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很生氣的莫須有劣文

看板give作者 (期待。你)時間12年前 (2011/10/13 01:36), 編輯推噓28(2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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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ala (我只吃草)》之銘言: : 標題: [心得] 很生氣的莫須有劣文 : 時間: Wed Oct 12 19:49:00 2011 : : 作者 Album (~歐本~) 看板 give : 標題 [公告] 板友們若於板上碰到的任何不合理事件 : 時間 Tue Jul 26 23:59:54 2011 : ─────────────────────────────────────── : : 除了可以站內信告知我與aoLivia之外 皆歡迎另開一篇心得或是問題文章 : : 將您的疑問提出來 加以一一討論 或是可以綜合大家的意見 得到最好的解答 : : ============================================================================= : : 因為就這一篇置底文,所以我要把我今天遇到的鳥事放上來,大家來討論一下。 : : 我很意外在PTT上這麼多年,今天卻被Give版的版主賞了三記劣文,原因是我一日多PO, : 有廣告嫌疑, 10/11 - □ (已被Album刪除) <gala>一日多PO 視為廣告 http://0rz.tw/D2dVw 教育部重編國語詞典修訂本 廣告 1. 一種宣傳方式。將商品用文字、圖畫宣告於大眾,或登載於報章雜誌,或經由 電視、收音機的傳播,或印成傳單小冊散發,以招引顧客,推銷貨物。 2. 任何形式的公告。其目的在直接或間接幫助銷售商品,或幫助主義、學說或觀 念的流傳。 或許你的文章不是廣告文 但是有必要PO那麼多文章表示"你有很多好東西要送"嗎? 這種吸引其他板友注意的方式 要歸類為廣告我覺得不為過 有時看到有人分享好東西 推文很多都是 "原PO佛心來著" 之類的 我相信你真的是佛心來著的~ 如果你覺得衝文章數而劣文你比較能接受的話 我相信板主應該很樂意更改劣文原因 : 我不知道我做了什麼廣告了?至於一日多PO是因為我不想我一次發出去的東西裡,被同樣 幾個版友全拿走, 畢竟我給的東西很多都是全新,甚至從國外帶回來的,我本來想說這兩天處理了家裡很多 新品, 包括一些Kitty的小東西新品跟香水等等,要再來發文送給有需要的人,但看到這三記劣 文, 對照我之前送人家東西的還留在版上的感謝信,格外諷刺。 給原PO 好東西不構成可一日多PO的理由 難道你贈送的的物品中無法分類嗎? 標題難道容不下2~3項贈送物嗎? 依板規 你確實觸犯了也必須接受相關處罰不是嗎? 更諷刺的是 板友感激你的佛心分享 你卻要帶頭觸犯板規 那板主給你來當就好了阿  (  ̄ c ̄)y▂ξ 另外,如果我一次送了十樣東西,沒有用標題分出來,標題只是寫贈送一些雜物, 一來看文章的人就還要進去看內文是什麼雜物, 二來如果在短短五分鐘內就有一堆站內信,索取的東西不一樣,我要花多少時間去分類。 : 畢竟,在Give版上贈送東西都是出於希望有版友可以拿到喜歡的東西, : 所以我也是盡所能的花不少時間拍照、上傳,還要守在電腦前面跟索取的版友通信, : 我實在覺得難道一日多PO不行嗎?而且被視為廣告的原因何在? : 我的文章哪一個字提到賣東西了?我也沒有東西好賣,何來的廣告? : 為何要給我這一個莫須有的罪名。 同上文 標題可以分類並標示2~3項物品名稱 你還是可以分類篩選 而且 PO十篇文跟PO一篇文 你要連絡的板友數不會差很多好嗎~ 站內信也不會比較少~ 送出的東西你可以刪文 這樣您還是二日三PO不違規~ 廣告跟買賣是不一樣滴~ 張爸文也是視為廣告阿 人家也沒買賣捏~ 張爸也來抱怨一下如何??? 廣告的解釋請往上翻~ : 畢竟我的出發心是好的,對於這個地方很灰心,我實在不想再來把東西送給版友了,我今 : 天甚至還提早出門, : 跑郵局跟全家便利商店,把東西都寄出去給版友們,希望他們能趕快收到東西, : 這一切的一切卻換來我有始以來的三記劣文,是不是該從今以後將東西都丟垃圾桶比較好 : 呢? : 至少還不會被汙辱! 汙辱?? 你的好心 我想老天有眼 祂一定有看見 你一定有好報 搞不好會中樂透幫更多人 但是劣文... 在PO第四篇文時 你知不知道你已經觸犯版規了呢? 我想板主在劣文或是刪文前 應該都會先給你站內信警告吧 噢! 你該不會把警告信當成奇怪的索取信刪了? 這樣不行阿~ 你要認真看站內信的內容阿~ 還是說板主太有效率 刪文.劣文的速度太快了呢? 真是的... 不處理也有錯 處理太快也有錯 板主真的難為呀... 要不佛心原PO來拯救贈送板吧~ 贈送板最需要像你這樣 有佛心 有愛心 有熱血 的人來當板主了~ 你覺得如何呢?? 有時看見分享好物的好心人默默的消失 很多好物淪為垃圾 心裡都覺得很可惜 也失去了這個板的意義 就算"人善被人欺" 但是許多事都是可以溝通的 語氣上也可以和緩一點 不然就算事情解決了 不劣文了 板主下臺了 板規鬆了 對這個板就不灰心了嗎? 還能有當初分享好物的熱忱嗎? 小小的淺見 如果冒犯了原PO 還請多多指教 /(_*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36.127

