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台大政研國關組/政大外交考題

看板graduate作者 (Steven)時間10年前 (2014/03/03 01:51), 編輯推噓4(4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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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想要討論台大國關政研或是政大外交考題嗎? 算了一下一間錄取率大概台大9~10%、政大可能20% 台大考題討論: 1. 國際公法 第一題寫聯合國附屬機構不會是要全寫吧? 只寫了幾個比較重要的(原子能總署..) 國際組織索償能力、法人、國內法地位 我是寫不完整法人、聯合國索償案 後面古巴丹帝國那題 原始權利名義不太懂是啥 主權我寫屬於國,案例舉甫里維古寺案 第二小題題目我寫B國有法律理由,案例舉美國殺賓拉登 第三小題國家責任我寫違反海洋法登臨(讓人想起台灣與菲律賓案)和侵犯主權 2. 國關 第一題題目忘了,望強者補強 第二題題目我選social theory of IR , neorealism and critics討論 應該後者是華茲而前者是溫特的書吧? 第三題比較德日英法戰後外交政策優劣 德、日我推崇德國 英、法我推崇法國 第四題 第一小題我寫是為了使日本印度站在同條船上,提醒有共同利益 第二題我寫是戰略圍堵 第三題我用BOP+複雜互賴去分別描述機會和限制 3. 國際關係史 歷史題我全忘了,只記得都是細碎而較簡單的題目,這科小題超多,根本考速寫能力 也望強者補強 我印象只記得安倍首相又出現在題目 政大: 國公: 1. 只記得有考國家繼續原則/國籍繼續原則 國關史: 只記得有考拿破崙三世的個性與成敗、外交決策 我寫普倫比埃、成立義大利、普奧戰爭失當外交都步步導致法國邁向戰敗 所以個性成敗有影響 國關: 只記得有考新功能 出來的時候有一個女生說「新功能是由下而上」 後來發現好像是百度百科是用這個說法 參考包副校的國關辭典 他的寫法是更重視「外溢」、「技術性的合作」、更重視「規範」 忘記的考題,有賴各位補強,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6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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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好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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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公有考公約法裡的" 錯誤"(以泰國某事件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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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關史有 中國的體系(這裡應該是要指朝貢體系)跟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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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關史第三 好像是一戰的概述(原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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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關史第四是 此次中日美的釣魚台問題 談三者的關係並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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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戰英德做比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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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大國公1.開羅-波茲坦-日降書關聯 3.國際普遍性義務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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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法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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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可怕的不是專業科不,而是英文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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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應該平均都低,別擔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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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公很明顯就是蔡帥的題目 其他科的命題老師也很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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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寫就算可以登臨,根據第73條也不可以監禁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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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chaote title在palmas case出現過,指西班牙先發現,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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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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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同學可否分享一下其他題的解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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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條似乎是說可以逮捕,違反的部分我覺得是武力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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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有沒有說監禁船員我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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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應該是陳老師出,國關是明老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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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忘光光了...不過我覺得B國打的太早了,因為恐怖份子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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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不是A的主權行為,還是先要求A逞兇道歉,這樣也比較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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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對阿富汗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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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引用當時巴基斯坦狙殺賓拉登時一些公法學者的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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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看法,它們是說若巴基斯坦有意藏匿、不作為,則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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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世民老師國關史這次小題也太多了..根本寫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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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國公第二大題的第二小題是問說B國派遣無人轟炸機攻擊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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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境內恐怖組織有無任何法律上的理由,個人覺得應該是和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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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國憲章第51條(自衛權的行使)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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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法同樓上,我也是以固有自衛權當作他轟炸法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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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當時美國狙殺賓拉登一些學者看法也是類似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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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caroline案來檢視習慣法自衛的要件的話,至少是要緊迫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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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武力之外沒有其他的手段,B國遭受攻擊後是否會遭到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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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之中似乎也沒有講清楚...所以我寫自衛有點遲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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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輪的攻擊,補上上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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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以caroline標準我覺得已經符合情況,但沒寫到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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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事實上恐怖份子已經攻擊,損害已經造成,caro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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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案是討論先制自衛的情況,此案應該已非先制自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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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損害已經造成,畢竟不是A國主權行為且我以為自衛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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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於制止「即將發生的損害」。當然可能我理解錯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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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可以跟樓上當同學一起討論囉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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