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do something please

看板gay作者 (剛)時間7年前 (2017/02/28 01:48), 編輯推噓4(6239)
留言47則, 1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我是直男。 我自認關懷弱勢,支持平權。 我承認在遇到不認識的同志朋友時,我心中會有點複雜的感覺,但與熟識的同志朋友相處時,我很自在。我想我與大多數30-40歲的人對同志的感覺相同。 我想說:做些什麼吧!再讓那個同志平台的那群人用現在這種策略搞下去!若無改變,很可能讓很多非同圈的人看不下去,削弱他們對於同志深入瞭解的動機! 同志運動會是場無止境的馬拉松。 不會因為台灣修改民法以後,所有歧視或爭議就會美妙地煙消雲散!法律、道德、習俗、社會價值不一定會完美重疊。所以即便修改民法,承認同志所有權利之後,排擠、討厭、歧視同志還是會存在。怎辦?溝通、開導、教化,是減少社會矛盾的方法。因為我們是民主國家(非中國),人人都有思想自由,想要改變他人的想法,只能柔性勸說。因此,我想同志圈也會需要幾位讓一般社會多數能夠尊敬的同志領袖,彰顯同志也同樣充滿進步、正面、陽光的人格與價值,也能引領台灣向前(這也是我目前許多同志朋友讓我敬佩的原因),以這種充滿進步力量的思想與行動,感化 所有台灣人! 進步、正面、陽光的人格與價值,來自於反省! 人都會犯錯,但犯錯後不求正面對決,反省錯誤的人格特質,絕不可能帶來進步!這幾天,我看不到VH(與其同溫層)具備最起碼的進步性。再者,社運領袖之所以能成為領袖,就是其能人所不能。包含對挫折的承受力,以及與社會大多數死老百姓溝通的能力。以上幾點,我在這次事件中完全看不到。 希望能有更好的同志領袖代領出現。 若由現在這批團體代表同志社群,即便這兩年順利直上修改民法後,我也難以想像同志社群能快速獲得社會多數人的尊重,而使這個國家的大多數及下一代能夠順利圓融地擁抱同志。 最後我想說一句:從其言行觀之,「相挺為平權,全民撐同志」這平台,只是會是個笑話! 下面是我在VH's FB的留言。一併附上。 -- 我的確執著與VH有無真誠道歉,這關係著我對這位同運領袖的評價,而非對蔡英文的評價。 VH今天須要號召的人不只是同志圈的朋友,還有保持傳統價值觀的其他人(含我自己)。要號召這些人,須要贏得這些人的尊重(respect)。若非如此,這些人即便不會干擾同運,也會消極地不參與,這是個人選擇的自由。 VH也許對同運社群有莫大的貢獻,贏得同志社群的尊重,但對上述其他人而言,感受並不直接。而在本次恣意曲解她人發言而不正面道歉的事件發生後,我自己只感覺到VH並不是一個在道德勇氣上值得我尊敬的人(非林義雄、史明、鄭南榕、黃國昌之流的人物),所以我雖然不會反同,但若同運社群沒有其他令我佩服反省的動作,我可能選擇消極地冷眼旁觀。 這就是本次事件對我的意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86.6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ay/M.1488217698.A.C6D.html

