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對於此次公投的檢討

看板gay作者 (頊瑞)時間5年前 (2018/11/24 22:11), 5年前編輯推噓2(200)
留言2則, 2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先向各位LGBT的族群致歉, 身為這塊土地上的合法公民未能保障每個族群的基本人權。 同時也為台灣的民主與自由默哀,使特定族群的人們成為次等公民,也讓我們的國家成為 一個法律違憲也不必修改的假法治社會。以下是敝人在這次公投看到的可怕現象: 重點一 公投本身就是個錯誤 我們都知道走到公投這一步是迫不得已的,但最後大家都只能妥協,不過許多人都忘了這 一點。什麼時候民主是由多數族群決定少數族群的基本人權,什麼時候人能不能結婚要任 完全不認識的人品頭論足、指手畫腳。這次公投不但是政治選舉的附屬品,還完全沒有焦 點,許多人一生的幸福被和其他議題一起討論。如果專法成立,我們就是向全世界宣布我 們這塊土地上充滿歧視,而現在這件事即將發生。這次公投根本是台灣歷史上的民主、人 權之恥。 重點二 同溫層 在公投前幾日,很多人才漸漸意識到同溫層的問題。可能是因為回家發現與長輩意見不同 、投票話題更加熱絡,因而接觸不同想法的族群,發現情況不如我們想像的樂觀。的確, 很多長輩其實根本搞不懂這幾項公投內容,因為他們不太接觸網路,電視也不太報導,而 礙家聯盟提出的,如「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 ?」根本是一種 惡劣的話術,尤其特別強調數字,作出如果同性婚姻通過以後民法也能接受一男多女、多 男一女甚至跨種族通婚的假象,以騙取不了解公投內容者的選票。而我們推動者太晚注意 到這一點,以致許多較年長的選民現場閱讀公投題目時被誤導,或是沒有接受到完整的議 題內容而誤投。而針對是否立專法此項公投內容,光就表層的敘述根本無法理解立專法與 修民法的差異,不理解者也會誤投。這也與下一個重點習習相關: 重點三 公民未盡自身公民義務 這次回家我也發現很多長輩到投票所還不知道公投內容與項目,對於觀念如此繁複的公投 內容進行現場閱讀,也不理解其含義就進行投票,完全未盡公民義務,只是胡亂投票,不 尊重自己的公民身分與權利。像這樣比考試還複雜的內容,怎會交給一群搞不清楚狀況的 人決定,在礙家聯盟的陷阱下也更容易作出錯誤的決定,造孽毀他人一生。 重點四 缺乏精神目標及領袖 其實婚姻平權可以說是一場革命,朋黨論:「所守者道義,所行者忠信,所惜者名節。以 之修身,則同道而相益;以之事國,則同心而共濟;終始如一,此君子之朋也。」重點是 同心共濟,而我們雖非小人,但是因守護權利而聚,如果沒有一個崇高的目標,很難達到 偉大的理想。至少我個人認為婚姻平權是在保守真理、革除惡舊的思想與迫害。 我們目前最重要的領袖是祁家威大哥,而他奮鬥至今,我們就這樣倚靠著他,沒有人再真 的站到舞台上。領袖不是表示支持的候選人或藝人,而是像是金恩博士那樣的一個偉人, 能讓議題真正浮出水面,受到全民重視,我們只能靜候這位偉人出現,這是需要時代與時 機的,暫時我們也無能為力。 重點五 過急與公投項目書寫實在不當 上個時代的種族歧視其實是經過時代的洗刷的,教育在其中發揮了極大的作用。立專法本 身是種歧視,但要直接修改民法對於一些非反同而是單純保守的長輩的確有點困難,還需 要時間。修改民法可應以另一種方式書寫,以確保完整族群的權益。而不是像這次公投這 樣的智障寫法。如:「你是否同意民法修改規定為依自身性傾向,一人得與另一名男性或 女性結合。」 這些都是我個人的想法,請各位不吝指教。 也希望我們在這條路上能走得長遠, 盡快達到目標,幸福的走下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6.108.20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ay/M.1543068689.A.80C.html ※ 編輯: gary961 (27.246.108.201), 11/24/2018 22:37:35

11/25 01:10, 5年前 , 1F
會走上公投不就是政府的不作為所致
11/25 01:10, 1F

11/25 01:33, 5年前 , 2F
走公投就是給多數人決定 想也知道會變今天這樣 何須意外
11/25 01:33, 2F
文章代碼(AID): #1R-LmHWC (g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