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泡泡染」新聞怎麼看?

看板hairdo作者 (no name)時間13年前 (2011/05/30 23:04),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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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剛好在查些資料,看到這篇文章,想到之前版上關於泡泡染新聞的爭議。 請看看專業皮膚科醫生的說法吧! ==================================================================== 文章來源:http://ppt.cc/GX1o 前一陣子有「泡泡染」的新聞 簡單說泡泡染就是有泡泡的染髮產品 而泡泡的來源是因為其中的界面活性劑(最常見是SLES) 而會添加這成分主要是染後會比較方便沖洗 但即使產品有清潔效果也不能當洗髮精使用 因為這類產品的風險遠比單純的洗髮產品高 這新聞出來後我看了一下相關報導覺得很有趣 因為每一家媒體的所使用的標題都不一樣 消費者看了不同的新聞後可能會有天差地遠的想法 以下就簡單的來分析一下 比較中肯正確的標題: 「泡泡染」像洗頭 廣告誤導很危險 聯合新聞網 - 010年11月1日 「泡泡染」廣告續查 業者:產品有許可證 聯合新聞網 - 010年11月2日 (中規中矩的呈現) 還需稍微修改的說法: 洗染同步廣告誤導恐有危險 泡泡染含化學染劑長期用恐禿 台視新聞 - 010年11月2日 (只要沒有產生嚴重的接觸性皮膚炎,大致上要變禿頭機會是很低的 如果真有這麼危險那有染髮的人不就都變成禿了) 洗頭輕鬆染髮 泡泡染恐致癌 華視新聞 - 010年11月2日 (雖然說化學染劑是有致癌疑慮的報告,但要誘發癌症以目前資料來看,是要相當長期 且大量接觸才有可能。只是在日常生活偶而使用的話應不需太擔心,當然可以少接觸對 身體也是好事) 染髮劑含化學藥 接觸皮膚傷肝腎 公視新聞 - 010年11月1日 (不知道這邊所指的”化學藥”是什麼?因為所有化妝品都含有化學成分啊! 此外染髮劑要傷肝腎的機會遠比過敏低,除非是喝下大量的染髮劑才可能發生) 染髮劑含PPD 易刺激皮膚引發過敏 聯合新聞網 - 010年11月1日 (PPD是有可能造成皮膚過敏沒錯,但以統計資料來看發生機會比香料及防腐劑都來得低 而且臨床上因為染髮造成嚴重頭皮過敏的也並非常見) 洗髮同時染髮 泡泡染髮恐誤導 臺灣新浪網 - 010年11月2日 (這類產品是染髮品不是洗髮品,所以不太能說是洗髮同時染髮) 泡泡染 衛署未核準 人間福報 - 010年10月31日 (是有核准這樣的產品) 以目前現狀來看新聞發布並沒有嚴謹的把關程序 加上新聞都喜歡SNG、線上訪問、快速完稿上稿、聳動且有衝突性的內容 於是很多需要專業審閱的新聞內容就會變得錯誤百出 加上衛生單位也沒有積極要求更正以正視聽 於是很多錯誤的訊息就這樣反覆流竄積非成是 從原本的空穴來風到後來的三人成虎到最後只能將錯就錯 現在媒體越來越多、消息越來越快 但大家離真相反而越來越遠對事實也越來越看不清 不是被錯誤不實的訊息嚇的半死 被一堆置入性行銷廣告訊息蒙蔽 也沒有多少人或單位想要參與這塊爹不疼娘不愛 吃力又不討好的化妝品新聞篩選工作 但如果就這樣繼續放任下去的話 媒體亂寫、亂報;大家亂看、亂聽;最後就亂買、亂用 這樣皮膚怎麼可能健康又美麗咧? 「泡泡染」像洗頭 廣告誤導很危險 【聯合報╱記者施靜茹/台北報導】 「來來來,染髮就像洗頭這麼輕鬆!」「瞬間上色」、「搓揉泡泡十二分鐘」、「洗染同 步」的「泡泡染」,泡泡染近來從日本一路紅到台灣,標榜染髮、洗髮一次搞定。但專家 警告,這類產品若當洗髮產品使用,很危險。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司科長張簡啟瑞表示,泡泡染的泡泡,最好只塗抹在髮絲上,應儘 量避免接觸到皮膚。 衛生署說,這類產品若當洗髮產品使用很危險。 「因為那是染髮劑,不是洗髮精的泡泡」,並非一邊洗頭髮,還可一邊染髮。 廣告裡,使用泡泡染模特兒頭上滿是泡泡,就像在洗髮一樣,讓不少消費者以為,染髮就 跟洗頭一樣,在頭皮上搓搓、揉揉,洗淨後即大功告成。 衛生署強調,從未核准過任何「洗髮染」合一的產品,消費者不能把染劑當洗髮精用。 張簡啟瑞說,化學染劑屬於含藥化妝品,須先取得許可證後才能進口、販賣,泡泡染也包 括在內,市面上一堆宣稱「洗兼染」產品,衛生署並沒有核准這類產品,坊間若標榜只需 洗頭就可讓髮絲變黑的「洗髮染」是不合格產品。 衛生署醫妝組組長劉麗玲說,如果泡泡染核准是染髮用途,還附帶有潔髮功能,基本上較 無大礙,唯消費者還是應正確使用。 張簡啟瑞說,這類泡泡染,如果含化學染劑,即屬算含藥化妝品,就得申請許可證才能販 賣,不能當洗髮精一樣販售,否則可依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最高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泡泡染」廣告續查 業者:產品有許可證 【聯合報╱記者施靜茹/台北報導】 2010.11.03 11:56 am 廣告強調「染髮就像洗髮一樣輕鬆」的泡泡染,衛生署昨天指出,近日將清查產品,是否 有標示或廣告內容超出原來核准範圍。 泡泡染只能染髮,不能洗髮。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科長張簡啟瑞說,泡泡染屬於含藥化 妝品,國內現在核准進口產品許可證有21張,國產產品許可證33張,核准用途全都是染髮 用。 張簡啟瑞強調,已請各地衛生局清查轄下這類泡泡染或泡沫染產品,其產品標示或廣告播 出的內容,是否超出原來的核准範圍,如果有就會開罰。 泡泡染業者、東安生技公司董事長包振力指出,該公司泡泡染髮乳產品,都領有衛生署含 藥化妝品許可證,播出廣告也經核准。包振力說,泡泡染產品約於3年前,由日本風行到 台灣及東南亞國家,產品特色為簡單、方便、快速染髮,節省都會男女染髮時間及金錢, 產品推出後,受大眾愛用。 包振力指出,該公司泡泡染髮乳,成分中的Sodium Laureth Sulfate 為界面活性劑,其 產生泡泡、清潔作用應無慮,且文宣廣告也未宣稱,可像一般洗髮產品天天使用。 目前台灣核准染髮劑含對苯二胺(PPD),必須為4%以下,包振力表示,該公司泡泡染髮 乳對苯二胺含量皆在2%以下,產品使用說明書也強調,用指腹在頭髮上搓揉起泡,勿用 指甲抓頭皮,避免頭皮受傷,產生傷口造成過敏反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182.207 ※ 編輯: tinallll 來自: 122.116.182.207 (05/31 10:10)

12/02 17:39, , 1F
整理的很用心 推推
12/02 17:39,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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