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突破!我國合法同性配偶今年起將可上網報稅

看板gay作者 (九命)時間6年前 (2018/01/24 12:47), 6年前編輯推噓0(006)
留言6則, 1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
這是舊文,不過因為有人私信詢問關於我國合法同性配偶的事, 所以順手轉一下文章過來,讓還不知道此事的人了解下。 1.財政部曾經更改報稅系統的配偶身分證字號/性別驗證, 為了使合法同性配偶可使用線上報稅系統。 2.根據此新聞內容,內政部證實:我國於2016年有5對合法同性配偶。 不過這五對都至少其中一方為跨性別者,於結婚登記當下非同性配偶就是了。 註解:跨性別者變更性別後,法定性別與身分證字號也會變更,與原生性別無異。 (怕有人誤以為跨性別變更性別後身分證字號第二碼沒變,特別說明下) 故跨性別同性配偶的法律地位,未來應會與同性配偶一致。 如未來立法院未能如期完成修法,行政院推託說戶政系統沒預算修改........ 他們能合理解釋為什改個結婚登記的身分證字號/性別驗證,那麼困難嗎? 明明財政部也改過,且戶政系統內早就有五對身分證字號/性別一致的合法配偶, 除結婚登記外,各項業務作業(戶籍遷移/報稅/眷屬健保加保................) 應無影響才是啊~ ※ [本文轉錄自 lesbian 看板 #1NJ2xEzc ]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看板: lesbian 標題: [新聞] 時間: Mon May 30 20:15:06 2016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318/665185.htm?feature=88&tab_id=89 國內合法登記同性配偶的小確幸來了! 自今年起,財政部財資系統將與內政部連線, 允許身份證同數字開頭的同性伴侶上網合併報稅。 對於這項突破,與配偶同樣登記為女性的吳伊婷表示, 從2014年起,每年都去電財政部反映無法上網報稅的不便之後, 政府願意聽進人民的心聲,是一個讓人振奮的小進步。 「第一次用手動報稅的時候,寫到眼睛都要脫窗了。」吳伊婷說, 如果能夠上網申報,10分鐘就能搞定。對於日常生活被壓迫的跨性別, 能夠看到一點點的善意,都足以令人感動。 財政部財資中心表示,既然有民眾反映,又是有合法婚姻關係的配偶, 當然會設法改善,於是在和內政部系統連線下, 自今年5月申報所得稅開始,合法登記的同性別配偶也可便利地上網報稅。 據了解,雖然我國同性婚姻尚未合法化, 卻有類似吳伊婷與配偶吳芷儀, 其中一方先變更性別,合法登記為一男一女的夫妻後, 另一方再變更為女性的特殊合法同性伴侶。也有類似丹麥女孩的故事, 在以一男一女合法結婚後,男方自覺為女性,於是變更性別,成為女女同性伴侶 的少數案例。 內政部表示,目前全台灣透過以上方式登記為合法同性別配偶的僅有五對。 在同性伴侶的權益上,跨出得以上網報稅的一小步之後, 吳芷儀提醒,僅管國內如高雄等城市已開放同性伴侶註記, 但地方性質的登記,仍有無法合併報稅以及共同申請社會住宅等的權益落差, 這些是接下來有待努力之處。 -- 吳氏女同志同性配偶不是台灣第一對同性配偶, 但她們是我國五對合法同性配偶中,最為關注婚平議題的一對。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808/3520658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194.14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esbian/M.1464610510.A.F66.html ※ 編輯: white9cat (111.249.194.146), 05/30/2016 20:16:07

05/30 21:07, 6年前 , 1F
05/30 21:07, 1F

05/30 21:57, 6年前 , 2F
推一個
05/30 21:57, 2F

05/30 23:25, 6年前 , 3F
水!
05/30 23:25, 3F

05/30 23:31, 6年前 , 4F
推!
05/30 23:31, 4F

05/31 02:00, 6年前 , 5F
05/31 02:00, 5F

05/31 07:33, 6年前 , 6F
僅限以一男一女身份合法結婚後,其中一方變性取得法律上相同
05/31 07:33, 6F

05/31 07:33, 6年前 , 7F
性別認定之男男或女女的情況
05/31 07:33, 7F
現今我國國內的五對同性配偶,確實都不是以同性伴侶身分成婚的。 可現今,不論現實生活中、法律層面上還是行政機關作業過程中, 他們的身分都是同性配偶, 與未來婚平法通過後,"雙方皆為原生順性別的同性配偶"無異。 跨性別同性配偶也符合反婚平法的人說提出的論述: 1.無法繁衍。(我國跨性別性別註記更換需完成性器摘除) 2.逆天,違反自然,不順應原生性別該有的行為。(這部分還需要特別解釋嗎?) 以此角度來看,他們只是反同婚者沒成功阻擋住的,較為幸運的女同性戀組群。 (*:2013年政府曾想以吳氏配偶不符一男一女婚姻要件,將其婚姻關係註銷。) 他們成婚的方法,不是雙方皆為原生順性別的同性伴侶可以運用的, 但他們成婚後為"同性配偶關係"爭取的任何權利或義務, 都是未來"雙方皆為原生順性別的同性伴侶"可合法成婚後, 能夠享受到的。 且我覺得這篇新聞有很多值得被拉板板眾了解的, 例如照新聞內容的敘述,我國國內的同性配偶似乎都是"女女同性配偶"。 雖然不是很新的新聞,可是板上似乎沒有看到轉貼的文章, 實在可惜,故昨日特別轉貼。 ※ 編輯: white9cat (123.51.219.197), 05/31/2016 08:38:19

05/31 13:36, 6年前 , 8F
原生順性別是什麼意思?
05/31 13:36, 8F

06/04 23:59, 6年前 , 9F
I don't get it. This is a misleading news....
06/04 23:59, 9F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white9cat (123.51.219.198), 01/24/2018 12:47:22 ※ 編輯: white9cat (123.51.219.198), 01/24/2018 13:07:13

01/25 04:09, 6年前 , 10F
但是這些都跟系統可以讓同性登記結婚是沒有關係的xd 登
01/25 04:09, 10F

01/25 04:09, 6年前 , 11F
記後變更與直接登記是兩件不同的事情(當然,系統這東西
01/25 04:09, 11F

01/25 04:09, 6年前 , 12F
說穿了就是一個有想改就能改,不想改就不能改的玩意)
01/25 04:09, 12F
僅只是資料新增時有驗證限制 和 資料建立後與系統基本結構不合,可能發生不可預期的錯誤, 戶政系統現存資料儲存方式無法順利留存同性配偶資料等等 是非常大的差異唷。 合法同性配偶的事實,使我們明確知曉 系統修改範圍僅只於「結婚登記」的介面, 身為系統設計師,我覺得這是非常重要的事。 唯一要修改的就只有建立結婚登記的介面, 而且就算系統不能改,也可以直接串進資料庫改。(茶) ※ 編輯: white9cat (39.9.10.20), 01/25/2018 18:44:57

01/25 21:35, 6年前 , 13F
所以我上面說的就是,技術並不是問題
01/25 21:35, 13F

01/25 21:37, 6年前 , 14F
問題只在於怎麼令他去做
01/25 21:37, 14F

01/25 21:37, 6年前 , 15F
而且世界上的確存在很多技術可行但就是行不通的事情
01/25 21:37, 15F
文章代碼(AID): #1QQ0_R1o (g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