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逆轉 跨性別婚姻有效

看板gay作者 (teco+film+love)時間11年前 (2013/08/08 14:57),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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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pt.cc/MVl1 2013年08月08日 【王家俊、蘇聖怡╱台北報導】 蘋果日報 逆轉 跨性別婚姻有效 男男變性女女 登記時身分證一男一女 跨性別伴侶吳伊婷和吳芷儀原本是男性,去年七月同時變性,吳伊婷先到戶政單位變更為 女性,去年十月十六日與吳芷儀登記結婚,之後吳芷儀也到戶政單位變更為女性,今年六 月遭內政部認定違反《民法》一男一女結合關係,發函撤銷結婚登記。經立委抗議及提起 訴願,內政部昨召開跨部會會議,結果逆轉,通案認定辦理結婚登記時只要身分證符合一 男一女規定,即屬有效婚姻。 吳伊婷、吳芷儀與聲援民眾三十多人昨下午在內政部外苦候三個半小時,一度與警方衝突 扭打,並高呼:「今天拆幸福、明天拆政府」等口號,痛批政府黑箱作業。經協調,兩位 「吳小姐」才得以進入會議陳述意見;傍晚獲知婚姻有效,她們樂得在街頭擁吻,表示未 來不排除領養小孩,現場爆出掌聲,場面感人。 變性可終身不登記 據指出,國內約有數百人辦理過變性登記。吳伊婷昨說:「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妳是我 的家人,但妳不存在我的證件欄裡。」表達一度遭判婚姻無效的心情。 內政部次長林慈玲昨轉述會議結論,辦理結婚登記時,只要身分證符合《民法》一男一女 規定,即屬有效婚姻,變性者何時檢具證明到戶政單位辦理變性登記,尊重當事人,終身 不登記亦可。戶政司長謝愛齡說,未來辦理結婚登記,會依照慣例,程序沒有變動。 據了解,與會專家學者認為,變性手術會拖很長時間,難以認定何時變男、變女;法務部 與衛生福利部也坦承,沒有能力檢查如何才算「改造完成」,因此採「登記主義」,而非 「事實認定」原則。 與會的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理事長許秀雯說,兩人結婚時,證件性別一男一女、之後變 更性別都合法,絕非鑽法律漏洞。 批政府怕同志婚姻 許秀雯批政府恐懼同志婚姻,才會圍堵合法跨性別關係,「結婚、變性等都是基本人權, 請思考相愛各種可能性。」 據轉述,法務部官員援引二十年前的函示,從寬認定跨性別婚姻,是逆轉關鍵。一九九四 年,一對有小孩的夫妻,先生變性為女,引發婚姻效力爭議,法務部當時解釋,為維持家 庭穩定,婚姻存續中的變性,並不影響(婚姻)身分關係,判定婚姻有效。 將修法挺多元成家 當初陪吳伊婷與吳芷儀開記者會的民進黨立委鄭麗君表示,未來將進一步修法,讓多元性 別享有平等的成家權益。民間版《民法》修正草案預計九月送進立法院,規定不分性別、 性傾向、性別認同均都可結婚。 婚姻有效無效變化時序 2012/7 吳伊婷、吳芷儀進行性別重置手術,由男性變為女性 2012/10月初 吳伊婷至戶政單位申請變更性別為女性 2012/10/16 兩人向台北市萬華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 2012/10月底 吳芷儀申請變更性別為女性 2013/6/27 內政部發函要求撤銷結婚登記 2013/7/11 兩人在綠委鄭麗君、尤美女陪同下舉行記者會控訴 2013/8/7 內政部舉行跨部會「研商性別與結婚登記問題」專案會議,認定兩人婚姻有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8.63.106

08/08 15:43, , 1F
那句話 完全切中我們的痛
08/08 15:43, 1F
文章代碼(AID): #1I0q50cR (g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