不同,如:不承認學制會議 中7年畢業者得入初級中學2年級的一句,並且不列入學制;中學校仍回到三三制 為原則,四二制與二四制為副則,文句仍用廣州案;高等師範不列入新學制, 討論完,公推袁希濤、胡適、許倬雲三人起草,根據討論結果,修正胡氏擬的 底案,草成修正案,新增下列 2 條文: 1、中學校用三三制為原則,四二制為副則,但二四制不列入正文而加一附注「 四二制之中學校,其初級前 2 年得並設於小學校。」和,2、增列「師範學校得 單設後 3 年,收受初級中學畢業生」。再交付審查,都通過了。只有二四制不列 入正文的一項,不能通過。主張二四制最力的浙江代表經亨頤認為太無誠意! 後來刪去附注,仍把二四制列入正文為副則一。全案修正通過後,作為審查會報告案 提出大會。經過兩日,全國教育會聯合會召開大會,討論學制草案,除局部條文修正 外,大都照草案通過。 第8屆全國教育會聯合會通過的學制案,經教育部參酌學制會議議決之學制案內容為學 校系統改革案,由大總統黎元洪於民國11年11月1日公布頒行,迄今民國100年,這個 學制大體上已實行將近長達90年之久,終究是民間實質主導,北京政府僅取得頒布的 形式霸了。 ※ 編輯: kevinsong88 來自: 61.216.23.116 (11/20 00:31) ※ 編輯: kevinsong88 來自: 61.216.23.116 (11/20 00:43)

11/23 15:57, , 1F
我好佩服你
11/23 15:57, 1F
文章代碼(AID): #1EnzEndu (histor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