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突破!我國合法同性配偶今年起將可上網報稅
這是舊文,不過因為有人私信詢問關於我國合法同性配偶的事,
所以順手轉一下文章過來,讓還不知道此事的人了解下。
1.財政部曾經更改報稅系統的配偶身分證字號/性別驗證,
為了使合法同性配偶可使用線上報稅系統。
2.根據此新聞內容,內政部證實:我國於2016年有5對合法同性配偶。
不過這五對都至少其中一方為跨性別者,於結婚登記當下非同性配偶就是了。
註解:跨性別者變更性別後,法定性別與身分證字號也會變更,與原生性別無異。
(怕有人誤以為跨性別變更性別後身分證字號第二碼沒變,特別說明下)
故跨性別同性配偶的法律地位,未來應會與同性配偶一致。
如未來立法院未能如期完成修法,行政院推託說戶政系統沒預算修改........
他們能合理解釋為什改個結婚登記的身分證字號/性別驗證,那麼困難嗎?
明明財政部也改過,且戶政系統內早就有五對身分證字號/性別一致的合法配偶,
除結婚登記外,各項業務作業(戶籍遷移/報稅/眷屬健保加保................)
應無影響才是啊~
※ [本文轉錄自 lesbian 看板 #1NJ2xEzc ]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看板: lesbian
標題: [新聞]
時間: Mon May 30 20:15:06 2016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318/665185.htm?feature=88&tab_id=89
國內合法登記同性配偶的小確幸來了!
自今年起,財政部財資系統將與內政部連線,
允許身份證同數字開頭的同性伴侶上網合併報稅。
對於這項突破,與配偶同樣登記為女性的吳伊婷表示,
從2014年起,每年都去電財政部反映無法上網報稅的不便之後,
政府願意聽進人民的心聲,是一個讓人振奮的小進步。
「第一次用手動報稅的時候,寫到眼睛都要脫窗了。」吳伊婷說,
如果能夠上網申報,10分鐘就能搞定。對於日常生活被壓迫的跨性別,
能夠看到一點點的善意,都足以令人感動。
財政部財資中心表示,既然有民眾反映,又是有合法婚姻關係的配偶,
當然會設法改善,於是在和內政部系統連線下,
自今年5月申報所得稅開始,合法登記的同性別配偶也可便利地上網報稅。
據了解,雖然我國同性婚姻尚未合法化,
卻有類似吳伊婷與配偶吳芷儀,
其中一方先變更性別,合法登記為一男一女的夫妻後,
另一方再變更為女性的特殊合法同性伴侶。也有類似丹麥女孩的故事,
在以一男一女合法結婚後,男方自覺為女性,於是變更性別,成為女女同性伴侶
的少數案例。
內政部表示,目前全台灣透過以上方式登記為合法同性別配偶的僅有五對。
在同性伴侶的權益上,跨出得以上網報稅的一小步之後,
吳芷儀提醒,僅管國內如高雄等城市已開放同性伴侶註記,
但地方性質的登記,仍有無法合併報稅以及共同申請社會住宅等的權益落差,
這些是接下來有待努力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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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氏女同志同性配偶不是台灣第一對同性配偶,
但她們是我國五對合法同性配偶中,最為關注婚平議題的一對。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808/35206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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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194.14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esbian/M.1464610510.A.F66.html
※ 編輯: white9cat (111.249.194.146), 05/30/2016 20: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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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我國國內的五對同性配偶,確實都不是以同性伴侶身分成婚的。
可現今,不論現實生活中、法律層面上還是行政機關作業過程中,
他們的身分都是同性配偶,
與未來婚平法通過後,"雙方皆為原生順性別的同性配偶"無異。
跨性別同性配偶也符合反婚平法的人說提出的論述:
1.無法繁衍。(我國跨性別性別註記更換需完成性器摘除)
2.逆天,違反自然,不順應原生性別該有的行為。(這部分還需要特別解釋嗎?)
以此角度來看,他們只是反同婚者沒成功阻擋住的,較為幸運的女同性戀組群。
(*:2013年政府曾想以吳氏配偶不符一男一女婚姻要件,將其婚姻關係註銷。)
他們成婚的方法,不是雙方皆為原生順性別的同性伴侶可以運用的,
但他們成婚後為"同性配偶關係"爭取的任何權利或義務,
都是未來"雙方皆為原生順性別的同性伴侶"可合法成婚後,
能夠享受到的。
且我覺得這篇新聞有很多值得被拉板板眾了解的,
例如照新聞內容的敘述,我國國內的同性配偶似乎都是"女女同性配偶"。
雖然不是很新的新聞,可是板上似乎沒有看到轉貼的文章,
實在可惜,故昨日特別轉貼。
※ 編輯: white9cat (123.51.219.197), 05/31/2016 08: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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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white9cat (123.51.219.198), 01/24/2018 12:47:22
※ 編輯: white9cat (123.51.219.198), 01/24/2018 13: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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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只是資料新增時有驗證限制
和
資料建立後與系統基本結構不合,可能發生不可預期的錯誤,
戶政系統現存資料儲存方式無法順利留存同性配偶資料等等
是非常大的差異唷。
合法同性配偶的事實,使我們明確知曉
系統修改範圍僅只於「結婚登記」的介面,
身為系統設計師,我覺得這是非常重要的事。
唯一要修改的就只有建立結婚登記的介面,
而且就算系統不能改,也可以直接串進資料庫改。(茶)
※ 編輯: white9cat (39.9.10.20), 01/25/2018 18:4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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