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同性結婚註記轉登記 內政部:系統已備好

看板gay作者 (米侵優架)時間5年前 (2019/03/03 19:26), 編輯推噓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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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結婚註記轉登記 內政部:系統已備好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同性婚姻爭議,行政院日前以中性方式提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已送進 立法院審查,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也預計在5日逕付二讀。對此,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電 腦系統都已備好,就看立法院的最終版本為何。 徐國勇表示,關於同婚專法,內政部負責的部分是戶政登記,也就是身分登記,目前已有 相關準備,電腦已設定好,就看立法院的最終版本為何,便可以立即上路,至於港澳同志 伴侶想來台結婚的問題,不屬內政部權責,無法回應。內政部戶政司長張琬宜補充,專法 出爐後,戶籍登記實務上,僅增加一個登記項目,對基層同仁而言,無太大改變。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提到,當初同性伴侶註記,不算結婚,同婚法案通過後,還是要重新辦 理結婚登記,註記跟結婚不一樣。對此,張琬宜表示,行政院版本沒有討論這部分,推行 同性註記是表達善意,沒有法律效力,若專法通過,登記才會有效力。 cr: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303/1390539.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9.67.20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ay/M.1551612392.A.BAE.html

03/03 19:38, 5年前 , 1F
系統已準備好,嗯,那專法喜歡擋的人就盡量擋吧!萌萌
03/03 19:38, 1F

03/03 19:38, 5年前 , 2F
加油,真正實現婚姻平權就靠你們了!
03/03 19:38, 2F

03/03 21:46, 5年前 , 3F
就是還要再交一次規費的意思
03/03 21:46, 3F

03/03 21:51, 5年前 , 4F
所以原先辦註記是要收錢的喔?!
03/03 21:51, 4F

03/03 22:02, 5年前 , 5F
異性戀要結婚也是要付錢啊
03/03 22:02, 5F

03/04 00:18, 5年前 , 6F
註記要收錢的話有點過份XD 又沒效力的東西
03/04 00:18, 6F

03/04 04:46, 5年前 , 7F
註記免費啦......
03/04 04:46, 7F

03/16 15:19, 5年前 , 8F
所以三樓交了什麼費用.....?
03/16 15:19,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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