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公用事業明年起開發票 中獎認碼不認人
〔記者吳佳蓉/台北報導〕水、電、瓦斯及電信等公用事業,明年起將開立電子發票
,未來各公用事業在帳單上會加印「載具識別資訊編碼」(簡稱載具編碼),作為中
獎發票領獎依據,亦即兌獎採「認條碼不認人」原則;公用事業也會主動通知中獎民
眾,並設立對獎查詢管道。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去年通過提案,要求過去只開收據的公用事業一年內須全面開
立發票;財政部已公告新制明年元旦上路,近日並訂出「公用事業導入電子發票實施
方案」,明訂相關實施辦法。
兌獎不限帳單登記人
財政資訊中心官員表示,明年起,水、電、瓦斯及電信費帳單上,將多出一串載
具編碼,功能是作為「變動性載具」(或稱一次性載具),藉此把電子發票直接存在
雲端系統;採直接轉帳扣款的帳單亦同。
屆時發票若中獎,按初步規劃,民眾可憑編碼,至超商的多媒體事務機(如i-bo
n)將中獎發票列印出來領獎;意即,民眾若不想大獎擦身而過,就得保存好載具編
碼。
至於誰有兌獎權?官員表示,原則上比照一般發票,誰握有發票就可兌領;在公
用事業開立發票的型態中,誰擁有儲存發票資訊的載具編碼,就可印出發票兌領,不
限定帳單登記人才可領,確立「認條碼不認人」原則,化解在租屋情形下,可能產生
的中獎發票歸屬爭議。
民眾中獎將主動通知
此外,由於公用事業發票是以無實體型態(不印出紙本)透過「一次性載具」存
在雲端,與一般發票不同;因此,財政部已要求公用事業必須主動通知民眾中獎,並
設置可供對獎的線上查詢管道。
官員指出,電信業者初步規劃將以簡訊等方式通知民眾中獎;水、電、瓦斯費則
因房屋出租等情形,帳單登記人未必是繳費者,因此擬以寄發紙本中獎通知至帳單地
址的方式,通知中獎,或加註中獎標語於下期帳單中,持有載具編碼者就可領獎。
為防止通知不到中獎者,官員指出,公用事業也會在各自官網新增對獎專區,民
眾可持識別條碼上網查詢;依初步規劃,未來也可能與超商合作,利用多媒體事務機
(如i-bon)提供查詢。
來源:
2015-10-12 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922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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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還在人工對發票嗎??您中獎後還去郵局兌獎嗎??不用這麼麻煩了!!
只要申辦共通性載具,將電子發票儲存載具,會自動對獎,也自動匯到帳戶。
發票也不怕遺失,APP也能查詢發票明細喔。 http://i.imgur.com/aIIkHkA.jpg
各縣市開立電子證明聯之店家資訊[XLS] https://goo.gl/Njk9E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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