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讓我養你吧上 南韓同婚家庭健保上的陌生人

看板gay作者 ( )時間3年前 (2021/02/26 11:13),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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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養你吧(上)南韓同婚家庭「健保上的陌生人」訴訟 2021/02/22 楊虔豪 聯合電子報 轉角國際 https://global.udn.com/global_vision/story/8664/5267771 今年31歲的金勇敏,在2012年服替代役時,與小他1歲的蘇成旭認識並相戀; 退伍後,兩人展開同居。勇敏在同運團體工作,成旭還沒就業,且因身染重病的健康問題 ,隨時有倒下的危險,長年來得奔走醫院接受治療,儘管如此,兩人過著平凡幸福的生活 ,並在愛情長跑多時後,於2019年「結婚」。 儘管南韓同婚尚未合法,社會甚至還存在對同志不友善與歧視的氣氛,雖然勇敏與成旭 起初仍有些顧及外人眼光,最後仍向家人與親友「出櫃」,並舉辦婚禮。 由於法律上目前仍限定夫婦為「男女結合」,兩人並未在婚禮後向戶政事務所登記, 但2020年2月,兩人決定來個新嘗試——勇敏決定在健保系統上,將成旭登記為 「被扶養人」。 與台灣相似,在所得未高於一定水準的情況下,直系親屬或伴侶可申請「依附」, 就能獲得保費扣除。對勇敏而言,登記為被扶養人,不僅單純證明伴侶關係, 以後若成旭身體不適、甚至不良於行時,自己就能代替伴侶到醫院,領取處方藥。 勇敏當時在國民健保公團網頁上提問:「我們是同性夫婦,尚未在南韓登記結婚, 但有從2017年同居、2019年舉行婚禮等『事實婚』的關係,我們應該也能像異性夫婦一樣 ,申請取得被扶養者的資格吧?若能取得的話,請告訴我們申請流程。」 南韓與日本都存在「事實婚」的用語,亦即雖無登記結婚,兩人實際上卻過著 等同伴侶關係的生活,雙方也都互相認可這樣的關係。 勇敏遞出的詢問,原本存在些許試探意味,結果卻讓這對同性伴侶感到意外。 勇敏在隔天收到了國民健保公團的回覆,上面寫道:「只要有事實結婚關係的伴侶, 就能取得被扶養者資格,請提交規定資料,已登記取得被扶養人資格。」 而當勇敏依照國民健保公團的回覆,填寫申請表格並備妥相關證明資料上傳, 健保網路系統在兩週後,正式批准成旭的作為勇敏的被扶養者資格, 系統網頁上將成旭登記為勇敏的「伴侶」與「家人」。兩人欣喜若狂, 當時韓媒也報導了這樁「新奇進展」。 勇敏表示:「我們起初申請時,也無法確定能否被接受,但真的被受理批准了, 這8個月來,我們享有了作為夫婦、理所當然的權利,也說明這不是不可能的。」 但就在勇敏與成旭的經歷在媒體上曝光後隔1個月,國民健保公團於去年11月, 以「操作失誤」、「被扶養者認定條件不足」為由,註銷成旭作為勇敏的被扶養者資格, 讓這對原本滿懷喜悅並對未來充滿希望的同性伴侶「撲了空」。 在律師與同運團體人士的陪同下,勇敏與成旭於2月18日上午,一同戴著彩虹色的圍巾與 口罩,在鎂光燈前一起拿著訴狀,前往首爾行政法院,對國民健康保險公團提起訴訟 。勇敏表示: 「健保核心價值和制度宗旨,是『讓國民生活越來越好』,像我們這樣的同性夫婦, 生活也應受制度性保護。健保公團回應批准是『失誤』,但我認為,他們該做的, 不是取消我們的登記,而是對包括我們在內的各種伴侶生活型態,予以包容。 現在健保公團都辜負自己價值,我們得透過訴訟要回權利。」 「隨著多樣家庭型態登場,健保公團過去已擴大被扶養者適用認定範圍,從此觀點來看, 對有事實婚姻關係的伴侶,公團只要透過簡單證明文件,就可認定被扶養者資格… 勇敏與成旭具實質婚姻關係,單就同性戀為由,否定健保被撫養者的資格, 是與制度目的相違背的。」訴訟代表團的趙淑賢律師說道。 趙律師指出,健保的被扶養者制度,是站在社會保障的角度,以當事人是否對健保有 實質需要來作為第1階段的認定條件,所以制度上更重視被扶養者的經濟依存度、 是否同為一家等實質生活狀況。 另外,對領取各種年金、保險等,南韓法規也都賦予給事實婚伴侶權利,甚至重婚或 近親結婚等不受民法認定的關係,只要情況特殊,也都認定給對事實婚伴侶保護。 趙律師認為,如此情況下,並無理由拒絕同性伴侶的被養資格。 但訴訟看來並不容易。2004年,仁川一對事實婚女同志因家庭暴力而衍生出的財產訴訟中 ,法官最後以同性伴侶僅屬「類似事實婚」的同居,判決事實婚關係不成立。 當時的判決文提道:「我們社會的婚姻行為,意味著以一夫一妻為前提的精神與肉體結合 ;同性間,就算維持事實婚的關係,在社會觀念或家族秩序的層面上,也是無法容忍的」 時隔17年,如今勇敏與成旭爭的是健保扶養權,律師們企圖從照護的角度出發, 將同志也拉入法規制度可保障的範圍。 同運團體「性少數者成家權保障網絡」事務局長李鍾傑表示:「我們在2019年對同居中的 同性情侶展開實態調查,發現他們因無法被認定為夫婦,而無法申請共同貸款, 也無法享有房屋全租保證金貸款優惠住院或手術同意等問題,也無法被認定為保護人, 更無法聽取(醫護人員對)對患者狀況的說明。」 在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婚合法化的國家,而鄰近的日本也有許多地方政府開放 同性伴侶合法註記並享受應有權利後,觀察到這些變化的南韓同運界也希望, 這回訴訟能成為促成南韓同志平群進展的契機。 「我們雖然提起訴訟,講的是要爭取被剝奪的權利,但心情並沒有不好,反而很開心。 因為我們還能討論『權利』,想到能去追尋『權利』,又更高興了。 我們以後也會繼續幸福與快樂地為作為家人、作為夫婦的權利發聲。」 勇敏的伴侶成旭說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6.177.12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ay/M.1614309211.A.C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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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國家辛苦了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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