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阿宅,來跳慢舞吧! ◎周芬伶

看板eWriter作者 (石頭書)時間13年前 (2011/01/27 16:27), 編輯推噓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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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aper.udn.com/udnpaper/PIC0004/161913/web/#1L-2911493L (聯合報2009.9.30) 我的研究室掛著一幅賈平凹的字,上書「文之神妙在於能飛也」,恰巧賈的小說被網路文 學研究者視為大陸書面文學的最後典範,論者以此說明未來是網路文學的時代。 這個看法我部分認同,部分不認同。 創作的人是能飛的人,這大約是以前書寫者相信的,就像莊子〈逍遙遊〉中的大鵬鳥,水 擊三千里,摶扶搖而上者九萬里。創作本當如此,這怎麼可能會有錯呢? 殘酷的是現在想飛的,恐怕會飛到外太空去,需要好多好多年才會被看到。 網路書寫像一個拘謹的人進入舞池跳舞,就像電影《來跳舞吧》中的那個朝九晚五的普通 男子,被舞池吸引,也被那群為跳而跳的人們吸引,他開始偷偷的學舞,(注意,剛開始 偷偷是很重要的),然後舞步越來越純熟,最後是華麗地上台表演,贏得滿堂采(大多是 自爽〉。但下了舞台,他還是一個普通男人,不會想成為一個專業舞者,或想在跳舞上獲 得什麼。 只為跳舞而跳舞,人在跳舞時特別放鬆、狂放、享受、電流斷竄,有面具的摘掉面具,沒 面具的戴上面具,或者時而戴上時而摘下,忘了我是誰。這是網路的一面。 所以很嚴肅地去談網路文學是有點怪。 word書寫像打仗或拼圖 我在1990年末進入網路,是所謂的上網作家,那時只是提供書面的舊稿掛在網站,還沒使 用電腦寫作,還想當最後一個手寫作家,原因只是因為電腦不美,對於電子白癡來說,所 有的電子產品都不美。 我的朋友還有這種,至死抵抗電腦。 不過我也算是至死抵抗,2000年的那次車禍,等於死了一次。 如果沒有那次車禍,搞不好現在還是手寫。 因為腦震盪必須休養半年,最好不要出門,常在惡心與臥床狀態,手寫的悠閒是不可能了 。朋友搬來一部電腦,就此變成word作家。word作家跟網誌作家有很大的不同,它比較像 編輯與排版中的書寫,在印刷體字出現時,看來沒有方向,事實上已朝成品邁進,所以在 被命定的狀態前進。word書寫不像飛行或跳舞,比較像打仗或拼圖,也像過河的卒子只能 往前衝,寫作的效率大為提高,以前一個月頂多寫一篇,因為手寫時大部分時間在等待靈 感與練字謄稿,word書寫同時扮演書寫、排版、編輯、印刷,所以它更是革命性的,而且 跟文學較有關。 網路只是一個介面、一個載體,它的目的不是只為文學存在,如果有,目前也是次要的。 舞林中人只講究招式 我的部落格書寫要從2006年起算,因為直接打在版上,為顧及效果,也為直抒胸臆,通常 短而無力,逗而無趣。因為寫得太長自己沒耐心,別人更沒耐心,為什麼要無力呢?裝可 憐啊,寫得太完美,沒人敢留言;至於為什麼要逗,勾人啊;但為什麼會無趣,因為比你 有趣的太多了,你自以為有趣的,常有人笑不出來。 在網上,大家既然都是來跳舞的,舞林中人只有講究招式,快速變化,掌聲與噓聲,還有 心領神會。哪管什麼文學不文學。 word書寫者還謹守寫作的法則,比較像成品,部落格書寫大多是半成品,倉促下的產物。 寫得最瘋的那一年,連續端出十幾道大菜、幾個小點,有時兩三天一道,有時一天兩道, 寫的速度極快,遭到圍攻就拆版重貼,點閱率最高的一篇是寫手機與簡訊,及新世代文學 ,以很輕的筆調談嚴肅的問題;第二名的是一篇很嚴肅的談齊克果《誘惑者日記》的愛情 哲學,是傳統的平面書寫法,可見網路書寫也不一定非輕鬆、搞笑不可。 