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通訊社「性權是人權」專題(9)

看板female_club作者 (話阿遊)時間21年前 (2003/01/01 23:1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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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違反性權九-國防部禁止同性戀擔任憲兵條款憲令部擬刪 教育部「教育服務役 役男輔導教育調查表」仍將同性戀當成疾病與犯罪 【國防部禁止同性戀擔任憲兵條款 憲令部擬刪】國防部於90年12月31日所公布的憲 兵兵員甄選實施計畫中,將性別認同障礙(同性戀)者,與刑事罪犯、大陸來台役 男、參與犯罪組織者、吸毒者,同列為有安全顧慮者,排除同性戀者可擔任憲兵勤 務。針對此項規定,5月2日同志團體連同人權團體、社運團體等,前往國防部遞交抗 議連署書。憲令部表示未來將考量刪除這項限制規定。 【教育部「教育服務役役男輔導教育調查表」 仍將同性戀當成疾病與犯罪】教育 部今年九月發給各縣市政府一份「替代役男輔導教育調查」的公文,要求所有教育 替代役男的服勤處所按月填報「役男輔導教育調查表」。在行為表現中,分別列了 三個項目:不良素行、暴力行為與「主要問題」。教育部發出的表格上面特別用括 號說明「主要問題」是「吸毒、憂鬱症、同性戀」。許多同志擔憂這又是一次公權 力歧視同性戀的表現。 社會對同性戀的歧視,不是只在軍隊國防部、教育部軍訓處,在警察官員執法者的 身上也處處可見,職場的同志為了擔心身分曝光引來的工作喪失、或權益的侵害, 無不戒慎恐懼。這些都是長期存在卻不被正視的現象。「限制同性戀當憲兵」不會 是最後或唯一的歧視,只是諸多歧視問題的冰山一角,以往的歧視是從來未曾明文 化,這次的幾乎可以說是,台灣諸多法律規定當中,第一次明文出現歧視性的條 文。對於同志人權有很大的負面影響。 教育部軍訓處的「教育服務役役男輔導教育調查表」中將同性戀視為問題,本身就 很有問題,政府到現在仍然不了解同性戀,把同性戀當成犯罪與病態,所以才會在 替代役男的輔導教育調查表上面,將同性戀當成與吸毒、憂鬱症一樣的「問題」。 現在同性戀已經不再被視為精神疾病了,但由於社會不了解、歧視同性戀,把同性 戀當成病態,所以才讓同性戀或是跨性別者無法適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8.3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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