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柯志明教授11/22台大座談會發言稿

看板gay作者 (兵航)時間10年前 (2013/11/25 00:14), 編輯推噓6(6013)
留言19則, 1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柯志明教授11/22在台大座談會發給大家的發言稿 在台大版(NTU)看到有人分享,也讓大家看看 http://blog.sina.com.tw/solitudo/article.php?pbgid=48309&entryid=618559 原文太長了,我只節錄其中幾段,有興趣的可以點連結看 回應人中有看到署名柯志明的,也許是他本人 第8點後段: 婚姻應結締在男女兩性之間是無需任何學理的一般常識,也是任何人都知道並 理解的道理,以致於一個良善的社會不會把同性性行為視為可公開鼓勵或認同 的行為,更不可能合法化同性的婚姻結合。 結論: 本發言稿前引六份近六十年來重要的國際人權文獻都宣稱所有成年男女皆有權 締結婚約,因為這些人權文獻都共同肯定男女兩性婚姻家庭是形成人類社群自 然且基本的單位,也就是不可取代的環節。如何不可取代?因為 第一,男女兩性婚姻能自然地延續人類生命,生育尊貴的人。 第二,男女兩性婚姻能自然地形成倫常秩序,作為社會秩序之基礎。 第三,男女兩性婚姻能自然地養育美善人格,發展人的各項美德。 第四,男女兩性婚姻能自然地成為人類創發各種價值文化之基石。 因此,我們可以很肯定地斷言,對全體人類而言,男女兩性婚姻是尊貴、獨特 而不可取代的,因而它以及與之相關的價值需要受到國家社會的特別保護與尊 崇,而不是反而倒行逆施地將之模糊化、相對化甚至貶抑化。國家應做的是, 立法保障、維護、教育男女兩性婚姻及其相關的價值,而不是立法忽視、貶抑 甚至傷害它不可取代的獨特價值。 他的常識、論述跟我的認知距離非常遙遠啊 我有種活在平行世界的感覺 (無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85.185 ※ 編輯: h6j2uv 來自: 61.231.85.185 (11/25 00:31)

11/25 00:50, , 1F
他的言論我只覺得一切都超不自然耶= =
11/25 00:50, 1F

11/25 00:52, , 2F
人類談自然就很不自然啊,不信看看你的四周
11/25 00:52, 2F

11/25 01:07, , 3F
婚姻的本質與愛情有別,是為了財產所屬而建立的制度
11/25 01:07, 3F

11/25 01:10, , 4F
婚姻是一種社會演化,到今天還在演化的社會制度,我
11/25 01:10, 4F

11/25 01:12, , 5F
只能說柯姓教授的言論與嗑迷幻藥、酒精中毒者無異
11/25 01:12, 5F

11/25 01:13, , 6F
一般常識也可以推翻的啊 例子隨便舉一大堆
11/25 01:13, 6F

11/25 01:14, , 7F
而且並非要取代男女婚姻 只是新增男男女女選項
11/25 01:14, 7F

11/25 01:15, , 8F
況且他舉出的四點 根本就不具有說服力 一攻就破
11/25 01:15, 8F

11/25 01:17, , 9F
人家也不過是隨便找論點講講吧,說得這麼尊貴美善...@@
11/25 01:17, 9F

11/25 01:17, , 10F
法律本來就不該是這麼抽象的形容詞而已
11/25 01:17, 10F

11/25 07:22, , 11F
婚姻本來就不是自然出現,不過是個制度。是由人決定的。
11/25 07:22, 11F

11/25 07:23, , 12F
既然現在多數人贊成同志婚姻,政府就應該開放。
11/25 07:23, 12F

11/25 08:50, , 13F
他言論一整個很自以為
11/25 08:50, 13F

11/25 10:42, , 14F
supernatural........
11/25 10:42, 14F

11/25 11:12, , 15F
太中肯 不過應該傷害了 不少人幼小的心靈吧? 哈哈哈哈
11/25 11:12, 15F

11/25 11:49, , 16F
推SuperNatural
11/25 11:49, 16F

11/25 17:17, , 17F
就護家盟的論調阿 他是不是有參與愛護台灣小手冊的編寫阿XD
11/25 17:17, 17F

11/25 17:27, , 18F
11/25 17:27, 18F

11/26 03:09, , 19F
是瞎說,哪裡中肯?
11/26 03:09, 19F
文章代碼(AID): #1IaYNy3K (g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