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聽會紀錄(三)
發問八:九百多萬噸的事業廢棄物,若以一台載六噸台載廢運廢棄物的車子,從該事業
廢棄處置場營運到期滿,至少將有一百五十萬輛次的大型清運車奔走於狹小的
安康路上,都會提高走在安康路上的行人(小孩、婦女、老人與小汽車駕駛)交
通事故的風險,如推估提高千分之一的肇事死亡率,則約有一千五百人次的死
亡,以安康十三萬人次,推估四萬左右的家庭,將有多少家庭的夢碎。
縣府鄭科長回答:
(只有站著被砲轟)
發問九:請問新店安康事業廢棄物掩埋場核准量為何?縣府與廠商簽約的委託量多少?
一噸的委託費是多少錢?所以,除了非縣府委託的事業廢棄物進場收費大約多
少錢?請你幫我算一下這個場營運後收入總計約多少錢
縣府鄭科長回答:
縣府核准七百一十八萬立方公尺的掩埋量(未包括後來追加的兩百萬立方公尺)
縣府與廠商的委託量是五十四萬七千五百噸,每噸委託費一千九百九十三元。
非縣府委託的廢棄物每噸收費兩千五百九十元。
陳建志(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由縣府提供資料推估此掩埋場利益在百億元以上。
發問十:內政部與環保署在第二階段環評才會收到資料,縣府在第一階段就通過,
有護航之嫌。另外環評書未依規定於工程預定地附近公開三十天,亦未刊
登於媒體,明顯想要掩人耳目。縣府究竟能於何時提出承諾使環評進入第
二階段?
在場縣府最高官員只有科長,無法回答。
委員轉要求環保署林副署長督促環評會重新召開,副署長含糊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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