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述] 提及莫言5
[請益] 出櫃卡 #1G6d25tQ (gay)
▲疊床架屋的保障?一些朋友建議,設計一種[出櫃卡],必要時刻才使用,而
平常身份證的[配偶]是辦保險或在公司上班時會使用的一些薪資證明,像這樣
的註記方式會導致你間接出櫃,如果有一種[出櫃卡],必要時刻例如像是醫院
的緊急探視,或小到一些什麼'單身歧視'的優惠或福利之類的才拿出來使用,
這種設計為動態出櫃入櫃做出了最佳的效能,人們只要擁有[出櫃卡],既使身
份證的[配偶]保持著空白,也能會自己同時免除'出櫃歧視'與'單身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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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身分與否 自己決定
伴侶盟也指出,台灣社會對同性戀仍普遍存在偏見與歧視,日常生活卻處處需要
出示身分證明,如應徵工作、銀行開戶、辦理各種行政申請事宜,甚至連唱 KTV
都得讓櫃台登記,在社會的恐同意識尚未徹底根除之前,在任何公開場合揭露個
人的性傾向隱私仍可能導致被歧視的不利效果。
伴侶盟表示,綜合以上考慮,規畫在身分證之外,國家另外核發伴侶證,讓人民
自行決定何時要出示證明。如此既可解決勞民傷財的問題,也可以因應伴侶在日
常生活相互代理須表明身分的需要,並將何時要公開身分的決定權交還給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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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友回應:
△既然是平權.為什麼要遮掩?
△結婚換身份證時原本的[配偶欄]給你選填[配偶]欄或[伴侶]欄 二則一不好嗎?
△但難道沒人覺得這設計很自我矮化?好像是什麼見不得人的事?
△看起來好像覺得"出櫃"是見不得人的事情才要這樣隱藏
△婚姻就婚姻 不需要再疊床架屋 多此一舉
△如果可以結婚的話,那我就不會在乎別人看到配偶欄
△最後你還是得出示那張卡出櫃阿...
▲如果[法定代理人同意書]不環保?那通通用戶口名簿不就好了?
多一張出櫃卡就比較環保? 可以省去[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或戶口名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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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不能當烏鴉嗎?
其實天下烏鴉一般黑,但在某個東方的國度就是神鳥,在這就是屁。那些
烏鴉呀!最後都去角落劃圈圈了。啊啊啊,也許只是不甘寂寞,又或許是
天生聒噪。但真的很想五四三的閒話家常一下,當你想合理化去推行一件
事的時候,追求創舉獨步全球,這種事國父做過了,但現在的小學生可能
連五權憲法是哪五拳都搞不清楚,更何況是沒用過[法定代理人同意書]的
成年法定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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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敗的男人也是有兩種
一種跑去當蜘蛛人了(英語:Spider-Man),另一種是反串失敗的烏鴉,
我不是那種騎虎難下的黑臉,或是馬後才放的那種啞砲。溝通數次未果也
是相當挫折的一種事。可能是我表達能力太差,亦或是我份量太輕如鴻毛
,也可能是我找不到重如泰山的同志當同志。反正我就是很失敗,沒能順
利告訴伴侶盟用[伴侶證取代身分註記]來[避免歧視]這件事情立意良善,
但包裝的理由很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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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侶盟表示,綜合以上考慮,規畫在身分證之外,國家另外核發伴侶證,
讓人民自行決定何時要出示證明。如此既可解決勞民傷財的問題,也可以
因應伴侶在日常生活相互代理須表明身分的需要,並將何時要公開身分的
決定權交還給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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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最後還不是得要自己負擔出識[伴侶證]而出櫃的風險?
那跟原有[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或[戶口名簿]的作用還不是一樣?
究竟這是追求創舉獨步的那種出發點?
還是真心解決勞民傷財且顧慮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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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我提莫第一次寫我討厭伴侶卡,而我也不是第一篇當烏鴉。
提莫這種角色除了天生長的比較嘲諷,還角色悲劇不能換路轉職。
△總有朋友告訴我,先求有再求好。
△總有朋友告訴我,不要扯同志後腿。
那可不可以換個說法說服我,我真的很想知道伴侶卡的必要性,
當然你可以告訴我伴侶卡有經濟效益是可以吸引外國人順便來台結婚。
但換個比較堅固的理由好嗎?
你確實不用說服每一個人,但這實在是不堪一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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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讓我談。
讓我討論。
讓我提及那些莫言的。
我是同志。你的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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