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林岱樺版同婚專法非折衷版 竟允許「姑姑」拆散同性關係

看板gay作者時間5年前 (2019/05/03 08:39), 編輯推噓7(14712)
留言33則, 21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林岱樺版同婚專法非折衷版 竟允許「姑姑」拆散同性關係 https://tinyurl.com/yxkxau4h 風傳媒 林瑋豐 由王雪紅家族的基金會在立法院遊說、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提出的《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 暨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明(3)日將於立法院會逕付二讀,與行政院版的同婚專法 ,以及下一代幸福聯盟的版本,一同併案協商。民進黨立委鍾佳濱今(2)日於朝野協商 時聲稱這是政院版和藍委賴士葆版之間,「謀求合諧」的第三版本。 不過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指出,林岱樺版並非「折衷」版本,其內容條文不但排除大法官釋 憲文要求同性應有的「婚姻自由」,同性締結的法律關係,甚至允許當事人三親等內血親 訴請同性結合關係不成立,也就是父母、子女、祖父母甚至姑姑、叔叔、舅舅等血親,都 有權要求拆散同性關係。 反同陣營另推林岱樺版 擬取代賴士葆版同婚專法 行政院在2月提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保障同性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 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之「同性婚姻關係」。而反同婚的下一代幸福聯盟,也隨即委由賴士 葆提出《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保障同性以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僅能成立「同 性家屬關係」。 據了解,同屬反同婚陣營中,有團體認為賴士葆版本與政院版,條文文字落差太大,內容 難以直接對照,若表決對反同婚陣營不利,因此計劃提出同樣剝奪「同性婚姻」但大部分 文字與政院版較接近的版本,以「折衷版」姿態加入戰局。 篤信基督教的王雪紅家族透過胞姐王貴雲的基金會,以及另位胞姐王雪齡在立院穿梭,鎖 定執政黨立委,將政院版及賴士葆版標籤為「極端、對立」版本,盼立委支持他們所草擬 的「折衷、中間」版本。最後由林岱樺提案,獲朝野立委連署成案;教會團體熟知立院院 會處理程序,未必能保證該版本併案協商,還找上個別立委,打算在協商場上直接針對政 院版抛出修正動議,「草案、修正動議」雙管齊下。 與相關宗教背景團體有實際接觸民進黨立委鍾佳濱,今天在司法委員會的協商場上,就扮 演「中立」的角色,試圖遊說挺同婚的同黨立委們,指這是「謀求合諧」、「跨越藍綠」 的草案版本。他更為相關團體說話,指這些團體原本是站在行政院的對立面,如今願意妥 協。 林岱樺版 三親等內血親可拆散同性關係 不過攤開林岱樺版草案來看,大法官釋憲要求關鍵的保障同性「婚姻自由」,在該版本第 2條自創了「同性結合關係」,其定義則直接照抄政院版「同性二人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 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而支持此版本的立委,預料將以此宣稱 ,相較賴士葆版本,此版只有「小幅修正」行政院版,是折衷的中間方案。 而林岱樺版草案,令外界最關注的,則是第8條條文所謂「防偽條款」。該條文規定,非 出於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或非以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之永久結合關係之意思,而締 結同性結合關係者,其關係不成立。但不得以其關係不成立對抗善意第三人;上述情事, 同性結合關係當事人之「三親等內血親」、檢察官、社福主管機關,得訴請確認其關係不 成立。 換句話說,林岱樺版允許同性關係當事人的父母、子女、祖父母、孫子女、叔叔、伯伯、 姑姑、阿姨、舅舅、姪子女、外甥,可以訴請拆散同性結合關係。有網友就批評「如果你 的姑姑是韓粉,不接受你的同性關係,她就有資格去訴請拆散你們」。 段宜康就直指,林岱樺版不但不是「折衷」版本,同性專法若不能保障同性婚姻,都是違 背大法官釋憲和憲法。而林岱樺版的第8條,段宜康看了也直呼,「這樣阿公就能反對孫 子登記同性結合」,有違大法官釋字要求的婚姻自由權利。 此外,林岱樺版第27條規定,文字,強調宗教、信仰、言論、表現意見、營業、研究自由 等,不受該本施行而受影響或限制,仍得依法享有行使之,並不違反對差別待遇之禁止。 時代力量更直指,該條文是「合法歧視條款」,此惡意的條文不僅在人權觀念或立法技術 上引起強烈批評,也有違憲疑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4.42.8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ay/M.1556843968.A.7BE.html

