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幸福盟已著手研擬同性共同生活專法
https://cdn-news.org/news/15792
第12號愛家公投的目的 為回應大法官釋憲案 幸福盟已著手研擬專法
2018/10/31 17:35 14160 記者 / 杜胤廣 台北市報導
「你已經有一個編號第10號的公投,為什麼還要做一個第12號的公投?」
由於目前仍有許多人會認為第12號公投(愛家公投第三案)是「同婚專法」,提案人下一
代幸福聯盟理事長曾獻瑩今天(31日)特地為此進一步回應疑慮。
第三案主文:「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
同生活的權益?」
「第三案其實是為了回應大法官第748號釋憲案。」曾獻瑩指出。
第748號釋憲案內文提及:「《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
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於此範圍內,與憲法
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人民平等權之意旨有違。有關機關應於本解釋公布
之日起2年內,依本解釋意旨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至於以何種形式達成婚姻自由
之平等保護,屬立法形成之範圍。」
亦即,若沒有任何法律來保障「同性二人的共同生活」,就得適用民法,修法期限則為兩
年。
因此,曾獻瑩才會提出第12號公投,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的其他形式來加以保障同性二人
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而「共同」這個字眼就是第748號釋憲案的用詞,故不須特別提到
「婚姻」或「同性伴侶」,完全是依照大法官的解釋來加以定義。
「可能有人會稱作-同性共同生活『專法』,我們也覺得這是很好的,因為有專法來特別
處理不同的需要,不至於去變動民法更改婚姻定義,這樣不但可以符合大法官748號釋憲
案,同時也兼顧一男一女的婚姻定義。」曾獻瑩解釋。
曾獻瑩指出,若不立專法,否則明年五月以後,同性婚姻就能適用於民法。因此,編號第
10、12號的公投,兩者不會互相矛盾。
由於,普遍民眾會認為該公投案是「同婚專法」,甚至會誤以為該專法是指「伴侶法」。
但不同的是,下一代幸福聯盟未來將提出的「同性二人共同生活專法」中,可能會牽涉到
「醫療」、「財產」、「照顧責任」…等等,而大法官並未在第748號釋憲案中提到「收
養」,因此專法的方向不能提及同性二人共同生活的「收養」問題。
下一代幸福聯盟直言,目前已陸續,召聚各界專家來研擬「同性二人共同生活專法」,接
下來也盼望成為「平台」來共同研擬。
除了第10、11、12公投案要蓋上同意票之外,相對地,還有第14、15號公投案要投。
「第14號就是要修改民法。」曾獻瑩強調,第14號公投就是要修改民法來保障同性婚姻。
然而,目前最簡單的修改版本即是立委尤美女的版本,簡言之就是修改民法第972條中的
「男、女」字眼,但接連造成的影響就是父母親屬等稱謂,甚至整個社會文化與教育都會
受到影響。
「民法都改了,你說教育還綁得住嗎?」曾獻瑩繼續解釋,第15號公投事實上就是要將性
別平等教育的行政命令提升「位階」成「法」,以「法」的角度來明訂性別平等教育的強
制性。因此,每個父母如果沒有出來投票,就是讓人以法律來強迫決定孩子的性別平等教
育。
--
從昨天裘佩恩上公視跟簡至潔辯論時說的同性共同生活法
到今天曾品傑跟黃國昌辯論時說到的同性共同生活法
透露出來的訊息實在不容小覷
因此趕快GOOGLE 發現基督教媒體前幾天已經刊登過相關新聞來帶風向
簡而言之
如果公投10 11 12號過關的話 護家盟就是要推「同性共同生活專法」到立院
到時候挾著公投過關的餘威 恐怕立院真的會過關
就算婚姻平權支持者指責這樣立法違反大法官解釋748號
護家盟一定會說「好啊 你們自己去打憲法訴訟啊」
不知道又要過去幾年才會做出新的解釋去判定同性共同生活法違憲?
請大家趁現在還來得及的時候
盡量催票盡量拉票
不要讓同性共同生活專法有成真的一天
PS 其實我自己很想罵髒話啦
不是同性婚姻法也就罷了(同性婚姻法看規範內容其實還有合憲的可能)
連「同性伴侶法」都不是耶!!!!!
這部法通過的話,就說明同性戀情侶你們就當室友吧
不是配偶,不是伴侶,就是個共同生活的室友
如果有人能接受的話....我個人是完全無法接受
所以拜託大家 1124一定要回家投票 兩好三壞
--
All that is necessary for the triumph of evil is that good men do nothing.
邪惡獲勝的條件,皆因好人袖手旁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5.153.5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ay/M.1542292959.A.820.html
※ 編輯: akiehls (114.25.153.58), 11/15/2018 22:44:13
→
11/15 22:44,
5年前
, 1F
11/15 22:44, 1F
→
11/15 22:44,
5年前
, 2F
11/15 22:44, 2F
推
11/15 22:45,
5年前
, 3F
11/15 22:45, 3F
→
11/15 22:45,
5年前
, 4F
11/15 22:45, 4F
→
11/15 22:45,
5年前
, 5F
11/15 22:45, 5F
推
11/15 22:51,
5年前
, 6F
11/15 22:51, 6F
推
11/15 22:59,
5年前
, 7F
11/15 22:59, 7F
這次大選看得出來護家盟跟國民黨走很近
到時候由國民黨提出護家盟版 同性室友法 草案
也毫不讓人意外啊
推
11/15 23:02,
5年前
, 8F
11/15 23:02, 8F
推
11/15 23:04,
5年前
, 9F
11/15 23:04, 9F
你確定嗎 我是不敢這麼樂觀
噓
11/15 23:04,
5年前
, 10F
11/15 23:04, 10F
→
11/15 23:05,
5年前
, 11F
11/15 23:05, 11F
推
11/15 23:08,
5年前
, 12F
11/15 23:08, 12F
→
11/15 23:08,
5年前
, 13F
11/15 23:08, 13F
這種氣話說說就算了
更重要的還是把支持者催出來投票
票數還是比較重要
→
11/15 23:21,
5年前
, 14F
11/15 23:21, 14F
→
11/15 23:22,
5年前
, 15F
11/15 23:22, 15F
→
11/15 23:26,
5年前
, 16F
11/15 23:26, 16F
噓
11/15 23:27,
5年前
, 17F
11/15 23:27, 17F
這就要說到這次大選國民黨跟盟盟走很近
希望腦中只有藍綠的同志朋友還是要想清楚謝謝
推
11/15 23:53,
5年前
, 18F
11/15 23:53, 18F
→
11/15 23:53,
5年前
, 19F
11/15 23:53, 19F
→
11/15 23:53,
5年前
, 20F
11/15 23:53, 20F
我知道這個狀況讓人生氣 讓人失望
但我們一起 不要絕望好嗎?
