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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新聞] 挺同大勝大法官:未允許同婚違憲 2年內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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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3(23推 0噓 91→)留言11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zkow (逍遙山水憶秋年)時間7年前 (2017/05/24 16:1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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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同大勝 大法官:現行法律未允許同婚違憲 2年內修法. 2017-05-24 16:08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即時報導. 司法院大法官受理台北市政府、男同志祁家威的同性婚姻釋憲,3月24日憲法法庭辯論終結,大法官今天下午4點公布釋憲結果,大法官認為,現行法律未允許同性兩人結婚,違反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
(還有1392個字)

推噓31(31推 0噓 7→)留言3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escholar (lescholar)時間7年前 (2017/05/24 21:2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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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的預估還好猜對了。. 台灣不僅是亞洲第一,也是世界上第一個國內任何地區都未有伴侶制度的情況下,直接合法化同性婚姻的國家。. 以下為我個人對釋憲結果的想法:. 1.大法官雖然講用何種方式合法化同性婚姻屬立法形成自由(立法者的權限,司法機關不會管那麼多),所謂的專法派看到這裡可能會認為大法官站在他
(還有938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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