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發票中獎200元被冒領 原來是烏龍!
中獎鬧雙胞!發票對中200元,領完錢卻被通知已有人領走,必
須還款,張姓女網友在臉書貼文,質疑店家冒領獎金,引發網友熱
議;國稅局查證,原來是店家補印發票不慎輸入前一張號碼,才導
致這場烏龍,獎金屬於前一位消費者的無誤。
嘉義市1名張姓男子7月29日下午2點半,到「TEA’S原味」連鎖
加盟冷飲店嘉義北興店消費,購買20元伯爵紅茶;統一發票7、8月
開獎,該張發票末3碼符合增開六獎其中的「731」,能領取獎金200
元。
張男的妹妹持發票到嘉義郵局埤子頭支局兌獎,未料事後郵局
通知她錢已被店家領走,要求返局歸還;張女大為不滿,在臉書發
文「雖然只有200元而已,但是感覺真的很不爽」,「假設有人中了
頭獎,是不是也會被私吞」、「請大家注意一下上面的補印」。
照片中,電子發票證明聯右上方的「補印」字樣被用藍筆大大
的圈起來,還加註「不能領,店家已領走」;網友好奇為何發票會
補印、原本的怎麼沒作廢、獎金被誰領走,直呼「太誇張」、「可
以告店家侵占」。
店家坦承有作業疏失,堅決否認員工冒領,「我們很有誠意,
已跟當事人說明,真的是誤會」;郵局指出有人持中獎發票到四維
路統一超商換取等值商品,但基於個資法規定,不便透露該位民眾
身分。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分局銷售課長黃淑華指出,經查證,店
家當時因發票機卡紙,只印出一半、不清楚,張男要求重印,店員
將原發票作廢,補印一張,卻不小心輸入前一張號碼,獎金為前一
位消費者領走,沒有冒領問題。
張姓兄妹與店家互相釋出善意,店家道歉、欲致贈200元作為
賠償,兄妹也對於誤會店家感到不好意思,並沒有收下現金。
國稅局呼籲,可善用「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申
請手機條碼、消費時給店家掃描,就可紀錄消費資訊、發票編碼
,中獎也會主動通知、匯入帳戶,相當方便,不會有遺失、冒領
問題,店家也可避免困擾。
來源:
2016年10月19日 19:37 陳俞霈 中時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1019006279-26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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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還在人工對發票嗎??您中獎後還去郵局兌獎嗎??不用這麼麻煩了!!
只要申辦共通性載具,將電子發票儲存載具,會自動對獎,也自動匯到帳戶。
發票也不怕遺失,APP也能查詢發票明細喔。 http://i.imgur.com/aIIkHkA.jpg
搜尋開立電子證明聯之店家資訊 https://goo.gl/EXhhQ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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