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公投配戴彩虹或是相關標誌事宜

看板gay作者 (stockeye)時間5年前 (2018/11/02 14:44), 編輯推噓6(605)
留言11則, 10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因為收到一份訊息是說,部分投開票所宣傳可能會擋住特殊標記 https://i.imgur.com/MrEpI33.jpg
伴侶盟答案如下 https://reurl.cc/NXbLQ 【我可以佩帶彩虹小物去投票嗎? 】 支持彩虹 V —平權信物計畫:http://bit.ly/2RUOma3 許多朋友擔心 #11月24日 若佩帶彩虹小物去投票會被驅逐或被沒收公投票,事實上中選 會從未表明「禁止佩帶彩虹小物」,且根據《公民投票法》第22條,即使選務人員認定彩 虹小物不符規定,也必須先制止(例如:要求拿下),若有不服(例如:堅持不拿下)才 會被判離場,因此只要聽從選務人員的指示,絕對能順利完成投票。 為了讓平權同路人能彼此相認,伴侶盟也發起象徵兩好三壞的【彩虹 V 計畫】,11/24 請讓我們一起戴著彩虹V去投票,表態對平權的支持吧! —— 《公民投票法》第22條 在公民投票案投票所或開票所有下列情事之一者, 主任管理員應會同主任監察員令其退 出: 一、穿著佩帶具有公民投票相關文字、符號或圖像之貼紙、服飾或其他物品、在場喧嚷 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不服制止。 —— 贊助彩虹V計劃:http://bit.ly/2RUOma3 贊助兩好三壞DM印刷:http://bit.ly/2P8D0gQ 追蹤伴侶盟instagram:goo.gl/FrKXb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5.144.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ay/M.1541141089.A.339.html

11/02 14:48, 5年前 , 1F
那身為選務人員,好像就真的不能配戴了.....
11/02 14:48, 1F

11/02 15:02, 5年前 , 2F
選務人員的確不該有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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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5:23, 5年前 , 3F
我覺得為了省事,「入內投票」時還是別戴,外面沒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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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5:40, 5年前 ,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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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6:28, 5年前 , 5F
不特別彰顯什麼,才更符合無所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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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6:40, 5年前 , 6F
昨天聽了講座,反正一切都是主任管理員跟監察員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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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8:34, 5年前 , 7F
整個就莫名其妙 彩虹是自然現象的一種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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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8:36, 5年前 , 8F
十字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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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9:24, 5年前 , 9F
彩虹是自然現象,但是這次公投不是。為了順利投票是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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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9:24, 5年前 , 10F
重要的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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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23:32, 5年前 , 11F
彩虹上頭站著上帝的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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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Rs_9XCv (g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