02/28 01:50, , 1F
也有不少人理性地勸他出來道歉拉,一定會有動作
02/28 01:50, 1F

02/28 02:04, , 2F
02/28 02:04, 2F

02/28 02:05, , 3F
我也去V跟大平台勸說了,有沒有用我就不知道 XD
02/28 02:05, 3F

02/28 02:06, , 4F
VH講錯一句話,應該道歉。但同樣的標準,選前支持平權選
02/28 02:06, 4F

02/28 02:06, , 5F
後又暗示專法可接受的蔡政府,為何不用道歉呢?
02/28 02:06, 5F

02/28 02:10, , 6F
a先生現在不是蔡政府還在協調中嗎?又沒卻定用專法
02/28 02:10, 6F

02/28 02:11, , 7F
如果政府又出錯到時再罵也行,現在應該檢討我們內部吧
02/28 02:11, 7F

02/28 02:12, , 8F
明明未有定論就急著罵東罵西,很難看
02/28 02:12, 8F

02/28 02:13, , 9F
尤其是在現在對支持方不利的情形下
02/28 02:13, 9F

02/28 02:15, , 10F
說VH有影響力因此更該道歉的說法更可笑。人家多年爭取不
02/28 02:15, 10F

02/28 02:15, , 11F
夠,一出事還要立刻被一群平常事不關己的人丟石頭:「誰叫
02/28 02:15, 11F

02/28 02:15, , 12F
你是道德光環?」
02/28 02:15, 12F

02/28 02:16, , 13F
做錯事本來就該道歉,因為她傷害了很多人
02/28 02:16, 13F

02/28 02:16, , 14F
無關他之前做了多少事
02/28 02:16, 14F

02/28 02:16, , 15F
再護啊沒關係
02/28 02:16, 15F

02/28 02:17, , 16F
更不用說他們之後一副想轉移焦點的態度與封鎖言論
02/28 02:17, 16F

02/28 02:21, , 17F
會有這種同運團體=道德光環=更高標準的假象,不就是因為大
02/28 02:21, 17F

02/28 02:21, , 18F
部分的人平常真的什麼也沒做嗎
02/28 02:21, 18F

02/28 02:27, , 19F
即使我也希望他道歉,我也不覺得說VH多麼愧對同運這樣的
02/28 02:27, 19F

02/28 02:27, , 20F
批評是合理的
02/28 02:27, 20F

02/28 02:40, , 21F
認同a大
02/28 02:40, 21F

02/28 02:40, , 22F
現在問題已經不是VH個人了,那幾個掌握話語權的檯面人物
02/28 02:40, 22F

02/28 02:41, , 23F
製造出更多的問題
02/28 02:41, 23F

02/28 02:45, , 24F
認同a大
02/28 02:45, 24F

02/28 09:15, , 25F
沒有影響力進什麼總統府 還在那邊噁心切割
02/28 09:15, 25F

02/28 09:28, , 26F
02/28 09:28, 26F

02/28 10:24, , 27F
推a大 唉
02/28 10:24, 27F

02/28 10:25, , 28F
無意冒犯原Po,這兩天討論下來,亮自己身分是異男,好
02/28 10:25, 28F

02/28 10:25, , 29F
像聲音就比較理性客觀似的 與利益無涉嘛
02/28 10:25, 29F

02/28 10:31, , 30F
不過婚姻平權那個是有彈性的,選前承諾只說要推婚姻平
02/28 10:31, 30F

02/28 10:31, , 31F
權,但專法也是保障同性伴侶與異性伴侶一樣的婚姻權呀
02/28 10:31, 31F

02/28 10:31, , 32F
最慘也不過是東扣一點、西扣一點,也不算違反政治承諾
02/28 10:31, 32F

02/28 10:32, , 33F
這就像是他選前說要保障勞工的最佳利益,選擇砍假+一
02/28 10:32, 33F

02/28 10:32, , 34F
例一休一樣,你也不能說他背信 因為他的評估就是如此
02/28 10:32, 34F

02/28 13:38, , 35F
我說我非同,是想表示,本次事件對非同的朋友衝擊很大
02/28 13:38, 35F

02/28 13:38, , 36F
,尤其是蔡英文的持者
02/28 13:38, 36F

02/28 13:41, , 37F
我承認我對修民法沒有很強的企圖。當然我知道修了民法
02/28 13:41, 37F

02/28 13:41, , 38F
比立專法有更強的政治及道德意涵
02/28 13:41, 38F

02/28 13:43, , 39F
但我的底線在「使所有人(同與非同)享有一樣的權利義
02/28 13:43, 39F

02/28 13:43, , 40F
務關係」。需不需要立刻修改民法,我不堅持。
02/28 13:43, 40F

02/28 13:47, , 41F
我想表達的是說,無論休民法或立專法以後,同與非同仍
02/28 13:47, 41F

02/28 13:47, , 42F
要持續對話,而且是永無止盡地對話,才能實質地消弭歧
02/28 13:47, 42F

02/28 13:47, , 43F
視。而非形式上修了民法後,歧視自然終結
02/28 13:47, 43F

02/28 14:44, , 44F
我同意demon說的,這只是身為台灣公民的基本權利,實
02/28 14:44, 44F

02/28 14:45, , 45F
際上的困難不可能因為修法(如果有的話)而終止
02/28 14:45, 45F

03/01 09:27, , 46F
臺灣法律性質難以修正,不能等到立專法才來罵。政府本來就
03/01 09:27, 46F

03/01 09:27, , 47F
有責任推動,而非含糊,甚至靠攏恐同罔顧人權。
03/01 09:27, 47F
文章代碼(AID): #1Oj6PYnj (g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