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好感動,竟然還有人記得我...

看板guitar作者 (彈藍調 救台灣!!)時間1年前 (2022/08/24 10:42), 1年前編輯推噓1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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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可以不要是在吵架的時候嗎!?XD ================================== hello大家好,我是olen~ 很久沒回來了,最近版上很熱鬧(好像已經熱鬧結束了XD) 熱鬧到我在站外也能夠收到一點資訊, 心血來潮回家看看,果不其然... 「您有新的信件」... 兩造事主都不約而同地寄信給我了,各有不同的需求就不多說了 總之我是卸任了什麼忙都幫不上(暗自竊喜...還好我卸任了XD) 今天才認真的看了這些內容,不過有些已經被刪除了內容只能自己腦補 反正對錯也很難判斷,我就不跳進去了, 但是白董寄信來說是想要請版主幫忙協調,我是想不到什麼我能做的事啦, 但是我也回了一篇信給他,所以我想就也順便轉上來好了, 反正我也不認識他,就當是公開信給大家參考囉。 ======以下回信內容====== 版主聯署中XD,我卸任版主很久了啦~應該幫不上什麼忙,先Sorry。 不過有一點意見可以給你參考~ 一般大的公司行號或是政府機關都有一個發言人的職位, 多半是設定第二大的那一位,像政府單位就是副局長、副分局長、副市長之類的 絕對不會是最大的那個自己出來說明, (真的老大出來說明的都是擬過新聞稿的,正常情況啦XD) 因為這樣如果副手說錯話的時候那還有救, 如果是老闆自己說錯話公關危機就比較大。 我之前不太了解這個案子,剛剛才稍微看完了那些內容, 所以我是建議就發個聲明就好,有錯的部分自己認一認, 有觀念不對盤的先找幾個朋友討論一下,看看你的論點站不站得住腳, 可以的話就敘述自己的原則跟論點(例如試琴禮儀、店家的底線、不要敲打、 不要穿有袖扣的襯衫...之類的),不確定、沒把握的就不要講。 不教而殺謂之虐...所以相關試琴規定要先自己釐清, 不要看到不爽的試琴態樣就擺臭臉, 因為沒講的話你也沒辦法去認定他是故意的, 大家都是玩家出身,所以一定也有很多不開心的試琴經驗, 但怎麼說都是潛在的買家,開店怕人試其實有點說不過去啦。 但是我覺得也不用這麼自認倒楣,覺得摔了一跤, 吉他版的人氣都不足以讓你之前為了他去申辦帳號了, 怎麼說都是小眾吧,遇到爭議就是改進的好機會, 就算真的得罪了原來的客人而失去訂單, 我覺得長久來看,大家還是會看到店家的本質的, 公道自在人心,有錯就認,展現誠意, 守住你店家的本分(品質、維修、售後服務...) 生意還是可以長長久久的啦, 有進步大家還是會看在眼裡的。 所以就繼續加油囉,以上。 ==========另外也給試琴不開心的另一方一點回饋============ 人都有迫切的時候,也許當下試琴的感覺不好上來找個出口, 但是想想家人正在醫院等著開刀的心情,得到一個道歉我想就算了吧, 「戰店家」本身就是一件吃力不討好的事情, 因為圈子很小,有人覺得不喜歡,但也有人覺得服務好, 你抒發的只是你的心情,但是你挑戰的是對方的商譽, 那個是值得跟你拼命的東西,所以會有很多人跳出來, 不管是動員的、還是本來的好友幫腔的, 很容易就擦槍走火了,得到了什麼嗎? 我是看不出來啦, 我只看到有人在cue版主死去哪了?都不用出來管事的嗎XD 所以放下吧!(不是說吉他,請拿回來繼續練習)~ 老生常談,但是局外人也只能說到這了, 真的有時間的話,網路世界的洩漏個資問題支持你提告, 不過我就算還是版主我也不會幫忙刪個資,因為洩漏的不是我, 言論自由的本質是「對自己說過的話負責」, 版主不用雖到要為他人的行為負責, 你需要自己考量值不值得,但是你也需要明確的知道, 這事情是誰起頭的,為什麼會演變成這樣!? 你本來想要的是什麼??值得嗎!? 以上意見供參, 喔對~你當然也可以不理我,因為我誰都不是XD 這些話也不是只對你說而已,有冒犯的話我先道歉(孬...) ======最後在幫大家法律科普一下====== 所謂的「毀謗罪」不以公然為要件,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白話翻譯一下,就是意圖散布毀損他人名譽之事只要是有關私德的部分, (例如外遇、劈腿、他是個機掰人、他喜歡吃大便,很愛跟老人搶博愛座..之類的), 就算你能夠證明他是事實,「一樣成罪,要罰!!」 所以能證明事實的話,了不起是「不罰」,不是得到獎金耶, 但是如果涉及私德的話,那就看對方要不要告而已,跟事實與否無關。 所以幹嘛那麼累@@? 科普的部分跟這次爭議的部分沒有關係,只是很常遇到,大家多半不知道, 所以藉這個機會分享一下,大家自己參考看看囉。 最後幫新任版主拉個票,最為我按全下樁的最後一哩路,請大家快去連署啦。 一起去幫新任版主壯壯聲勢,送我安心上路吧XD 連署路徑: 複製Buzz_NewBd 然後直接按"s"搜尋站版,再貼上就到版了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69.82.19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uitar/M.1661308945.A.E2C.html ※ 編輯: olen117 (210.69.82.195 臺灣), 08/24/2022 10: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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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哪麽多 只能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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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黑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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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14:32, 1年前 , 8F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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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15:25, 1年前 , 9F
推!love&pe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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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16:54, 1年前 ,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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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16:59, 1年前 , 11F
感謝科普 學到了
08/24 16:59, 11F

08/24 18:03, 1年前 , 12F
推 大家有話好好說
08/24 18:03, 12F
文章代碼(AID): #1Z1P0Hui (guit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