10/13 01:39, , 1F
謝謝你的說文解字,受教了,但,我真的沒收到版主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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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1:41, , 2F
否則我不會白目到也不刪文或者繼續發文,等待版主回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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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1:43, , 3F
雖然我看到雜物會降低看文章的欲望 但是我會希望版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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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1:44, , 4F
另,如果下次你出來選,我一定投你,你一定能整頓這個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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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1:45, , 5F
至少我被你的一番智慧之語整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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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1:46, , 6F
可以乾淨整齊一點 有時想要索取物就被文章淹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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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1:47, , 7F
不好意思...這種苦差事我不想幹 偶爾檢舉聊個天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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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1:48, , 8F
我將原文刪除是因為開始有火藥味,希望你這篇文不會再引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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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1:48, , 9F
但我還是靜待版主回覆,因另一位版主給我的意見至少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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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1:51, , 10F
第13頁,→ 初犯刪除文章,並進行勸導。 我不覺得應該是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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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2:11, , 11F
我覺得三個劣文是有點衰啦...希望原原po別太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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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2:18, , 12F
三劣也太誇張,是有需要劣到這種程度嗎?可以體會g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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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2:36, , 13F
我覺得就算是源於好心,也不能用不知者(版規)無罪當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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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2:45, , 14F
不知者當然不能無罪,但有需要重罰嗎?亂世才需要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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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2:50, , 15F
推gala很理性 即使被指責仍能有誠意的說自己錯 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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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2:51, , 16F
bbs板上都是你這種人 我會覺得很開心 喜歡這個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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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2:52, , 17F
我也認為在違反版規的處理上應該要先讓違犯者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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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2:53, , 18F
所犯錯誤後 如有再犯才再次處罰 而不是一次就直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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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2:55, , 19F
那麼多次 版規跟法律不同 教化的意義應該更大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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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7:04, , 20F
用廣告這理由怪怪的,主因是一帳號於48小時內,最多僅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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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7:05, , 21F
發文三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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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7:06, , 22F
所以後面視為廣告這個部分,根本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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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8:06, , 23F
我想法同樓上 不知道版主是不是沒注意到勸導時間太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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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8:14, , 24F
處理的時間有爭議吧 同我說的 處理太快或太慢都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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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8:16, , 25F
建議板規補充劣文時間(板主推文註明24小時仍不刪視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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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8:18, , 26F
有些板是這樣規定 不過贈送這種熱門板...有待討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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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8:19, , 27F
建議板主除站內信之外也推文警告 以免同樣爭議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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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8:51, , 28F
我只是覺得,既然違反版規無誤,就沒必要討價還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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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8:52, , 29F
又不是打官司,還上訴說,你判太重。說污辱很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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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8:53, , 30F
所以很贊成plum大所言,建議版規可以稍做細節部分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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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9:58, , 31F
我覺得板主沒有錯 板規就在那邊自己不看或不遵守然後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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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9:59, , 32F
自己有多佛心多好意不應該被劣文 這… 你應該有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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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0:16, , 33F
推這篇 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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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0:50, , 34F
這篇說的很有道理,有些部分看起來好像酸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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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1:15, , 35F
所以原PO是二日PO了三篇以上的贈送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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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1:30, , 36F
好像48小時內 連PO了7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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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2:22, , 37F
那真的就…佛心之餘還是要看一下版規,本想說3篇就被劣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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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3:09, , 38F
沒辦法...不是要亂世用重典,家有家規,不能太重人情。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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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3:11, , 39F
人的弊端是把人情看太重,這樣不好。原PO雖然無惡意但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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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5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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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看板規處罰剛好,但罰得不剛好就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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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5:53, , 66F
罰得剛好不剛好,見解個人不同。板主自有裁量。我只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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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sin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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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無視板規。有人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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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6:05, , 69F
我只看到見解不同。有人為心目中那把尺護航。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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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6:12, , 70F
建議每位違反板規者被罰就甘願點~ 要是人人事後都在那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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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6:12, , 71F
判太重判太輕,那還真是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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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6:14, , 72F
有人幫腔是很正常拉~ 反正事實就是如此,怎麼講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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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6:14, , 73F
不用爭我看法律也不用分層級到最高法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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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6:15, , 74F
這樣就說幫腔也太快放大絕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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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6:15, , 75F
很可惜這裡不是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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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6:16, , 76F
推hot大的比喻很貼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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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6:16, , 77F
到此為止。看正看法不一樣,講再多也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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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6:18, , 78F
多講的:護航、幫腔、甘願點。另外謝謝亨利五八懂我XD
10/13 16:18, 78F

