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該不該認養子?
下邊有沒有G點,我還真不知道
但眼前的狀況
還請瞭解法律關係的朋友幫忙解惑
話說老姐因為家暴關係多年前離婚了
她那前夫當然也不只一次騷擾我家
最後我只好軟硬兼施的請我姐搬出家裡
回歸正題
她前夫前些天往生
零零總總身後留下約七百萬吧
當然除了保險受益人一直都是寫我姐名字外
也還包括了她唯一兒子的財產繼承
前天,老姐針對這筆遺產跟我聊到
她擔心她在兒子還沒成年前,若說不小心怎麼了
她的財產怕被她前夫家給拿去
然後她說她寧可把錢留給我們娘家,也不要給她前夫家
(前夫家兩老都往生了,只剩前夫的姐弟)
就說:看我要不要"收養"她兒子,
至少以後有什麼狀況的話,我們娘家還可以有一定的權利
我自己想想都覺得奇怪,查了一下資料知道
我姐若不幸往生的話,第一順位繼承人也是她兒子,跟我們家也不會有任何關係呀?
只是說她兒子是跟夫姓,所以難到監護權會在夫家那邊而可以來控制這些錢嗎?
但我想到的是(也不知是否正確):養子的權利等同於親生子女耶
若說以後我沒結婚沒小孩
那麼若我怎麼了,我的遺產的第一繼承順位會是"養子",再來才是我老媽,
我那口子是沒有任何保障的呀(所以我那口子一直叫我乾脆把財產放他那)
這樣再怎麼算起來很像都是我吃虧!!
到底是我想太多了?還是真的這有點"陰謀"呢?
若要拒絕的話,又有怎樣的好理由呢?
(雖然我姐說若以後我結婚後,她會去終止收養關係啦)
至少目前來說我跟我那口子過得很好,當然還不會有"結婚"打算,
當然以後會不會有婚生子女也看我能拖多久就多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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