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qn及csiling水桶一個月

看板feminine_sex作者 (小抱怨)時間12年前 (2011/11/24 01:29), 編輯推噓116(1160145)
留言261則, 9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 文章代碼(AID): #1Emg3hev (feminine_sex) [ptt.cc] [公告] 上任宣言 │ │ 本看板目前不提供文章網址 │ │ 這一篇文章值 94 Ptt幣 │ └─────────────────────────────────────┘ ●17915 4811/16 complains □ [公告] 上任宣言 根據此篇文之推文

QN 你可以露事業線不代表別人願意漏隱私給不信任的人看!

,
cs我沒說阿?我通篇沒提到你要露奶給人家看阿??????

,
聚焦到我的奶來XD唷乎

,
爆新版主大腿道是不遺餘力
1.2c 過分影射直接攻擊他板/他人以及無關本版之事務,     可能因此將紛爭帶入本版揪眾鬧板之情形。 板工將視情況判定水桶/劣退。(罰則可合併使用) 此時點為舊板規期間 兩個確有爭吵 攻訐之情事 各判兩人水桶一個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9.190.123

11/24 01:34, , 1F
11/24 01:34, 1F

11/24 01:40, , 2F
csiling這樣算攻擊嗎??
11/24 01:40, 2F

11/24 01:48, , 3F
因為原文中 他們的確是有針鋒相對之情事
11/24 01:48, 3F

11/24 01:52, , 4F
遇到這種對手 qn也沒輒
11/24 01:52, 4F

11/24 01:55, , 5F
剛剛看了一下推文 主要也是cs版友先扯到qn的 不反擊很難吧?
11/24 01:55, 5F

11/24 01:56, , 6F
指名道姓的人水桶就算了...QN有點池魚之殃吧
11/24 01:56, 6F

11/24 02:06, , 7F
呵...這種判決....
11/24 02:06, 7F

11/24 02:08, , 8F
覺得qn無辜+1
11/24 02:08, 8F

11/24 02:17, , 9F
胸大遭嫉
11/24 02:17, 9F
※ 編輯: complains 來自: 111.249.190.123 (11/24 02:19) ※ 編輯: complains 來自: 111.249.190.123 (11/24 02:20)

11/24 02:21, , 10F
呵呵!版主新增第三句我就懂了!
11/24 02:21, 10F

11/24 02:21, , 11F
是為自己而桶~
11/24 02:21, 11F

11/24 02:22, , 12F
兩方確有爭吵之情事 因推文冗長節錄有爭議部分
11/24 02:22, 12F

11/24 02:23, , 13F
原打回此案 因申訴案 組務方面希望重審
11/24 02:23, 13F

11/24 02:23, , 14F
故更動此判決
11/24 02:23, 14F

11/24 02:23, , 15F
推文之節錄 皆為原始使用者之節錄
11/24 02:23, 15F

11/24 02:24, , 16F
好多友版版友啊~以前都沒發文記錄的 現在都出現了耶
11/24 02:24, 16F

11/24 02:24, , 17F
法西斯真是越來越熱鬧了 真好 ^.<
11/24 02:24, 17F

11/24 02:29, , 18F
其實版友們就理性發言 就事論事 就不會有這樣的爭議
11/24 02:29, 18F

11/24 02:30, , 19F
這一週已經很多案例了 希望大家尊重自己也尊重他人 ^^
11/24 02:30, 19F

11/24 03:02, , 20F
我只能說,法西斯會有一段時間的磨合期
11/24 03:02, 20F

11/24 03:03, , 21F
還有板主的工作會爆量,搞不好又會有出走潮
11/24 03:03, 21F

11/24 03:48, , 22F
qn真慘 都已經被人指名道姓揪出來罵了 卻不能回嘴??
11/24 03:48, 22F

11/24 03:53, , 23F
即使有人三字國罵你,也不代表你能三字國罵回去。差不多是這
11/24 03:53, 23F

11/24 03:53, , 24F
意思。
11/24 03:53, 24F

11/24 04:26, , 25F
喔 原來csiling攻擊qn 就可以 qn影射csiling就不行阿
11/24 04:26, 25F

11/24 04:27, , 26F
自由 自由 多少罪惡假汝之名
11/24 04:27, 26F

11/24 04:39, , 27F
不管誰罵誰 推文都已經離題 且互相攻擊
11/24 04:39, 27F

11/24 04:40, , 28F
根據臨時管理辦法 這樣的處理沒有問題
11/24 04:40, 28F

11/24 04:41, , 29F
根據舊規 臨時管理辦法沒有這麼重
11/24 04:41, 29F

11/24 04:44, , 30F
qn被警告兩次了
11/24 04:44, 30F

11/24 05:18, , 31F
qn被警告一次(西斯豆發的那篇)而已吧??
11/24 05:18, 31F

11/24 05:27, , 32F
回去看了推文 好好討論卻被攻擊 回嘴之後卻要被水桶
11/24 05:27, 32F
還有 189 則推文
11/27 11:21, , 222F
更何況只是一個小小的警告而已
11/27 11:21, 222F

