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麥當勞離職已刪文

看板fastfood作者 (jasmine)時間11年前 (2013/02/26 00:48), 編輯推噓17(17034)
留言51則, 2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請問各位板上的大大們 我在M兼差,目前也有一個多月的時間 因為7月左右後我有一些計畫,所以這份兼差工作必須離職 之前主管告訴我,在這間店至少要做半年,而離職前要三個月前講 這樣才方便她找人,請問這樣的規定是對的嗎? 目前我是想,滿三個月後跟她提辭呈,那我在做三個月讓她找人 這三個月找不到那我也沒輒,我還是必須要走 請問這間店離職的成序是否合乎法律規定啊 謝謝各位大大的回應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3.189.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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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樣的流程很OK 相信店長不會為難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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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我只是想問她這樣是不是合乎法律規定啊 另外 她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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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為難我我真的很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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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程序我是不知道 其實你大可不作就不作不用顧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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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00:57, , 5F
但是其實就是職業道德的規範層面比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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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當勞離職要多久以前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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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當勞其實很多一兩天就辭職 或突然不作的員工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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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其實前一個月或前兩個月說就綽綽有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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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現在想辭職的話 其實作到五月六月就差不多欸我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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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比較需要TALK的應該會是排班經理不是店長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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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B大是麥當勞的員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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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那些規定就是排班經理跟我講的 而這間店也蠻缺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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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若不做就不做 不依規定辭 會列麥當勞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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唬爛 哪有3個月勒 那是麥當勞自己的法律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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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來說一個月前辭職讓公司準備相關事宜應綽綽有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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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月、半年那個應該是自己定的,不算正式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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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要不是說不做隔天就立刻不來,應該都不會是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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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一個新人訓練加後面練習到上軌道,大概要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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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你早就有這計劃,一開始就有說,我想你就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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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入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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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這幾天我才做的決定,當初求職無法預料的事情, 而且當初排班經理面試時跟我說:"我們這裡最少要做半年", 我說好,我因該會做半年,那我就做半年再走,也不違背吧 況且他訂這樣的規則是違法的吧,話說勞基法也是特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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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週前講就離職了 賣當當其實不大缺人吧 一堆人搶著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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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排班經理好兇喔 他騙你的啦 法律哪有這樣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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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要走他也不能拿你怎麼樣啊 記得寫離職單還制服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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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小朋友連這些都沒做就直接沒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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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規定工作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的話,十天前要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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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規定可以比這個寬,但不能比這個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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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asmine888 來自: 111.243.184.200 (02/26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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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啊,樓上所說勞基法才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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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唬人的啦 訂的規則多半也不會執行 你也告不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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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服務業的流動率哪要三個月找人或交接什麼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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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會要告啦,但很多速食店都用一些有的沒的規定來嚇唬不懂的人 很反感這種行為 ※ 編輯: jasmine888 來自: 111.243.184.200 (02/26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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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麼沒寫到離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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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員..去年二月說離職,今年二月離職..中間做了一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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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班..每個月都在追32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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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唬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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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話術吧.想當初我還打1999去相關單位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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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是說前10天預告就好.這樣規定(就原po說的)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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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打去問三次(分別不同人接).結論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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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天前吧法律上來說 一個月前左右講我就覺得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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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急著離職當月也要先32小才能離職的樣子(?) 不確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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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前同事就是說要離職後做完32小就沒再上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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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規定感覺是保護主管考績的 有空向周遭同事打聽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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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對自我職業道德要求的問題,沒有法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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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麥當勞只作1天~~後來戶頭一樣有收到1天的薪水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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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他是自動消失,就給人只做一天而已,一樣有一天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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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才做一個多月 14天前預告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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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會繼續做做到7月中,滿半年的時間 只是我怕他不讓我辭@@ ※ 編輯: jasmine888 來自: 111.243.187.131 (02/27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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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勞基法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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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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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提前預告的話雇主不得以任何理由留人,時間到就可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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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記得留個證據 ex:書信/錄音..e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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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免到時公司找理由扣你薪水或甚麼的,就可派上用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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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樓上的建議,謝謝 ※ 編輯: jasmine888 來自: 36.230.84.60 (02/28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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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讓你辭就直接不去上班 他不想讓你白領薪就會讓你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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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22:24, , 51F
反正他是口頭說吧 又沒證據
02/28 22:24, 51F
文章代碼(AID): #1HAvNQkQ (fastfo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