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女巫的魔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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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巫的魔寵
憑信且能施展巫術、左右禍福的薩滿信仰在人類的史前史上無處不在,歐洲也莫之能
外。但從中世紀晚期開始,這些施放魔法的術士越來越多被判定為神學上的異端、惡魔的
崇拜者,是妄想取代基督教的地下教派成員;無論是聖座位於羅馬的舊教還是各地開花的
新教,都把取締邪術列為首要任務,大量殘留著古老迷信、異端思維與基督信仰相雜揉的
鄉間,也就成了虔信者開拓基督教王國的另一處邊疆。按照神學家的意見,人類自身沒有
施展魔法的能力,必然得憑藉神靈;那些過去被認為可以自立習得的魔法、自學學成的術
士,從此通通被貶為魔鬼的蠱惑、撒旦的信徒,成為自身所屬人群中的他者。在政治上,
將特定人群豎立為假想敵加以排擠,往往有動員群眾、團結內部的效果;但假如針對的是
真實存在的異端,好比說歐洲的穆斯林或猶太人,不免會遭到真實存在的人群真實的反擊
。對付只存在於假想中的惡魔與女巫相對來說「安全」得多,效果也更好──女巫狩獵大
行其道,也成為了歐洲政治史上意識形態動員的先驅 。
獵巫也更偏好於針對邊緣人──女巫有著典型的外觀:翹鼻突出、眼瞇成縫、齒列不
正、彎腰駝背,無往不是年邁女性的寫照。不單是外貌啟人疑竇,在蓋倫(Galen)當時被
奉為經典的醫學理論當中,四種體液不均衡導致疾病的原理在年老女性身上同樣適用;由
於不再定期釋放經血,女人停經以後注定帶病且不潔,腐敗當中全身凝滯的過剩血液與膽
汁會產生毒素,造成憂鬱。當時的人相信血液當中承載著粒子形態的靈魂,血液/魂魄大
量集中於掌管想像力的大腦與主司激情的心臟,血液的腐敗也就意味著靈魂的腐敗,當然
也意味著激情與想像力的衰敗。陷於病態的心理正好讓魔鬼趁隙而入奪占其身,年老女性
的身軀在生理與病理方面正是惡魔理想的容器 。
人體內的血液既然蘊含著靈魂,在巫女與惡魔定交的儀式中人血便是重要的媒介;成
為女巫的第一步是與魔鬼簽下契約,儀式上魔鬼會將他的獸掌放在女巫額頭上,吸走受洗
時獲得的庇佑,同時還會要求女巫用自己的血簽下合同,將靈魂交給惡魔。魔鬼還會在女
巫身上抓咬、穿刺、吸取血液並留下疤痕,作為惡魔的印記;印記永不磨滅,因此總藏在
人體難以發現之處,好比說私處或胳肢窩。吸取血液正意味著攫取靈魂 。一般來說約簽
好血吸完便儀式定終身,不會重複吸血;不過這是歐陸上的惡魔,不列顛島上的惡魔有自
己的玩法。
16至18世紀初英國記錄在案的巫女審判當中,有項特色與歐陸互別苗頭:那些向女巫
渴求血液的惡魔往往以小動物的形象出現。這些貌似動物的魔鬼被稱為familiar,文獻中
有時也稱為imp ,但其實與飼養的寵物無異,故本文譯為「魔寵」;據學者James A
Serpell的統計,除了有大量案件並未詳述甚麼物種之外,出現頻率最高的是小老
鼠,其次則依序是貓、狗、蟾蜍、野鳥、家禽、鼴鼠,換言之,適應人造環境的生物與尋
常家養的寵物占大多數。
雖然在民間信仰中,歐陸上的惡魔也有變身為貓、狗、山羊等動物的能力,歐陸的女
巫也經常騎著化身為動物的魔鬼參加惡魔的夜宴(Sabbat),女巫自己也常常能變身為動物
,但在正經的判決上通常不接受這類「證據」;相對來說,作為寵物飼養的動物在英倫島
上卻是會被指為女巫的呈堂證供。與儀式只吸血一次的歐陸惡魔不同,英國判決書當中的
「魔寵」吸吮女巫的血液有如哺乳一樣頻繁,女巫有時還混以麵包或牛奶來飼養。歐陸上
在女巫身軀裡找尋惡魔的印記,不列顛的法庭審訊女巫時也得搜索可靠的罪證,不過找的
是被魔寵吸吮的證據──被吸吮的傷痕或「乳頭」。女巫像哺乳一樣補血給魔寵的行徑傳
言開來不脛而走,人體身上各種奇妙又不太正常的突出物也都成了被懷疑的對象,包含但
不限於各種膿腫、贅疣、肉瘤、疝氣,多於兩個以上的奶頭紛紛在女巫身上出現。1593年
被處決、名喚Alice Samuel的女巫據說就有這麼個多出來長半英吋的乳頭,傳聞獄卒之妻
