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請大家注意隨身物品

看板fastfood作者 (阿桃)時間10年前 (2013/10/28 17:20), 編輯推噓7(7014)
留言21則, 1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不知道該用什麼分類,就先選討論吧~ 上星期六10/26晚上跟家人到摩斯中華店用餐 坐在靠窗整排像吧台的那種座位,因為是背對其他人, 而且有帶小孩,一直在餵食他也沒空注意別人 所以其實看的不是很清楚後面是誰... 不過有個阿伯在我去女廁時發現他從女廁走出來 (中華店是一間男廁一間女廁) 我一進去發現廁所很臭orz,讓人覺得很不舒服 而且他又剛好坐我們後面,所以我有不時稍微偷偷瞄一下他 我們吃到一半,那個阿伯好像要走了,我又看了他一眼 發現他又折回來,拿走他原本位置對桌 椅子上的包包 我覺得好奇怪,他明明已經背一個包包了,怎麼又拿一個包包 還跟我媽說:那個人是有幾個肩膀啊,帶一堆後背包! 我媽:那個人怪怪的耶,我:嘿啊,而且他幹嘛把包包放在對面桌? 我媽:哪桌? 我:(指) 我媽:那裡本來不是坐一個女生嗎? 我:有嗎?因為離我比較遠,所以沒什麼印象那裡是坐誰... 隔了幾分鐘,真的有個女生慌慌張張在找東西的樣子 我哥就說妳在找包包嗎?剛剛好像有個小姐拿走了 我:是一個阿伯啦!(我哥也很認真在餵小孩,根本不知道後面坐誰) 那個女生就趕緊下樓找店員了... 我一直以為是那個阿伯帶兩個包包啊orz 到現在還一直覺得對不起那個女生,沒有阻止那個阿伯 (不過我媽又說了:如果妳阻止他,罵妳兩句還好,如果動手還是有武器怎麼辦?囧) 希望她可以順利的把包包找回來! 提醒大家就算要去點餐或上廁所,也請放本書或放把傘佔位就好 貴重物品一定要隨身帶著啊~~~ 我們要離開時,同一個座位又坐了個女生,把包包(還開著囧)丟著,人就不見了 請不要那麼大意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222.212

10/28 18:48, , 1F
沒掉過東西 永遠不知道痛 包包不離身 這很基本
10/28 18:48, 1F

10/28 19:59, , 2F
大家不是都用包包佔位置的嗎? 的確沒掉過不知道痛~
10/28 19:59, 2F

10/28 20:54, , 3F
用包包佔位子也要把重要東西先拿出來啊…
10/28 20:54, 3F

10/28 21:33, , 4F
有監視器應該抓得到吧?
10/28 21:33, 4F

10/28 21:59, , 5F
兩個人的話要留一個看東西,自己一個除非東西掉了都不
10/28 21:59, 5F

10/28 22:00, , 6F
心疼,不然還是點完餐再找位置,要上WC包就帶著走
10/28 22:00, 6F

10/28 22:02, , 7F
"包包(還開著囧)"沒愈遇過壞人..
10/28 22:02, 7F

10/29 00:16, , 8F
西門町那邊的中華店嗎?西門町那邊真的挺複雜的
10/29 00:16, 8F

10/29 00:22, , 9F
也不用覺得對不起啦,畢竟這不是你的過失,媽媽說的沒錯
10/29 00:22, 9F

10/29 00:24, , 10F
如果一個人在外不要因為這樣去跟別人起衝突,如果他有同
10/29 00:24, 10F

10/29 00:25, , 11F
夥到時候處理起來也麻煩,大家自己多加注意比較有用
10/29 00:25, 11F

10/29 00:27, , 12F
上化妝室真的應該要把包包帶走 但要是像我把錢包留在
10/29 00:27, 12F

10/29 00:29, , 13F
化妝室也囧 還好找主管有找回來 說員工打掃幫我揀走
10/29 00:29, 13F

10/29 00:30, , 14F
當場感動到落淚
10/29 00:30, 14F

10/29 13:06, , 15F
我太相信治安了嗎?我連筆記型電腦都留在位置上去廁所....
10/29 13:06, 15F

10/29 14:20, , 16F
西門町中華店沒錯,朋友也說那裡出入感覺挺複雜的
10/29 14:20, 16F

10/29 22:38, , 17F
我是離開視線的距離就帶著包包走 放個傘或杯子在位子上
10/29 22:38, 17F

10/29 22:39, , 18F
而已 假如還有人要偷我杯子和傘就真的沒法了....orz
10/29 22:39, 18F

10/31 18:50, , 19F
西門町中華路店那邊真的有很多怪喀出沒 要小心
10/31 18:50, 19F

11/01 10:36, , 20F
我筆電也留桌上去點餐,去廁所..十年的筆電也要偷,我只能說
11/01 10:36, 20F

11/01 10:36, , 21F
她一定不識貨XD
11/01 10:36, 21F
文章代碼(AID): #1IRYnRYb (fastfo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