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Re: [心得] 使用共通性載具遭到拒絕可向

看板einvoice作者 (阿克)時間8年前 (2016/01/22 00:10),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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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ToKing (LiToKing)》之銘言: : 國稅局意見信箱 : 臺北國稅局 https://goo.gl/kqlYBb : 北區國稅局 https://goo.gl/AThZ5b : 中區國稅局 https://goo.gl/FFc3XB : 南區國稅局 https://goo.gl/Z7Hpb7 : 高雄國稅局 https://goo.gl/MX10e4 : 繼之前出示共通性載具遭到拒絕兩次之後,決定寫信詢問國稅局看看 : 選你所發生的地方國稅局網頁去寫信即可,我都先選總局,總局會再分案下去分局處理 : 如果你有詳細敘述店家的名稱及分店名,國稅局通常都會用E-Mail的方式回覆你 : 國稅局會以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第二十一點: : 「買受人持共通性載具索取電子發票者,營業人不得拒絕。」 : 去函你所反應的店家要求改善 : 不過不知道會不會改善就是了,但至少反應國稅局會做處理。 我自己有針對無法使用載具索取電子發票這件事跟平台上反應過五次, 其中三家在我下次去消費時(約超過一個禮拜之後),就可以用載具索取了,通常他們都會說我是第一個使用載具的消費者X D。 另外兩家倒就是完全沒有想要改進的意思。 基本上我在反應時會把店名、地址、時間、發票號碼,都寫清楚,這樣他們就會回信說會通知相關人員辦理,不會再多問一次,供大家參考。 ----- Sent from JPTT on my HTC One 801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4.144.8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invoice/M.1453392635.A.F32.html

01/22 00:42, , 1F
有反應總是會有用的
01/22 00:42,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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