05/03 08:50, 5年前 , 1F
如果這是真的,那還真不可思議,異性婚姻如果父母反對,只
05/03 08:50, 1F

05/03 08:50, 5年前 , 2F
要有證婚人不是也可以爽爽結婚嗎。對林委員真的很失望。
05/03 08:50, 2F

05/03 08:56, 5年前 , 3F
宗教亂政
05/03 08:56, 3F

05/03 10:29, 5年前 , 4F
事跡敗露一個禮拜了就別問這是不是真的了 千真萬確
05/03 10:29, 4F

05/03 10:29, 5年前 , 5F
就是假結婚條款啊,認為三親等內血親可以提確認婚
05/03 10:29, 5F

05/03 10:29, 5年前 , 6F
姻不存在之訴。很莫名其妙的條款啦,就算先不說歧
05/03 10:29, 6F

05/03 10:29, 5年前 , 7F
視不平等,光是要怎麼認定非以永久共同生活之意思就
05/03 10:29, 7F

05/03 10:29, 5年前 , 8F
有問題了。而且以後一方死亡後要搶遺產的人,肯定會
05/03 10:29, 8F

05/03 10:29, 5年前 , 9F
用這條去擾亂同性配偶吧。
05/03 10:29, 9F

05/03 10:31, 5年前 , 10F
這違憲還是可以走法律途徑吧?(最壞打算?)
05/03 10:31, 10F

05/03 10:41, 5年前 , 11F
另外,什麼三親等內血親可以提,根本亂七八糟,這
05/03 10:41, 11F

05/03 10:41, 5年前 , 12F
些親屬大多跟當事人婚姻根本沒關係,讓這些人去干預
05/03 10:41, 12F

05/03 10:41, 5年前 , 13F
他人婚姻隱私與和諧實在前所未聞
05/03 10:41, 13F

05/03 10:55, 5年前 , 14F
怕死了搶遺產啊,不然還有什麼意圖
05/03 10:55, 14F

05/03 11:16, 5年前 , 15F
各種神聖
05/03 11:16, 15F

05/03 11:19, 5年前 , 16F
這些人真的很無所不用其極...
05/03 11:19, 16F

05/03 11:20, 5年前 , 17F
看新聞逕付二讀等一併協商了
05/03 11:20, 17F

05/03 11:38, 5年前 , 18F
看來情況不妙 準備打官司
05/03 11:38, 18F

05/03 11:59, 5年前 , 19F
我必須先殺光雙方親人,得到靈魂寶石才能結婚,對嗎?
05/03 11:59, 19F

05/03 12:03, 5年前 , 20F
原來是靈魂寶石的部分啊
05/03 12:03, 20F

05/03 12:28, 5年前 , 21F
林本來就很垃圾啊
05/03 12:28, 21F

05/03 12:50, 5年前 , 22F
垃圾放生立委
05/03 12:50, 22F

05/03 13:02, 5年前 , 23F
放生立委不意外
05/03 13:02, 23F

05/03 13:09, 5年前 , 24F
真的是垃圾,三等親反對就可提婚姻無效之訟,有夠扯的!
05/03 13:09, 24F

05/03 13:16, 5年前 , 25F
基督邪教裡,殺人迫害永遠都有基督的身影,神的權柄
05/03 13:16, 25F

05/03 13:17, 5年前 , 26F
然後只要藍甲的姑姑看你不順眼,就會叫法院來拆散你們
05/03 13:17, 26F

05/03 13:55, 5年前 , 27F
參與連署的法案藍綠都有 兩邊一樣垃圾好嗎
05/03 13:55, 27F

05/03 14:16, 5年前 , 28F
放生立委欸
05/03 14:16, 28F

05/03 15:00, 5年前 , 29F
真的很扯。異性戀可以同樣適用嗎
05/03 15:00, 29F

05/03 15:42, 5年前 , 30F
台灣男女 婚姻美滿
05/03 15:42, 30F

05/03 16:43, 5年前 , 31F
林岱樺該滾了
05/03 16:43, 31F

05/03 16:55, 5年前 , 32F
垃圾 宗教干政
05/03 16:55, 32F

05/04 01:47, 5年前 , 33F
「過兒,我不許你胡來!」「姑姑!」
05/04 01:47, 33F
文章代碼(AID): #1Sout0U- (g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