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Po]回覆董醫師之發文

看板hair_loss作者 (賈絲)時間3年前 (2021/03/25 18:03), 編輯推噓-2(023)
留言5則, 1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大家好,我又借朋友帳號來po了~ 感恩是最重要的事情我一定要寫在最前頭, 謝謝各位髮友的熱烈響應跟指教, 也謝謝董醫師終於願意撥冗給我專業的解釋, 事情往好的方向進行, 接下來有一則道歉、幾點聲明和遺憾,以及接下來的方向說明, 文長,最後面有結論。 =================前情提要================= 原代PO文章:[求助]實際植髮範圍與估價有落差該怎麼辦? https://www.ptt.cc/bbs/hair_loss/M.1614872207.A.972.html 董醫師回覆文章: https://www.ptt.cc/bbs/hair_loss/M.1615093783.A.60C.html =================底下正文================== 壹、道歉 我於03/04發表的文章中, 因為匿名不當的關係洩漏的諮詢師的名字, 在這邊道歉並修改原文之匿名方式。 但因為諮詢師在診所溝通及估價上都有參與, 事實陳述中不可避免會提到, 這邊還是需要將她保留於文中,在這邊說聲抱歉, 並謝謝版友的指教。 貳、澄清 (一) 回診 1.本人於術後109/12/16有進行回診討論,文章中都有提及。 2.03/02回診也是我本人主動於年前要求並約定之日期。 3.但誠如先前文章中提及,02/25因與診所未有共識,已告知店長不做回診動作。(原因下 面會說明) 4.也因此目前董醫師發文中之”未回診”為內部溝通不良造成的誤會。 (二) 申訴只針對範圍 1.不論是原本的文章或是消基會送往的申訴書,所有的訴求都是針對範圍不符,從未針對 根數做文章。 2.不論是我印象中的根數或是診所實際種植的根數都超過估價的根數,這方面我從未質疑 。 3.註記根數只跟”補做判定”有關,但關於密度一事董醫師的文章及公文回覆皆未解釋。 (三) 未使用”詐欺”一詞 (鄭重聲明) 不論是發文或申訴書中從未使用過”詐欺”這個字眼, 再次審視通話錄音及賴上面的紀錄也無從查證。 不太確定診所或醫師方是從哪裡看到的, 希望診所方可以釐清這個”誤會”。 (四) 手術線 1.手術前醫生依照其專業及技術重現估價時的髮線,手術當下十分確信醫生會完整重現。 2.然而,當下只有肉眼無法精確比對,只能確定相對位置。 3.如前文所述,疊圖比對後才確定範圍有誤差,並非自我主觀的先入為主。 (五) 不是要有賠償才回診 (鄭重聲明) 1.有關董醫師於文中陳述” 以上問題懸而未解,然李先生主張若不給出個賠償結論,他 是不會回診討論的”所指的賠償結論是指”關於範圍的誤差診所內部的結論。” 2.若董醫師依其專業比對出範圍沒有誤差,本人沒有任何理由索求賠償。 3.若範圍有誤差,但診所仍主張已種植到根數而不做賠償那也是內部結論,這也是目前消 基會診所方回文的主軸。 4.董醫師回覆文章中表示” 若有疑慮歡迎回診討論,如果有甚麼出入或誤解,我們都樂 於處理,並非如李先生表示,已承認但不賠償”,是非常模糊的回覆,誠如上一點所示, 診所目前不願賠償範圍的誤差。 參、遺憾 (一) 內部溝通不良造成”誤會” 即便本人已經於申訴書上詳實說明並舉證,且與畢店長進行電話溝通, 然而診所方(畢店長、董醫師、諮詢師)內部溝通極不通順,不但曲解客戶訴求˙更先入為 主的黑化客戶,造成種種”誤會”,甚是遺憾。 (目前診所方將董醫師擺在最前線,並且沒有盡力去消弭內部溝通造成的問題,是將自己 的員工切割在外的一種表徵,行文至此覺得十分感慨。) (二) 使用客戶之照片未先徵得其同意 本人於先前電話聯繫中就有向店長表示,如果董醫師可以做出比對圖佐證,分歧跟誤會絕 對是不攻自破,爾後董醫師的確也在發文中附上了比對圖,但我與觀文的各位髮友是同一 時間看到,並未事先知情,這點也是遺憾。 (三) 發文不精確不客觀連結至負面形象 雖然感謝董醫師撥冗發文回覆,但其回覆內容片面且有許多疑問都沒有做解釋,且於董醫 師發文後,塑造出本人為”帶風向、未回診、要求賠償”的客戶,已損及本人形象,並引 發部分版友於本人原po文底下質疑,十分遺憾。 (四) 診所方重視對外(ptt)解釋大於對內(消費者) 本人在發文之前皆未催促診所方,因為我知道診所生意興隆是十分繁忙的,所以一直期待 診所做好完善的準備,雙方再進行討論。 也因此在回診前確定診所方並未釐清訴求”在於範圍”,而執意在根數上面時,希望診所 可以先確定範圍是否有誤差、若有誤差該如何賠償等內部應該先溝通之事項,我才會再進 行回診。 但一直到0307ptt文章出來時,我才跟所有的版友同步看到回覆,且消基會公文也是0309 晚上才收到。 主觀感受是診所方比較在意對外之觀感,遠大於對內對消費者之處理。 肆、下一步 (一) 依據董醫師專業認可的標的(痔)做疊圖比對 1.雖然董醫師於0307之發文表示 ” 檢視李先生的合成圖,發現雖然眼睛對齊,但鼻唇輪廓乃至於耳朵位置都有落差 顯示 角度及縮放比例的誤差 因此我重新放大對齊面部特徵(痣的位置)(如附圖)”, 認可眼睛有對齊、痔是董醫師專業認可標的, 但在消基會公文回覆中卻表示本人的合成圖皆無重合,兩相矛盾。 2.在此依董醫師提出之專業判斷,以痔的位置做疊合圖,發現董醫師之比較圖因為要畫出 四條平行線,若其中一邊頭像置中,另一側頭像及會歪斜,造成痣點平行,但五官明顯落 差。 3.遂選用額頭明顯之3痣點做三角形,並疊合該三角形, 發覺可以疊合五官,並且還是有明顯的種植與髮線差距, 在此會以此為依據爭取範圍賠償。 (有關四條平行線無法證明兩邊為相等圖形之原理關鍵字是”全等圖形”) (比對圖我會回文給診所方,再po上來可能就要轉math版了QAQ) (二) 提出名譽、肖像權的補償要求 針對董醫師的專業回覆在此再次表達感謝,但文中”較激進的措辭”連結到有我個人特徵 的圖像(痣點)已明顯毀傷我的名譽及侵害我的肖像權, 不當的連結一定會影響我未來在相關產業的消費權益(植髮、皮膚、醫療等), 會於消基會回文中補加賠償訴求,希望診所方敢做敢當,勇於承擔。 (三) 明確回診條件 目前是術後3個月,也是術後建議回診追蹤的時間, 因為這些”誤會”我目前是沒有什麼信心回診的。 然而,我也知道要卸下心防並給診所機會解釋,所以在此設下的回診條件是診所方確定: 若有範圍差距的補償以及前面 肆(二) 的補償方式,實際執行後方考慮進行回診,希望診 所方可以顧及客戶權益積極處理,也是對診所的一大加分。 (四) 為保障診所權益,不會公開接下來診所方補償之方式及金額。 我了解診所方有可能顧慮到引發模仿或故意之行為,故在解釋上都有所保留,在這邊只要 診所方處理的方向正確且具有誠意,不會公開補償之方式。 感謝各位髮友耐心看完我的回覆, 由衷感謝, 再次謝謝借我帳號代po的友人, 希望我之後不用再為這件事發文。 p.s.手術成果的分享文之後考慮用其他媒介做紀錄, 希望有好成果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09.216.10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ir_loss/M.1616666580.A.16F.html

03/26 22:56, 3年前 , 1F
大家去植都沒問題 董醫師算細心認真了
03/26 22:56, 1F

03/26 23:08, 3年前 , 2F
目標4500根有達成 為何還要賠償?
03/26 23:08, 2F

03/26 23:10, 3年前 , 3F
合約數3930根 目標數也有達成 看不出來哪邊需要賠償消費
03/26 23:10, 3F

03/26 23:10, 3年前 , 4F
者的
03/26 23:10, 4F

03/26 23:12, 3年前 , 5F
每個人都去吵 這樣診所就不用賺錢了
03/26 23:12,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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