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對希望地圖的回應-同志人權
這是出版社寄給我的訊息,雖然時效性已過,但我剛剛搜尋了一下,
似乎沒有媒體露出這則新聞,所以就直接貼過來囉。
大塊文化於6月9日發行「我們的希望地圖」一書,在網路與實體看版
上一共收集約1萬8千個公民的希望,大塊文化並將這些民眾的意見匯集
成冊,並邀請20位學者專家,就公民的希望提出分析報告,提交給總統
馬英九。而馬英九也將這份報告交予行政院長劉兆玄與其閣員,共同研
究出台灣人民希望、需要的施政策略,並承諾在今年8月20日之前,回
應民眾關於新政府所實踐的政績。
以下為政府對公民希望落實同志人權保障,立法通過伴侶法與反歧視法
的回應:
http://hopemap.net/forum/comments.php?DiscussionID=31&page=1#Item_0
9月15日行政院來函回應如下:
(法務部)目前世界各國明確保障同志婚姻的國家僅有荷蘭、比利時、西
班牙、加拿大等4國;美國有麻塞諸塞州及加州2州立法保障;亞洲各國則
尚無相關法律承認同志合法化權益。
對於修改民法讓同志婚姻合法化的建議,必須同時考量其他如夫妻同居
義務、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法定繼承人、親子關係的認定等法律
問題,影響層面很廣;在參考世界各國趨勢及考量我國民情,對於同志
權益的保障,現階段將先透過推動制定「人權法」方式,予以保障,目
前法務部研擬的「人權法」草案第31條,已有同性男女,得依法組成家
庭及收養子女,其合法權益應予保障的規定,目前「人權法」草案正由
研考會審議中。
王蘋(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回應如下:
整體而言,行政院的回應讓人非常失望,不但沒有積極的主張與作為,
甚至連消極的表態都沒有。針對伴侶法,僅提出困難,針對反歧視法,
甚至隻字未提。
關於「立法通過伴侶法」的我們的希望,行政院只提出修改民法有法律
困難,但沒有提出任何克服困難的主張或努力的方向。
對於權益保障,僅推到陳水扁上任後於2000年提出的「人權法」草案的
舊版本,但此版本在前執政黨時期就一直停留在研考會的階段,沒有任
何進度,已經頗受批評,沒想到政黨輪替後,號稱對同志友善的馬團隊
竟然也沒有任何進度,繼續將責任推給研考會,很令人失望並感到遺憾。
再者,對此版本之前即批評法條內容所述「同性男女得依法組織家庭及
收養子女」,但是依的是什麼「法」?並未述明,是最大的問題所在,
此次行政院非常草率的回應,顯然連此批評意見都不甚明瞭,當然讓人
必須質疑行政院的誠意是虛假的。
馬總統在台北市長任內,即回應過同志團體,「對於同志婚姻,如果中
央立法,台北市就會執行」。時過境遷,現在馬市長已是馬總統,但是
對於同志權益,並未見到中央政策上任何表態,是非常令人失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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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opemap.net/forum/comments.php?DiscussionID=31&page=1#Item_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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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寞的開始,是在你說話時不看著我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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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eego1224 來自: 210.202.41.253 (11/04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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