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通訊社「性權是人權」專題(8)

看板female_club作者 (話阿遊)時間21年前 (2003/01/01 23:1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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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違反性權八-跨性人受歧視 跳樓自殺 九月中台北市黃姓台大法律系畢業生因平常有男扮女裝的癖好,畢業後一直賦閒在 家,因遭到晚輩恥笑,父親亦加以責罵,從住家十二樓跳樓自盡,結束了未能充分 實現的跨性生涯。 這個事件一方面凸顯了許多跨性別朋友在家中飽受壓力,被家人視為恥辱,生存困 難;另方面也反映跨性別主體在求職時往往備受歧視,雇主因擔心形象問題而不予 雇用,即使得到職位,也必須繼續掩藏身分,以免曝光時被優先解雇。在工作上, 由於性別界限嚴謹,跨性人不容易和同事建立關係,而且常常必須忍受各種直接間 接的試探窺視,像這樣的敵意工作環境事實上已經構成了違反性別平等的要項,然 而兩性平等工作法並不包含跨性主體。可見得在法律上以及在整體社會對跨性人的 態度上都還有很多努力改善的空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8.3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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