11/27 11:23, , 223F
有沒有除了警告還能罰p幣的~~
11/27 11:23, 223F

11/27 11:39, , 224F
樓上 有的 可以罰P幣
11/27 11:39, 224F

11/27 11:42, , 225F
我只是認為那不符合法律上"正當防衛"的概念 並沒有評論對錯
11/27 11:42, 225F

11/27 11:49, , 226F
樓上你指言語暴力無法阻止對方繼續侵害,適得其反?
11/27 11:49, 226F

11/27 11:52, , 227F
無法繼續讓對方停止甚至有可能使言語侵害的更嚴重?
11/27 11:52, 227F

11/27 11:52, , 228F
我聽過的案例通常是這樣啦 不過我也不是法學專家
11/27 11:52, 228F

11/27 11:53, , 229F
如果有更精通法學的人要來糾正我 我也願意洗耳恭聽
11/27 11:53, 229F

11/27 11:53, , 230F
可一般人被罵 不回嘴者少 怎能說不是正當防衛?
11/27 11:53, 230F

11/27 11:54, , 231F
那要看你回嘴的內容 如果內容有違法就還是違法
11/27 11:54, 231F

11/27 11:55, , 232F
感謝你分享案例~但真的覺得先被罵的憑什麼沒資格回嘴
11/27 11:55, 232F

11/27 11:55, , 233F
嗯嗯!所以正當防衛沒有違法就算適當的防衛 對嗎
11/27 11:55, 233F

11/27 11:56, , 234F
正當防衛是指你做的事違法 但若符合各種條件 可阻卻違法性
11/27 11:56, 234F

11/27 11:56, , 235F
如果你回嘴的內容不違法 根本不需要引用正當防衛啊
11/27 11:56, 235F

11/27 11:59, , 236F
那回嘴內容的違法輕重 引用正當防衛需視板主?檢調?
11/27 11:59, 236F

11/27 12:00, , 237F
違法輕重就看板規/法律怎麼定的啊 當然板主也有一定的衡量權
11/27 12:00, 237F

11/27 12:03, , 238F
回嘴無用還是正當防衛吧?殺不死反抗也是正當防衛吧
11/27 12:03, 238F

11/27 12:05, , 239F
法律上的正當防衛要符合適當性 也就是行為要能有效防止侵害
11/27 12:05, 239F

11/27 12:05, , 240F
別人想殺你 你的舉動有助於防止對方殺你 那就符合適當性
11/27 12:05, 240F

11/27 12:08, , 241F
那言語暴力回嘴有助於對方再罵 就也符合適當性?
11/27 12:08, 241F

11/27 12:09, , 242F
"就我所知"在法律上通常無法這樣認定
11/27 12:09, 242F

11/27 12:10, , 243F
可以告訴我無法這樣認定的原因是什麼嗎?
11/27 12:10, 243F

11/27 12:11, , 244F
我不知道法律上的原因 但我自己也覺得回嘴無助於對方再罵
11/27 12:11, 244F

11/27 12:12, , 245F
更正 應該說是回嘴裡"違法的內容"無助於防止對方再罵
11/27 12:12, 245F

11/27 12:39, , 246F
那如果違法的內容"有助"防止對方再罵呢
11/27 12:39, 246F

11/27 12:42, , 247F
比方說:說了一些子虚烏有抹黑對方讓對方要解釋更煩
11/27 12:42, 247F

11/27 12:58, , 248F
這種"對抗式防衛"通常只有在自己有重大危險時才適用
11/27 12:58, 248F

11/27 13:00, , 249F
而且要在防衛者無法迴避 也無法採取保護式防衛的前提下
11/27 13:00, 249F

11/27 14:37, , 250F
怎麼會有這麼多前提呀..言語爆力防衛誰想那麼多...
11/27 14:37, 250F

11/27 14:58, , 251F
cs才是最大元兇吧
11/27 14:58, 251F

11/27 18:28, , 252F
3莫名其妙的地方 莫名其妙的判決
11/27 18:28, 252F

11/28 09:36, , 253F
沒有2
11/28 09:36, 253F

11/28 12:03, , 254F
timsu 我前面不就說了 正當防衛不是套用在QN跟CS上
11/28 12:03, 254F

11/28 12:04, , 255F
我根本就沒有"類比" 何來類比失誤? 正當防衛只不過是提出
11/28 12:04, 255F

11/28 12:04, , 256F
來反駁Powar的舉例罷了 他是已被打還手來舉例
11/28 12:04, 256F

11/28 12:07, , 257F
而且timsu你自己也拿揍人來舉例 不知道誰類比失敗
11/28 12:07, 257F

11/28 12:10, , 258F
自己拿"被揍還手"來反駁正當防衛 被鞭也怪不得別人了
11/28 12:10, 258F

11/28 22:45, , 259F
兩方發言都不太好,的確都應該浸水桶冷靜一下,板主辛苦
11/28 22:45, 259F

12/01 02:51, , 260F
cs真是判輕了
12/01 02:51, 260F

02/05 00:08, , 261F
強烈認為cs應加重其刑!
02/05 00:08, 261F
文章代碼(AID): #1EpIrbXF (feminine_s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