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 外子 10.

看板gay作者 (張小七)時間11年前 (2012/12/29 13:43), 編輯推噓1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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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同居 我的生活圈裡,稱得上「朋友」的人,很少。 也許跟我小時候悲慘的生活經驗有關。我剛上國中的時候,因為適 應環境的能力不好,成績很差,人緣也很差。也常常被嘲笑和捉弄。 體育音樂美術又沒有其他任何表現得稍好的地方,個子又很矮。 班上的座號是用身高排的,我的座號是五號,意思是,班上五十多 個人,只有四個比我矮。 中學時代,大家都很流行阿魯巴。一種很有趣的霸凌行為。班上有 兩個同學在打賭,執行阿魯巴的最低需求人數。 為了要証明「只要一個人,就可以把別人抓起來阿了」,結果我就 被抓起來阿了。 身體上的霸凌其實比不過精神和言語上的霸凌。沒有朋友,被排擠, 被欺負,被嘲笑。久了,也有一陣子其實每天都很恐懼去上學,常 常在日記上畫著一棟高樓,一個人從上面跳下來,然後在畫面底下 寫著「我好想死...」。 那時,連老師都討厭我。我還記得,成績真的差到受不了的時候, 下課時分,我捧著數學習作,拿去問老師說,這一題是怎麼解的? 老師只用很鄙夷的表情對我說: 「你連這個都沒搞懂?」 他鄙夷了我一番,卻也沒有解答我那個問題。於是我也再也不問數 學老師問題了。 現在竟然可以這麼淡定地回想這一切,自己也覺得很不可思議。想 想,當年其實一不小心,現在的我早就不在世上了也不一定。還活 著而且安然變成 33歲的老頭,真是奇蹟一件。 後來爸爸看不過去,送我去補習班。我記得國一寒假我量身高,好 像還只有 136cm,國二升國三的暑假,好像就到 166cm了。在一年 半之中瘋狂拔高了近 30 cm這樣。成績也因為補習的關係變好了。 結果,班上的同學慢慢開始接近我了。我慢慢變得人緣很好的一個 人。那種霸凌也變少了。 但是,我一點都不相信那些接近我的人。 我心裡不知道為什麼,很清楚地知道一件事: 如果不是因為我的成 績變好了,他們不會跟我交朋友的。 我對「朋友」或者「接近我的人」總有一種不信任感,我總覺得, 這些人一定有一個什麼目的。也許是因為我的長相。也許是因為我 寫的文章。也許是因為金錢或者什麼利益。也許是因為我的成績或 者有什麼要利用我的地方。 如果有一天我變老了,長相變醜了。我不再寫文章了。我又病又窮, 我沒有什麼利用的價值,這些人終究都會離我而去的。 高中時期,更是嚴重。我開始清楚意識到自己的同性戀傾向,有跟 一兩個自認為交情還不錯的人吐露自己是 Gay,結果朋友就此疏遠 了。 於是,從青春期開始,一直到現在都是。我對「朋友」的定義很嚴格。 「同學」只是坐在一起學習、一起上課的人罷了。 「同事」只是在同一個地方一起工作的人罷了。 無可避免地要在同一個環境一起工作,就維持進行工作時必要的、 最基本限度的善意即可。 絕不跟這些人交心。 好像有點離題了。 總之,生活之中也就是這樣,有些人是「可以一起游泳的人」,有 些是「可以一起看電影聊天的人」。 「可以一起游泳」不代表「可以一起逛街」,雖然兩個人有同樣的 休閒嗜好,但是不代表兩個人有相近的購物習慣和喜好。 「可以一起看電影」也不代表「可以一起游泳」,喜歡看同一類電 影的人也不一定就會游泳、喜歡游泳。 我喜歡游泳。因為不管跟誰一起去游泳池,到了水裡,也都是自己 一個人游,不可能邊游邊交談。所以也不用想「該聊些什麼話題」 或者「會不會讓對方覺得我很悶」之類的。 後來交了男朋友也是。 我常常在想,「男朋友」的定義是什麼? 我試過,帶「男朋友」一起去游泳或者看電影,結果都很無聊。 我是下了水,就會一直游、一直游不停的那種,每回固定最少游一 千公尺,體力好一點就一千二、一千五,然後就上岸了。 上岸的時候,就發現 BF 已經全身擦乾,無聊地在岸上等我很久了。 也帶過「男朋友」一起去看電影。 但是往往兩個人都喜歡的片子也不太多。在自己很感動的片段,發 現 BF 在打呵欠,多多少少會有一點掃興。 最重要的事情是,從 17 歲到 28 歲的這中間,雖然有過八段稱得 上「戀情」的交往,但是平均都不長久。大概也都是三個月左右。 維持得稍微久一點的,其實也都不是朝夕相處。兩個人往往一週見 面三四次,也就很多了。 就算是有交往的對象,我好像大半的時間也都是自己搭車,自己看 書,自己吃飯,自己游泳,自己看電影,自慰,自己刷牙。 我絕對不是一個「獨立」的人,只是這十多年的「孤單」,已經讓 我慢慢習慣「用一個人的方式活著」。 跟小荒剛認識的時候,一個禮拜大概有三四個晚上,會去板橋找他, 我們就在台藝大附近的巷子或者南雅夜市吃晚餐。但是他的前男友 在他家借住,所以也不可能天天都做愛。 他要上課,要打魔獸。我要上班。 最重要的事情是,那時,28歲的我,其實已經很習慣一個人活著了。 一個人去游泳,一個人看電影... 小荒有次打電話給我,我很久之後才回。 「你怎麼啦?」 