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平權] 下福盟反同婚:反對所有專法
※ [本文轉錄自 lesbian 看板 #1Ssw7Tas ]
作者: Menel (婚姻平權) 看板: lesbian
標題: [平權] 下福盟反同婚:反對所有專法
時間: Wed May 15 13:21:28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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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同婚:政院版是底線 反同婚:反對所有專法
2019-05-14 記者何定照、葉冠妤/台北報導
立法院逐條協商政院版、賴士葆案、林岱樺版三個同婚法案,婚姻平權大平台在立院外舉辦「協商不能退」活動;下一代幸福聯盟則開記者會,指在公投第十案「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落實前,反對所有專法通過,否則明年將再以選票選出願意落實公投的總統跟立委。
數千名挺同婚法案民眾在立院外集結,高喊「協商不能退、結合不是結婚」;和碩董事長童子賢也到場支持。
婚權平台總召呂欣潔表示,同志團體本來希望修訂民法,政院版專法已是妥協版,其中比照異性戀的權益只有八成,已是同志能接受的底線。周五立院表決時還會再到立法院,各地同志當天也會包車北上。
婦女新知基金會資深研究員曾昭媛表示,賴版其實是「同性家屬法」,林版則是「同性結合法」,都不符合大法官解釋「禁止同性結婚違憲」,要求協商不能退。人權不該退,台灣不該容許多數暴力推翻少數者享有基本人權的保障。
下一代幸福聯盟則指出,若專法在周五過關,屆時全民將一起哀悼民主已死。幸福盟理事長曾獻瑩表示,民法還沒增訂限定婚姻是一男一女結合的條文,政府就急著推動同婚,已經嚴重違反公投民意,公投第十案是台灣史上第一個通過立法原則的創制,以後公投該如何取得人民信任。
曾獻瑩說,部分立委在協商時指出,愛家公投就是希望推動同婚專法,幸福盟身為提案人,從公投主文、理由書、25場的辯論都反對同性婚姻。幸福盟支持保障同性兩人關係的醫療財產、孩子監護權等,但不是用婚姻來保障,而是以「其他形式」保障。政院版只是加了專法的外衣,內容大量準用民法婚姻,幸福盟堅決反對立院、政院踐踏公投民意。
曾獻瑩指出,大法官釋字748解釋是在公投前針對民法婚姻做出的解釋,但公投後已經有新的立法原則,舊的解釋就不能規範新的立法原則,「不是法律位階高低的問題,是時間先後的問題」,現在的協商都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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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者
【決戰週五!同婚3版本比一比】二次協商未果,#林岱樺 未出席、#賴士葆 中途離席>> https://bit.ly/2Q5gI0p
大法官同婚釋憲期限5月24日邁入倒數,立法院原本今天要針對 #同婚專法 的3個版本進行協商,除了行政院版本,另兩個由立委林岱樺、賴士葆提出的版本,由於前者未出席,而賴士葆強調「每一條我都堅持我的版本」便離席的情況下,國會4個黨團僅能逐條表示意見。
3個專法版本將留於本週五(17日)進行逐條表決,同婚的終極戰役也將在當天立法院場內場外進行。如無意外,根據立法院議程,有望於週五完成立法。
此次立院在5天內進行二度協商,但協商都破局的原因,在於目前3個專法版本在同性兩人依法成立的「#關係定義」即產生歧異,行政院版本的「同性婚姻」、賴士葆版本的「同性家屬」及林岱樺版本的「同性結合」,分別產生不同的權利義務關係。「#同性二人收養子女」的議題,則在今日協商過程中最為費時,也可能是週五表決中最具爭議的一項。而林岱樺版本中指出同性二人關係可能存在虛偽,「三等親、檢察官、社福機關可以訴請關係不成立」之條文,則由蘇嘉全裁示「建議不予採納」。
提案立委不在,怎麼協商?3種法案版本有何不同?你怎麼看?
★現場報導全文請見>> https://bit.ly/2Q5gI0p
★「同志家庭與他們的孩子」專題回顧>> https://bit.ly/2E6o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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