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我是同性戀,是基督徒,是自己
這是一篇很長自述文,沒甚麼稀奇,就是自己想說的話而已
出生在天主教的家庭,從小就受洗的我,一直都只知道一個神,耶穌。我不知道望彌撒是
什麼,也不知道真的被神感召是什麼感覺,從我有意識以後,我就沒再進去過教堂一次。
或許小時候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我只記得在國小的時候常被別班同學欺負,但我一直
都沒忘記班上的男生都會替我出氣。我這時候開始對男生產生好感,更在小六時暗戀同班
一個小帥氣的男生,但我知道我離他好遠好遠,最後畢業了,我們家搬到了都市,也就沒
跟他聯絡。國中是我最矛盾的時候,我同時對男生對女生都有興趣,我甚至同時暗戀一個
男生一個女生,但是我真的很膽小,我無法認真跟那個男生說話,只好自己斷了這條路。
我跟那女生最多也只有曖昧,沒有更進一步的發展,我知道她在等我,等我主動開口提交
往,但是我自己知道,我愛上她,只會傷害到她。
其實每升學一次,我都視為一個階段,一個階段過後,就是新的自我,也是新的環境。高
中讀的是標準男校,也是我真的看清自己的時候。我過的很糜爛,也很荒廢,因為我為了
一個異男忘,把自己搞得失魂落魄。在高二分組的時候,我們很意外的同班。我們其實一
直都是陌生人,我無法直視看他,連下課我也避他遠之。他一直覺得我怎麼了,不好相處
,直到二下,我主動開始找他去福利社,去運動,我們有了最完美的開端。但是我却無法
克制心中的慾火,一直想向他表白,每一天過去,我就是一天失神。終於那天到來了,我
不知道哪根神經崩壞,居然主動打電話給他。我很糾結,也很結巴,最後我鼓起勇氣又帶
著哭泣說出:我愛你。他很錯愕,也很鎮定的說出他的感受,他最後告訴我:你不能愛上我
,因為我也不會愛上你,你明知道我有女友,所以很抱歉。他掛了電話,從那之後,我們
沒了交集,沒了一切玩笑,我也從那時候知道,原來環境對同志是多麼不友善。我被冷落
了,被排擠了,我每天都兩眼無神,直到回到了教會,我的身心都開始恢復正常。
那時候高三的重心只剩教會跟課業,我無法失去任何一次望彌撒的機會,也很虔誠地閱讀
聖經。但是我失去愛的勇氣,失去追求的信心,我開始改變自己的想法。既然我無法改變
自己的性向,社會也不允許,那我選擇隱藏。我從不相信自己心中的想法,能有甚麼不同
,但是當神父的念頭,就這麼閃過。一個守寡孤獨一生的職業,我居然被感召了。帶著虔
誠的心,我開始放棄自己的課業,只知道讀聖經、讀聖經。但是後來我錯了。2013年
6月,一位年輕神父正打算把我送到香港神學院時,被我熟識的老神父阻止了。他告訴我
:不管是你自願,還是他們要提拔你(現今神父荒很嚴重,所以神父會盡力找青年並尋求
進修神學院的意願),都不要理不要聽。我現在要你完成你的大學學業,去服兵役,去就
業,去好好的愛你所愛的人(神父知道我沒從交過男友,而且他是支持同性戀的),當你所
有事都經歷了,如果你的想法還是沒變,那就回來找我吧!我親自帶你去進修。我知道老
神父很喜歡我,所以他不希望我走神父這條路,因為辛苦也孤單,所以他說的話我下意識
全都聽進去了。他很高興我打消當神父的念頭,因為他最不喜歡看到別人孤孤單單的。
我開始埋頭苦幹認真讀書,指考考完了,我考上師大,也如了自己所願。我馬上告訴老神
父說我要繼續讀書,他很高興的告訴我:去做你想做的事,直到你再次被神感召,我會樂
意看著你當神父的(從進修到當神父需要7~10年的時間,依個人能力所定)。當時我開
始加入青年會,卻非常莫名其妙的因為曾有當神父的念頭而被要求接下青年會長的職責。
而教會剛好逢在本地立教會60週年,所以整個暑假忙教會搞的朝九晚九。很充實也很快
樂,我打消當神父念頭是對的,這才會是我要的生活。9月份活動結束,緊接著要開學了
,但是在離開家裡前幾天,我接到教會主席的來電。電話那頭的他告訴我,老神父過世了
,被其他神父發現全裸坐在浴室裡,安詳的離開了。我當時一滴眼淚都滴不下來,幾天過
去了,出殯日也到來。當天彌撒過程我還是無法流下淚,我不能哭,因為神父要我做的事
都完成了,不可以讓他看到我難過。青年會所有人都知道我跟老神父很要好,因為他就是
我唯一的乾爸爸。直到晚上能接觸到老神父的大體時,我告訴他,跟他做下約定:你要我
完成的事,我一定會徹底完成,至於當神父,希望爸爸你給我十年的時間,十年後的我,
如果當神父的念頭還是存在,我會去追求我所要的生活。當我手一離開老神父,我的眼
淚就稀里嘩啦的流不停,我痛哭失聲。謹記著這份約定,我回到了大學生活。
很多人問我:你是基督徒欸,怎麼可以當同性戀?!我的回答很簡單,曾經有人問卷問到
類似問題我也是這樣回答:雖然我是虔誠的基督徒,但是我始終相信上帝的愛並不自私,
祂不會去拆散任何相愛的愛,祂不會去阻止愛的形成,更不會去區別所有的愛。祂是有愛
無類的上帝,就像祂對祂的門徒一樣,不只是師生愛,更是一種超越常規的愛。聖經紀載
的一男一女,那是上帝的旨意沒錯,但是祂的十二門徒,也沒有揀選女生。或許這有待討
論,但是上帝從沒提到過同性相愛是罪,那或許是後世人對上帝愛的偏見。如果老神父支
持同性戀,那我沒甚麼資格去批判,更何況我也是同性戀者。我從不覺得我愛上同性犯了
什麼錯,我只是遵照自己大腦的感覺與知覺去愛人,如果別人要阻擋,那些反同者跟教會
人士,是否違反了人權?甚至要侵犯我們同性戀者的生存權?甚至違背上帝創造人類的旨
意,去阻止一個最原始的人心?就像是伊甸園的蛇去引誘夏娃,要我們同性戀者看見自己
,改變自己,這豈不是又會使上帝發怒?沒有人可以扮演上帝去創造他們所要的人類,人
都是獨特的,不是受人所控。
我打了這篇不是抱怨或是憤怒,這都是我自己相對我自己說的話,我需要信念去提升自己
,讓自己不會迷失。我不會因為是基督徒,就不當同性戀,我不會因為是同性戀,就放棄
當神父,至少在目前的我而言,很多事還要去達成,去經歷,去改變。人生難免會迷失方
向,但是總要知道自己最堅持的是甚麼,自己最明白心裡在想甚麼。誰都不是聖人,誰都
沒資格改變自己。對於家裡人,我還沒公開自己的性向,就現實面而言,我現在出櫃只會
帶
來傷害,等待時機成熟,傷害可以比較小。以基督徒的身分來說,我相信上帝無私的愛,
我也一直都為世界所有同性戀者祈禱;以同性戀的身分來說,當同性戀從不覺得丟臉羞恥
,因為愛一個陪你身邊一輩子的人,不管是男是女,有那份愛才是基石吧!以自己身分來
說,我是正常人,一個有權力做自己,愛別人的我。自己能這樣想,已經很快樂,也很欣
慰了。
(手機排版,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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