「對不起,我剛才在游泳池。因為我常常在游泳池掉東西,所以我 習慣把手機、手錶、錢包什麼的都放在家裡,就帶著門票和毛巾 沐浴乳到游泳池。現在才回電給你~ 抱歉~」 「喔! 你去游泳喔。下次可以找我一起去啊。」 不過這句話我一點都沒有放在心上。就是出發前會傳個簡訊給他, 我去游泳囉~ 通常他都在打魔獸,沒辦法陪我,我一點都不意外, 也不期待,也不受傷害。 ^^+ 在認識大概三四個月的時候,我的租約到期了。 剛好也是小荒的寒假。 學期間的轉換,學校附近一陣搬家潮。 小荒問我說: 「你租的那個地方好貴喔。頂樓加蓋,又熱又西晒。 又是三四十年的老公寓。每個月還要一萬多的房租。」 「台北市就房子就是這樣啊。(嘆) 台北居,大不易唄~」 「你幹嘛一定要住在台北市? 台北縣也不錯啊。像板橋這裡生活機 能也很方便。我們學校附近就有很多不錯的房子,屋況比你那裡 好多了,租金也便宜。你乾脆搬來跟我一起住好了?」 我心裡想,那當然啊。你那裡是板橋,而且還不算是板橋的都心, 而且還是小小的大學城。 最重要的事情是..... 我這輩子還沒有跟交往的對象同居過.... +_+ 早上起來沒洗臉的樣子被看到了怎麼辦?... 還沒刷牙他就想親我了,怎麼辦? 如果他看到,我犯懶的時候衣服沒放洗衣籃就亂丟,還有其他生活 上的壞習慣,怎麼辦?... 如果我看到他,有什麼我無法容忍的壞習慣,怎麼辦?... 如果因為天天相處,感情就慢慢變淡了,怎麼辦? 如果房子的租約還沒到期,感情的保存期限卻到了, 走味了,變質了,怎麼辦? 我頗為擔心了一陣子。 他說: 「有什麼好擔心的? 我每一任男朋友,都跟我同居啊。」 考慮了很久,於是我跟他說: 「好吧。雖然我們一起住,可是我一定要有一個自己的房間。 我們試著找找那種兩房一廳、三房兩廳的公寓,好嗎?」 接著,我就開始了我此生難得的,同居時代。 (待續) -- 「世の中には、 頑張ってもどうにもならないことがたしかにいっぱいある。 いいこと、ハルヒ? だからこそ頑張らなきゃいけないときは、 ためらったりしちゃダメなの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75.19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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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碗敲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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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愛用"朋友"這字眼...總感覺這字的意涵對我太深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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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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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碗~你寫的好有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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碗都敲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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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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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還前半段關於「朋友」得敘述 很符合自己心境卻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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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用文字表達的心情 嘗試努力學習拿出勇氣與人交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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