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看板gay作者 (中二病)時間3年前 (2020/06/30 13:54), 編輯推噓4(4012)
留言16則, 9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北市府修法 #同性伴侶不結婚將不得續租社會住宅!   2017年,在秀雯律師與台北市府纏鬥兩年後,《臺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終於納入同性 伴侶,開放有註記的同性伴侶可以「家庭成員」名義申請入住社會住宅。然令人憤怒的是 ,近日北市都發局卻表示:「同婚專法通過後,有登記結婚才算配偶關係」,依據草案內 容,同性伴侶若租期屆滿前未辦理結婚登記,將失去社會住宅續約的權利。   北市府的這項草案,分明是「逼婚」,完全不考慮台灣人結婚率偏低,在台北市高房價的 壓力下,年輕人普遍選擇同居的社會現實!更何況,同志伴侶還面臨出櫃壓力,許多在台 北工作打拼的同志,雖然有穩定的伴侶關係,卻因為戶籍仍在老家,擔心結婚後戶籍謄本 就會露餡,遲遲不敢結婚。   伴盟一向主張,無論同性戀或異性戀,都應享有被國家認可為「伴侶關係」的權利,因為 家庭之所以存在不一定是因為婚姻關係,更不限性別。例如:一個異性戀帶著孩子與同居 人共同養育孩子,依照台北市目前的社會住宅政策,這個家庭只能申請兩人房,且只有伴 侶一方能帶著孩子入住,因為兩人沒有結婚、同居人不屬於「家庭成員」;現行政策不僅 逼婚,更是無情地拆散家庭!   伴盟自去年同婚通過前,就持續遊說台北市府不只應該保留同性伴侶註記,更應該擴大給 異性戀伴侶使用。沒想到台北市竟然大開倒車,竟主動修法限縮同性伴侶註記的權利。想 起當初將同性伴侶納入保障的推三阻四,台北市府在限制同志權利上倒是主動又積極。    支持伴盟:https://pse.is/QQDT2 #社會住宅 #台北市 #同性伴侶註記 #伴盟 #伴你讀新聞 https://www.facebook.com/368820985964/posts/1015730218351596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99.13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ay/M.1593496484.A.C86.html

06/30 14:01, 3年前 , 1F
我看不懂這篇爭的是不給註記的同志伴侶續約 還是不給異性
06/30 14:01, 1F

06/30 14:01, 3年前 , 2F
戀伴侶註記
06/30 14:01, 2F

06/30 14:05, 3年前 , 3F
我也看不懂啊XD,伴侶盟如果要爭同性戀特權,那平權就
06/30 14:05, 3F

06/30 14:05, 3年前 , 4F
是玩假的;如果是要爭異性戀伴侶註記,那就會害到有社
06/30 14:05, 4F

06/30 14:05, 3年前 , 5F
宅需求的甲甲。
06/30 14:05, 5F

06/30 15:08, 3年前 , 6F
對伴侶盟的訴求不予置評 但齊頭式的平等並不是實質平等
06/30 15:08, 6F

06/30 15:23, 3年前 , 7F
完了 都發局又要讓市長更反同了w
06/30 15:23, 7F

06/30 16:01, 3年前 , 8F
伴侶盟想推多元成家的伴侶制度 但同性伴侶註記是政府因
06/30 16:01, 8F

06/30 16:01, 3年前 , 9F
應同志無法結婚所推出的過渡制度 根本不是為了推動伴侶
06/30 16:01, 9F

06/30 16:01, 3年前 , 10F
制度 不認同伴侶盟這種偷天換日的論述手法 要伴侶制度請
06/30 16:01, 10F

06/30 16:01, 3年前 , 11F
重頭開始向大眾倡議才是正途
06/30 16:01, 11F

06/30 16:22, 3年前 , 12F
到底會不會發文?????
06/30 16:22, 12F

06/30 19:18, 3年前 , 13F
我永遠對這個團體保持高度懷疑!懷疑是不是在反穿串
06/30 19:18, 13F

07/01 01:43, 3年前 , 14F
這樣對所有人才公平阿,如果要推動伴侶法這種制度,可以
07/01 01:43, 14F

07/01 01:43, 3年前 , 15F
請民進黨去立法啊,跟北市府有什麼關系!
07/01 01:43, 15F

07/01 16:49, 3年前 , 16F
她們只是要募款而已
07/01 16:49, 16F
文章代碼(AID): #1U-jEao6 (g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