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寬容,所以禁制!?

看板gay作者時間12年前 (2012/07/06 17:21), 編輯推噓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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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寬容,所以禁制!?:http://goo.gl/JajZg 麥沛泉 香港性文化學會事工主任 最近一段時間,支持同運人士再次提出政府應就「性傾向歧視」立法,以法律阻 嚇市民表達對同性戀的異見,強迫市民要認同同性戀。五月中,平機會主席林煥 光在不同場合,多次提出政府要就性傾向歧視立法;到了五月底,工黨立法會議 員何秀蘭、李卓人在立法會會議上要求政府立法。六月中,網上有人開始對林以 諾牧師在三月份的一段教會講道的錄影片段,發出一連串的批評。據傳媒報導, 藝人黃耀明認為:「「我們是一個有包容性的社會,求同存異,若與別人的信念 不同就攻擊人,他(林以諾)就像一個活在中世紀的人,作為教會牧者應小心言 論,將同性戀比喻為犯罪很荒謬。他自己都說若在美國也不敢講這些話,因美國 已立法不提倡憎恨言論。」 一直以來,支持同性戀社會運動的人士,都在爭取訂立性傾向歧視條例,當中的 騷擾罪、中傷罪、嚴重中傷罪,以及轉承責任等內容,均將一把刀放在那些想表 達同性戀異見的市民頭上,令市民發表不認同同性戀意見時,冒著被法律制裁的 風險。同運人士往往會提出的理由,就好像上面引述的,多元的社會要包容,要 求同存異,不要大家因著價值觀不同便去攻擊對方,所以要立法禁止性傾向歧視 。這些理由表面上都很冠冕堂皇,好像也很理直氣壯,但是當我們細心分析,便 能察覺這是一種專權的做法。。 多元社會應容許同性戀的多元意見 的而且確,我們是活在一個多元、自由的社會,但是一個多元價值的社會,對同 性戀的想法也應該有著多元包容的空間。無論對同性戀持著認同,還是不認同的 意見,社會都應該有空間讓人去表達。同運人士可以表達他們以同性戀而自豪的 言論,有結社集會的自由去表達他們認為同性戀生活有多美好的意見;與此同時 ,但社會也應該有空間讓人去表達,他們不認同同性戀的理由,以及批評同性戀 的生活,會為同性戀者本人及社會帶來各種傷害。 以林牧師的事件為例,他的部份內容,當然會令一些同性戀者不高興。但是,若 他的言論主要只是想檢視一些支持同性戀的理由:透過與其他類同的例子作出比 較,從而顯出那些支持同性戀的理由並不合理。如同運人士經常提出同性戀是天 生,所以同性戀是正常的言論。但世界上很多情況,天生並不一定就是正常,如 有人天生殘障、天生發展遲緩等。假若這些言論就被指為是仇恨言論,以致要立 法禁止的話,那根本就違反了同運人士一直所宣揚的多元、寬容的價值。相反, 實際上,這樣的指控明顯是是一種打壓異己,消除異見的強權手法。 同運人士的雙重標準 而且,支持同運人士常常高舉尊重和接納的旗幟,內裡卻持著雙重標準。一方面 他們批評那些不中聽的言論,便認為是歧視、仇恨語言。相反,他們去批評別人 時,卻往往站在道德高地,肆意的評論,為對方貼上標籤、為別人製做污名,意 圖產生寒蟬效應,令批評同性戀的意見消失。例如同運人士很喜歡表示同性戀已 經不屬於精神病的類別中,所以不應再將同性戀與一些疾病作相提並論,否則就 是歧視同性戀,污名化同性戀;不過,他們同時會將不認同同性戀的人,標籤為 「同性戀恐懼症」(homophobia,或恐同症)──看來也是一種精神病!同運人 士一方面強調同性戀不是精神病,要去污名化;另一方面卻污名化別人,標籤別 人有精神問題。近年他們也喜歡為異議者扣上「道德塔利班」、「道德恐佈份子 」、「宗教右派」等帽子。假若把同性戀與吸毒等行為相提並論已是瀰天大罪, 那為何把同性戀異見人士與塔利班──獨裁者與謀殺犯──相提並論就可以接受 呢?自己接受不了批評,卻反過來不斷標籤別人,辱罵別人,那與只許州官放火 ,不許百姓點燈的專制行徑有什麼不同呢? 再者,同運人士經常提出「性傾向是流動」的論點,挑戰「男女戀愛婚姻才是正 常」的倫理觀念。但是,當有人提出同性戀者可以離開同性戀生活,改變性傾向 ,甚至會與異性相戀結婚時,同運人士卻往往以「同性戀不能改變」為理由,批 評改變同性戀會帶來種種傷害,甚至認為「改變同性戀就是歧視同性戀」等藉口 ,去攻擊要幫助同性戀者改變的人士及機構。同運人士一方面會說「性傾向是流 動的」,一方面又說「同性戀不能改變」,那究竟性傾向是流動的還是不流動的 呢?抑或是,性傾向只能單向的流動到同性戀,才是對同性戀者有益,若反過來 的話,就是歧視及傷害同性戀者? 多元的同性戀意見不應「被河蟹」 幾個月前,電視劇《天與地》有一句很受歡迎的說話:「和諧,不是一百個人講 同一句說話;和諧,是一百個人,有一百句不同說話之餘,而又互相尊重。」但 願支持同運的人士也把這句說話應用到同性戀的議題中,而不是動輒要以法例及 公共政策,去令不同意見人士消音,污名化同性戀異見人士,構建一個同性戀的 「河蟹社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139.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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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沒有任何其他領域的反歧視法律嗎? 照他的說法任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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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歧視法都一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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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根本就不知道什麼是多元主義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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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論調總是一直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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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不想理會這類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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