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第一次遇到半詐騙
第一次遇到半詐騙,就是把壽險用理財的名義
騙消費者,倒是我真的被他的謊言給騙了,好會掰...
但想說只是先寫寫基本資料啥的,沒蓋印章應該還好,
後來想想,簽名的效力其實比印章大 ="=
別說基本資料了,根本是該簽的都不小心簽下去了。
不過還好,大學有修過消保法,
本法第十一條之一規定,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
約前,必須有「三十日以內」的合理期間(大多數為3~5天),供
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如企業經營者未給予消費者合理的契
約審閱期間,消費者可以主張該條款不構成契約之內容。
我愛消費者保護法!!!(其實是想掩飾自己的愚蠢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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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別再隨便亂填資料、簽名了.....丟臉丟到心坎裡
p.s.不曉得會不會有白痴也被騙....呵(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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