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台北市新進教保人員基本救命術研習問題

看板gardener作者 (巧巧最愛笑)時間10年前 (2014/04/21 21:59), 編輯推噓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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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師~ 我想請問大家一個問題, 在台北市的簡章有出現一個規定, 就是: 四、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2 條規定,幼兒園新進用之教保服務人員,應於任職前最近1 年內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8小時以上,應考人應於103年8月1日前取得前開訓練證明,於上 開時間內仍未能提出前開訓練證明者,取消其錄取資格。 那我去年剛畢業,在102年01月15日有拿到紅十字會發的這張證照, 他寫說有效期限是3年, 可是簡章規定是寫任職前最近一年, 這樣代表我還要再去參加研習一次,還是如果有機會的話, 用這張證照證明就可以了? 麻煩各位老師解答了,謝謝你們 :) -- 字字豬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18.2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ardener/M.1398088759.A.334.html

04/21 22:01, , 1F
要保險一點的話 是照法規寫的任職前一年需取得:)
04/21 22:01, 1F

04/22 00:13, , 2F
簡章寫是任職前一年內 並不是證書有效期限內
04/22 00:13, 2F

04/22 00:14, , 3F
而且他是有法源依據的 不會有如果和機會嗎
04/22 00:14, 3F

04/22 00:15, , 4F
這就是為何現在台北紅十字會都沒名額了阿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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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 00:45, , 5F
沒訓練證明但想考今年北市的說..
04/22 00:45, 5F

04/22 01:09, , 6F
每年都要真是沒道理 為什麼不依證書期限
04/22 01:09, 6F

04/27 22:53, , 7F
怕急救技巧生疏吧~畢竟在幼兒園~什麼狀況都會發生
04/27 22:53, 7F

05/24 23:28, , 8F
附帶一問,請問介聘成功的老師是不是都要重新研習?
05/24 23:28,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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