10/13 16:20, , 79F
組務的申訴制度也是有層級的, 組務的置底文版規有寫 ><
10/13 16:20, 79F

10/13 16:22, , 80F
那就按照組務的申訴制度去走阿~在這邊就少點辯論囉~^_^
10/13 16:22, 80F

10/13 16:24, , 81F
常常覺得到最後都無限迴圈... 總結:建議板規修一下
10/13 16:24, 81F

10/13 17:25, , 82F
沒有人發現原原PO gala的分身帳號就是henry58嗎??
10/13 17:25, 82F

10/13 17:37, , 83F
欸還真的,但我還是會覺得連三劣很重,但分身幫本尊說
10/13 17:37, 83F

10/13 17:38, , 84F
話感覺也挺不好的。
10/13 17:38, 84F

10/13 17:41, , 85F
沒說我還沒發現,但不是分身,另一個是我先生的帳號 ><
10/13 17:41, 85F

10/13 17:42, , 86F
因為他昨晚發了一篇贈送文,我上來幫忙回信,忘記換帳號就推
10/13 17:42, 86F

10/13 17:44, , 87F
我也沒有替自己講話啦!畢竟從頭到尾我都覺得是自己錯在先,
10/13 17:44, 87F

10/13 17:46, , 88F
但很感謝大家的意見啦!想了一晚,還是覺得不忘初衷就對了,
10/13 17:46, 88F

10/13 17:46, , 89F
畢竟來這裡只是單純想要把東西送給喜歡的人而已,而且太在意
10/13 17:46, 89F

10/13 17:47, , 90F
版友的話,反而昨晚很衝動就把東西都打包想要丟掉,就浪費了
10/13 17:47, 90F

10/13 17:48, , 91F
所以上午就默默的用我先生的帳號把一些他昨晚沒放完的繼續放
10/13 17:48, 91F

10/13 17:50, , 92F
只是等到現在也還沒等到版主上線回信,我想知道"廣告"的定義
10/13 17:50, 92F

10/13 19:00, , 93F
即使不送版上人,也可送慈善機關 幫地球也幫自己積陰德
10/13 19:00, 93F

10/13 19:12, , 94F
一日超過四篇直接劣文,板主不會寫信說明(不然他會累死)
10/13 19:12, 94F
說話酸是我故意的 對我來說那是另一種強調的方式 我常索取? 很抱歉 我的贈送及索取次數用一隻手就可以數的出來 版上亂送 亂索取 亂PO文 無視文章備註...的狀況太多... 我想很多人應該跟我一樣 不敢送或是不想送 gala 你有認真看"噓"後面 板友說的話嗎? 一樣的話 "噓" "→" "推" 重要嗎? 我看後面的句子幾乎都是大同小異 何必在這一點生氣呢? 如同你被劣文 何必執著在劣文原因"廣告" 呢? 一樣都是違規阿 1800的紅單凹成1200的紅單就比較爽? 還不都是紅單? 還不都是一不良紀錄? 如果今天我連PO了20篇文 初犯刪文警告 幸運點送出東西算我賺到 明天我又PO了20篇文 累犯 這時再來水桶我? 太晚了吧 我這麼囂張耶~ 避免贈送文行廣告之實或衝文章數的行為 → 初犯刪除文章,並進行勸導。    → 再犯水桶一個月。         → 累犯直接劣退,另加水桶三個月。  像你說的 我只是想送東西 我很好心 但是板面已經造成混亂了 還是想說 不能因為是無償贈送就覺得理所當然 板規保護了板友們應有的權利 雖然有兩位板主... 要說我護航也可以 Album板主的確在板上做了不少事 但是板規卻沒有保護到板主 Ruthcat說的沒錯 板主哪來那麼多時間刪文+警告? 工作有休假日 板主有嗎? 一下子沒管就被砲轟 你有沒看過其他熱門板? 半夜1.2點板友噓文章 邊噓邊罵怎麼板主都不管事.不刪文 管了咧? 沒理由也錯 理由不對也錯 那麼... "gala 你想怎麼被劣文呢? 你希望你得到什麼樣的處罰方式呢?" 讓你自己決定 說說看吧~ 我相信你可以以公正的角度,用適合的方式來處罰自己 對了 劣文好像可以申請刪除 gala大你可以找找~ ------------------- 以下 給版主的建議: 1. 板規是否要做一些修飾或是附加條件? 例如劣文原因除廣告外 是否新增一日多PO等條件? 2. 劣文.黑名單.水桶 是否可以PO出相關信件? 例如通知違規的站內信.板友的檢舉信.水桶原因等 3. 既然有兩位板主 那麼是否可採用"附議"的方式做比較重大的決定 例如劣文.黑名單.永久水桶...等 一來不會有類似秦始皇般武斷的處罰方式 二來可以讓板友們審視板主是否適任 也就不會有板主不管事的錯覺了 大家也有機會罷免不適合的人 或許整個重整會很辛苦 未來有許多事會變的很繁瑣 我認為嚴格的標準以及明確的規定會讓贈送板變的越來越好 一不符合規定就刪文 PO文超過多少就處罰或水桶 大家也比較不會存著僥倖的心態遊走規則邊緣 就算被罰也心服口服 一不小心就太多話了... 這類的文章被噓也不稀奇~ 不要噓到劣文就好 ※ 編輯: plumlove12 來自: 111.240.29.124 (10/13 21:54)

10/13 21:04, , 95F
個人覺得不管劣文與否,原原PO本該將版規看清楚
10/13 21:04, 95F

10/13 21:06, , 96F
不然版規的定義何在呢?被劣文也是代表沒注意版規吧
10/13 21:06, 96F

10/13 21:07, , 97F
還是推原原PO的好心,但下次還是別忘了發文前先看版規
10/13 21:07, 97F

10/13 21:08, , 98F
否則版規真的沒有存在的意義了吧!
10/13 21:08, 98F

10/13 21:23, , 99F
犯的是第14頁,卻用12頁的廣告文罰,這是問題點之一
10/13 21:23, 99F

10/13 22:11, , 100F
現在優文系統取消,劣文決定權在板主
10/13 22:11, 100F

10/13 22:12, , 101F
其實很多板都有設定劣文門檻,一罪就三劣會影響其他板
10/13 22:12, 101F

10/13 22:16, , 102F
的使用狀況
10/13 22:16, 102F

10/15 01:22, , 103F
有點狠
10/15 01:22, 103F
文章代碼(AID): #1EbT0fd- (g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