曾嘗試擠奶,第一次擠出的是滲水的黃奶,第二次擠出的奶則比較清澈,第三次再擠就真
擠出血來。專職的女巫獵人甚至專門出書,仔細描述異乎常人的女巫生理學,教導人們如
何區疣、瘤、痔與真正的女巫乳頭、避免誤認 。
有鑒於審判的實務經驗上得處理魔寵等證據,1604年不列顛島上正式頒布了法令,魔
寵與女巫間的親密關係在法律上被視為是巫術的明證,正式入罪。而在專業的女巫獵人當
中也得培養相關的蒐證能力;英國的普通法不允許刑求取供,所以獵巫人得另闢蹊徑。最
常用的方法是不分日夜長期監視被監禁的疑犯,無疑在牢獄中鼠輩橫行,嫌犯多得是與老
鼠親近的機會,因而留下的判決記錄當中,好比說上頁圖中特別標出的職業獵巫人
Hopkins經手的案件當中,老鼠作為魔寵的案數高居第一位;同樣的原因也造成野鳥多數
入榜。除此之外,禁止飲食或者剝奪睡眠、強迫嫌犯在狹小空間內跑得氣喘吁吁意識模糊
等等處置不算在酷刑當中,也是取供的好辦法,神志不清的嫌犯往往不記得自己遭訊問時
回答了甚麼,糊里糊塗就認了罪。
為了表示自己職業的正當性,女巫獵人往往給自己經手案件中的魔寵取些聳動的名字
,好充分說明魔鬼的名諱一般人想不到,或者將這些魔寵說成是異常巨大、「腿只有手指
長」、「完全沒有腿的西班牙鬣狗(spaniel)」、或者「灰獵犬卻長著牛頭」、「長著一
副猴臉一對角的黑狗 」等等怪物,儘管大部分官方判決書的記錄裡頭只找得到普通的寵
物小名,也幾乎沒有怪物般的描述。
那麼為什麼在歐陸不會被認真當作罪證的「魔寵」,在英國卻可以入刑呢?在英國飼
養寵物的狀況並不比歐陸更熱絡,不列顛人也不比歐洲人更仇視寵物,或者更不理性看待
寵物;實際上,同時代比較開明的英國人對於飼養寵物會被指為巫師的歪風非常不以為然
,假如惡魔真像某些人所誇張的那樣神通廣大,何以他們還要變身成貓鼠蟾蜍才能害人呢
?作為史前史時代薩滿信仰中盛行巫術的一部分,巫師飼養的動物具有超自然力量的想
法十分普遍,不論是在歐陸還是不列顛。但在大陸上,15世紀以來神學家所理解的巫術信
仰逐漸被描述成有組織、有紀律的另一種異教,處處戲仿羅馬教廷已有的教義、儀式、教
會的架構加以顛倒、顛覆。女巫在這種神學觀當中不過是惡魔組織來與神意作對的道具。
相對來說,在英國,被審判的女巫是孤獨的,很少參加魔鬼的聚會(Sabbat),甚至也不膜
拜撒旦,一般民眾對於女巫的認識更接近民間信仰的版本,而非官方神學欽定的理解。歐
陸上的宗教裁判所儘可嚴刑逼供屈打成招,強迫疑犯按照官方的理解自誣;但在普通法禁
止刑求的英國這樣作是行不通的,英國的女巫在審判中最多只能表達、或者被表達成既有
原始信仰的樣子,歐陸上有條有理、抽象化的基督神學所想像的魔教非其力所能及 。
英倫島上原始薩滿信仰的殘餘不僅只見於巫女審判。在1640年代議會派與保皇派兵戎
相見的英國內戰期間,保皇派大將魯伯特親王(Prince Rupert)常帶在身邊、暱名為「小
男孩」(Boye)的白色貴賓狗就十分啟人疑竇。出席議會舌戰辯論時,魯伯特親王總是不忘
與他的愛犬卿卿我我互相親吻,就是在披掛上陣軍前親征的場合,「小男孩」也總是跟在
親王身邊衝鋒陷陣,軍中視為吉祥物,敵對的議會派發現狗到之處對手便旗開得勝,各種
超自然流言跟著沸沸揚揚,懷疑「小男孩」就是魯伯特親王的魔寵。1643年印刷的保皇派
宣傳冊裡就調侃道議會派竟如此迷信,以為「小男孩」既能預言又能隱形,不但能尋回失
物還能講多地方言(Gift of tongue),甚至保佑魯伯特親王刀槍不入;同年保皇派出版的
另一本宣傳刊物則虛擬了「小男孩」與議會派笨狗「胡椒」間的對話,模仿議會派的各種
論調加以嘲諷。囂張沒有落魄的久,1644年,魯伯特親王不但在馬斯頓荒原(Marston
Moor)之役中戰敗,他的愛犬也遭到白銀子彈當場射殺──射殺「小男孩」的士兵據說也
精通巫術(Necromancy),某個清教徒還匿名編了一串順口溜宣揚這場「大捷」。確實,此
役之後保皇派日薄西山,議會派最終贏得了內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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