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盟]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聲明

看板gay作者 (teemo)時間11年前 (2013/01/18 16:08), 編輯推噓9(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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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聲明 Posted on 一月 17, -- 2013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聲明 發佈日期:2013/01/17 針對陳敬學先生日前於個人臉書與粉絲團公開表示,為了避免將來釋 憲結果失利成為「千古罪人」,擬於1月23日撤回現正繫屬於台北高 等行政法院之同性婚姻登記訴訟,並多次提及,唯有本聯盟理事長許 秀雯律師能說服他放棄撤告的決定,就此我們認為有必要出面說明, 請敬學審慎作成相關決定,亦請社會大眾瞭解伴侶盟的立場與主張。 敬學用自己的生命經驗作為司法個案,衝撞僵固的體制、爭取幸福與 平等的權利,其勇氣與貢獻,不容抹煞。伴侶盟及秀雯律師個人都從 未希望敬學撤回本件訴訟,事實上,我們支持所有願意為自己站出來 奮戰的個人,我們雖然認為釋憲結果未卜,但即使最終釋憲結果不符 我們對平權的認知與期待,應該被評價的是大法官們在本案的決定, 任何人都不應該也不會去怪罪挺身而出的個人。 伴侶盟已於2012年推出「婚姻平權(含同性婚姻)、伴侶制度、多人 家屬」民法修正草案,「婚姻平權」正是伴侶盟上述「三胞胎」法案 的其中一環,因此我們當然支持敬學或任何個人用司法行動反歧視、 爭平等。然而,我們也知道司法個案與釋憲行動(「司法路徑」)仍 有其制度上的局限性,司法路徑能處理的比較是「婚姻平權」的議題 ,衡諸伴侶盟多元成家的理想,我們判斷仍必須透過立法路徑,才有 機會把我們草案中的伴侶制度與多人家屬制度等部份一併放入社會倡 議範疇並透過立法程序來實現。 質言之,伴侶盟認為以現今的情勢看來,立法與司法路徑在多元成家 議題上並不是互斥的,而是兩條可以並行的路線,我們因為資源、人 力有限,所以目前僅能專注推動立法。採取立法運動路徑,是因為我 們認為平權的實現不能依賴任何特定個人、政黨或組織,而必須藉由 集體的行動、由下而上做起,我們期盼藉由組織工作以及社會對話, 召喚出更多反抗的主體,藉由這樣的「草根立法」運動,才有可能真 正改變一般民眾的想法, 並真正根除歧視。這是為什麼三年來,我 們每一年都跑了超過80場各式演講座談、努力募款印文宣、辦活動、 培力志工、發動群眾連署、用心經營伴盟臉書、部落格以便自己做媒 體來積極發聲以突破主流媒體的限制…。 由於我們不能越俎代庖幫任何司法個案做決定(秀雯律師也並非敬學 案子的訴訟代理人),因此我們會尊重敬學對於他的案件所作的相關 決定。「不忘初心,方得始終」, 僅以這句話與敬學及所有的平權 鬥士們共勉之。 -- 舊心得+新感言 ⊙以下為舊的個人心得 --------------------------------------------------------- 本人teemocogs(teemo)提莫 所提之[主張]與[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推動之[主張]不完全相同 我以圈內人的觀點認為: 同運一開始提多元價值 多元性別 多元尊重 導致現在所有同運團體現在都不能放棄少數意見 每個團體組織都自稱同運團體,而讓圈外人看見多頭馬車 有時候 一些關心議題或時事的人 去甲板大肆嚷嚷 『為啥不團結』 『為啥不尋求主流』 『為啥不捨棄包袱』 我們也只能無奈 難道我們要告訴異性戀,我們圈內的彼此差很多 很難整合嗎? 為了保持和諧,好像也不能透露我們內部的爭執.... ---------------------- 之前有個朋友,來到甲板,給我們一些建議, 我覺得很棒 難得有異性戀會關心這種議題. 但我的朋友們卻為了那篇文章吵了起來..... 整合啊? 究竟誰才有同運的話語權(麥克風) 誰才能代表同運,又誰才有權主導? --------------------------------- 進入你週遭的主流文化,甚至分享領養和教育的心得 有這樣的社團嗎? 我沒看過,怎麼沒人成立一個呢? 當有人問這個問題的時候 問題變成了,同運社團究竟要多檯面化才能被看見?被聽見? 有!有這些社團在做這些事! 但異性戀 聽不見 看不到 也沒關心,所以以為沒有! 朋友問我:『那我們是不是該上街讓他們聽見看見?』 我回: 『你知道那些異性戀,我們上街讓他們知道,他們就恐同反應嗎?』 『你知道那些異性戀,我們不上街,他們就以為這社會不存在這樣的團體』 我最近有些感慨 講話大聲的總是容易被聽見 一個人安靜的 溫和的 推行一個理念卻往往被大眾無視或忽視 這之中 是不是存在一種無奈 就跟其他也被忽視或不關心的議題一樣? 唉! 我不知道. 好無奈! --------------------------------------------------------- 如果自己與其他同運團體切割 才有機會只實現自己的願望 壞處是 自己孤立無援 好處是 沒有別人的包袱 我憑什麼主張我是同運? 我憑什麼主張我是為了廣大的同志好? 我是不是為了自己? 為自己的目標和理想? 是的,最終我也只能承認我是追求自己心中的理想! 但我不會強求說我這是為了別人好 因為"為了別人"或"為了大家" 這太沈重了,我背負不起..... 願望!如此簡單但也如此困難! 驕傲同時也孤獨. --------------------------------------------------------- 朋友 如果你想瞭解LGBTQQ內部現況 如果你想發言精確而不會顯得您不瞭解LGBTQQ現況 請 與我聯繫. 我樂意為您分享現況與真實面. 願每個議題都被關注,希望你的也是. -- 改變一條法律,並不能結束歧視 改變一條法律,並不能結束恐同 改變一條法律,並不能結束霸凌 建立一個政策,可以嗎?可以嗎? 我不知道,但我不會放棄嘗試與努力。 -- ----------------我-是-新-感-言-分-格-線-------------------- 截至目前為止,整個訴訟的貢獻莫過於巨大的撞擊台灣社會的剛性 法官無法判決才會需要提釋憲,而這是最後一步之差。譬如為山, ,未成一簣。和我同樣驕傲同時也孤獨同志啊! 發現星球和逆風航行的人,我仍願意以詩歌做出和他們相同的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157.83

01/18 16:14, , 1F
好奇的是,他們兩個放棄。會不會影響大法官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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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6:16, , 2F
撤告了的話應該就不會有大法官判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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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了,還是祝福他們滿滿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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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這屆大法官不表樂觀 撤告或許比較好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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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樓上 對這屆的大法官非常不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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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批有許宗力他們或許還比較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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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李震山那天來我們學校演講,從他的態度感覺他自己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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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偏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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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20:14, , 9F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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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只要願意結婚的雙雙對對同一天同一場地結婚,造成[勢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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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擋]的景象,社為自然就會多考慮同性結婚的需求了,自然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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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23:45, , 12F
的阻力會減少些;只可惜,支持的那位只一句支持,卻又把一切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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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於社會共識而無有所作為...唉...也是空談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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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說,只要同志結婚的數量一多,到時,社會跟司法界不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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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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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11:35, , 16F
加油!!希望大家都不放棄(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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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19:34, , 17F
推~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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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21:47, , 18F
加油....(難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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