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李茂生論法研所出題
引自李茂生老師臉書
https://www.facebook.com/leemaushengispigdog/posts/642402045808185
沒想到我認為沒有刁難考生的法研所考題(解題時間五十分鐘,不夠嗎?),會被
批評成刁鑽的獨門暗器。案例是個寫實的社會事件,解答也沒有特定,這樣也會被
解讀成獨門暗器,那我也沒話說了。
不過,這題考的不是你是否有背誦到條文(當然,寫公然「污」辱罪的話,會被扣
分扣得很慘,更慘的是自創條文的考生,連刑法第一條都不懂,真不知道大學是怎
麼學的),有沒有猜到出題者是誰,或有沒有刻意地迎合出題者的興趣等等,而在
於你有沒有足夠的良知來運用法律。於此必須說明,只要你大學時代有好好學習刑
法,那麼要解這題其實並不是那麼困難,而且不管你是用客觀歸責理論還是相當因
果關係論,也不管你是用二階論還是三階論,主觀主義還是客觀主義,情況都不會
變。
研究所本來就是替想要更加專精研究法律的學子而設,如果沒有基本功,那麼進來
後,累的不僅是你自己,尚且會牽累到研究所的教師,我們沒有那麼多的時間替你
打掉重練。基本功不好,要怪你自己,或你的大學老師,而不是怪出研究所考題,
想要篩選學生,讓研究所的資源能夠被充分利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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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歷史,並不是在過去就完全結束了,它將種下日後的種子,終於有一天
開花結果」-----楊威利 《銀河英雄傳說外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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