我們趁還有一個禮拜 大家一起做能做的事情
況且要死也不該是我們死啊(那是誰...哈哈)
噓
11/16 00:02,
5年前
, 21F
11/16 00:02, 21F
我解釋一下
我po這個新聞是希望激起大家的危機意識
並不是希望大家消沉
而是趁現在 再多做一點點
(其實我知道大家都做很多很辛苦了 拍拍)
大家這陣子應該都被盟盟的謠言傷害得遍體鱗傷了
那 要一起聽首歌嗎?
https://youtu.be/CjxugyZCfuw
大娛樂家裡面的這首 This is me
我每次聽完又覺得自己可以再堅強一些
與大家分享
※ 編輯: akiehls (114.25.153.58), 11/16/2018 00:30:02
推
11/16 00:22,
5年前
, 22F
11/16 00:22, 22F
這不是個好結果
畢竟大法官釋憲都要等好久...
或許很多人等不到
→
11/16 00:35,
5年前
, 23F
11/16 00:35, 23F
→
11/16 00:35,
5年前
, 24F
11/16 00:35, 24F
我也覺得 婚姻就是永久結合的親密生活關係
盟盟卻可以抓著共同生活四個字不放
想把大家變成「室友」
真的很惡劣!!
※ 編輯: akiehls (114.25.153.58), 11/16/2018 01:05:08
噓
11/16 01:06,
5年前
, 25F
11/16 01:06, 25F
→
11/16 01:07,
5年前
, 26F
11/16 01:07, 26F
→
11/16 01:08,
5年前
, 27F
11/16 01:08, 27F
→
11/16 01:09,
5年前
, 28F
11/16 01:09, 28F
→
11/16 01:10,
5年前
, 29F
11/16 01:10, 29F
是 我理解你說的 法律上也確實如此
但就算立出違憲的法律 仍然有效
必須要經過大法官解釋宣告違憲並宣告失效後 才會失去效力
要想想看這樣的憲法訴訟程序又要花掉多少年去等待呢...
噓
11/16 07:35,
5年前
, 30F
11/16 07:35, 30F
對 但我忍住了 化悲憤為力量比較重要
推
11/16 08:08,
5年前
, 31F
11/16 08:08, 31F
→
11/16 08:08,
5年前
, 32F
11/16 08:08, 32F
希望不要成真啊....現在還有機會
推
11/16 10:23,
5年前
, 33F
11/16 10:23, 33F
淚推
※ 編輯: akiehls (175.181.101.37), 11/16/2018 11:03:57
→
11/16 11:10,
5年前
, 34F
11/16 11:10, 34F
→
11/16 11:10,
5年前
, 35F
11/16 11:10, 35F
推
11/16 11:26,
5年前
, 36F
11/16 11:26, 36F
→
11/16 11:26,
5年前
, 37F
11/16 11:26, 37F
→
11/16 11:26,
5年前
, 38F
11/16 11:26, 38F
只是要隔離同志而已 當然他們自己不用
類似於白人的廁所VS有色人種的廁所
推
11/16 12:11,
5年前
, 39F
11/16 12:11, 39F
→
11/16 12:11,
5年前
, 40F
11/16 12:11, 40F
→
11/16 12:54,
5年前
, 41F
11/16 12:54, 41F
→
11/16 12:54,
5年前
, 42F
11/16 12:54, 42F
→
11/16 14:26,
5年前
, 43F
11/16 14:26, 43F
→
11/16 14:26,
5年前
, 44F
11/16 14:26, 44F
→
11/16 14:27,
5年前
, 45F
11/16 14:27, 45F
您的前提是人民的素質可以判斷得出來
但最近某人竄起的現象 讓我對此也頗感憂心
宗教團體法是引起各界撻伐
但同性共同生活法未必會讓群體撻伐
就算社會上有撻伐的聲音 但萬一反同公投票數很高
誰敢說這樣的法完全無正當性?
當然這樣推演下去,推演到極致,可能會上演公投推翻大法官釋憲的戲碼
屆時大法官能不能抵擋民意...那是另一個問題了
※ 編輯: akiehls (175.181.101.37), 11/16/2018 17:05:56
推
11/17 02:50,
5年前
, 46F
11/17 02:50, 46F
→
11/17 02:50,
5年前
, 47F
11/17 02:50, 47F
→
11/20 13:51,
5年前
, 48F
11/20 13:51, 48F
→
11/20 13:51,
5年前
, 49F
11/20 13:51, 49F
→
11/20 13:51,
5年前
, 50F
11/20 13:51, 50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