趣味兩極化,重者恆重,輕者恆輕,現在的書迷嚇死人,上通天文下知地理,拿什麼規範 都拘不住他們,他們精於門道,訊息傳遞極快,又鑽研極深(因為要能說服網友,又要主 持論壇),什麼名家經典一律被擋在門外,我有點覺得這是幾年前的名家熱,幾大、二十 大,以及選本讀本,讓他們有點倒胃口。 寫作的方法改變不大,讀者已大大改變 我曾經在課堂上指定某選本為教科書,跟一群「好幾刀」的七年級粉絲撕破臉,他們誓死 捍衛自己的口味,完全不聽老人言,氣得也想拿好幾刀砍死自己。 每一代都有通俗文學的愛好者,但沒有像他們一樣頑強的。 想當然耳,他們也是成天掛在網上,大多是動漫一族。 所以寫作的方法改變不大,讀者已大大改變,每個都是大大,誰願當小小? 大大現象引來的怪咖真多,牽木鴨子上學,背木劍上班,穿濟公服、女僕裝上街也見怪不 怪了。我碰見最怪的是不變裝不動漫,穿著正常,講話像老蔣,專研槍砲,上課中煮臭臭 鍋,拔腋毛,又愛追著人問問題,當面說你「國語不標準」、「胸部好大」,像這樣的人 越來越多,令人越來越不敢上街、上學,結果上學大家心情都不好,我只有以其人之道還 治其人,變裝成熟女對抗之,因為熟女的萌指數也很高。 如果是動漫族,講的話我一句也聽不懂,都是腹黑、兄貴、御姐、魔獸等專有名詞,而且 排斥性特強,非我族類必死,寫的文章如下:「海灘吃花男孩樹下狂洩不已……」咦咦, 這是什麼時代。 跳舞跳到這裡,頭暈到想吐,只有學學我那愛跳國標的學姊,快六十了越活越美豔動人, 她在舞蹈中已然忘記自己的身分與年齡,不是裝可愛,而是妖精化,因為妖精可活千年萬 年,以此對抗正太弟弟與羅莉塔妹妹們。 令人肅然起敬的地下文學 網路書寫也有令人肅然起敬的。 他們是默默耕耘的網路寫手,不參賽不投稿,無酬分享,寫得勤快,又不斷進步,其對文 學的追求跟經典文學差異不大,他們追隨的是卡夫卡加佩索亞加保羅策蘭加洪尚秀加麥兜 ,他們是安那其主義也是戀物癖者,也會加入樂生、野百合、八八水災等議題,電影看超 多,堅持的態度令人感動,他們會是網路文學的希望,我寧可稱之為「地下文學」。 地下文學雖狂放不拘,但也是迷狂的文學。 文學與迷狂有關,與持續性有關。因為一次完美的書寫是愛現,持續性的書寫才是創作。 當文字已不能令人迷狂,人們只有另謀途逕,只是現在的途徑變多,作品也要更豐富、生 動。 動漫也有極好的,我就覺得《蟲師》的文學性與意境很高,網路的世界也像其中光源被切 斷的世界,文字之蟲令人病令人瞎,但它藏在耳輪呼喚你,直至全身腐爛,只有等待蟲師 拯救,但他在哪裡? 單純的文字書寫已經無法吸引現在的阿宅們,但文字的美又是圖象無法取代,他們一個變 身為福音戰士、火影忍者,你還要跟他們說唐詩宋詞嗎? 現在的迷文化是下輪文學盛世的契機 當今之「萌」取代柏拉圖之「迷狂」。迷狂為靈感之泉源,想像力之雙飛翼。我們閱讀文 字不也想如詩人般如癡如狂,傳統文學在這裡完全失去吸引力,書面文學與網路文學多空 交戰的結果是出現電子書。我對電子書有期待但不會太期待,現代讀者的閱讀習慣改變, 吃喝玩樂無奇不有,吃慣滿漢大餐,端出清粥小菜,也許可偶一為之,實難取代。 網路書寫的文學性如今也許很難跟紙本文學相比,但它的免費、自由度、遊戲、分享、匿 名、以及人人皆可為之的特點,仍然很難取代,一旦收費就失去了自由度與部落客精神, 想想那些部落客一個字一個字打出來免費分享的精神,就讓以稿費維生的作家徒呼負負。 現在的迷文化迷哥迷姊,是下輪文學盛世的契機,就好像古典音樂變成搖滾,搖滾就搖滾 吧,歌德風重金屬,作家不搖滾是不行了。 每天我換上舞衣,跳進部落格,開展我的舞姿,也許有點老派,但現在流行復古,我以夜 上海的尹雪豔為標的,不狐媚人不罷休,白色的旗袍沾滿血跡,經過數十年或者好幾世紀 ,尹雪豔總也不老,她是神女,女神,也是死神。 書寫者永遠需要一個象徵,一個典範,這是文學不死的希望。 我希望網路文學再成熟一點,不是與經典文學對抗,而是分享,相互學習。文學轉變的初 期,人總是大驚小怪的,但一窩蜂往裡頭鑽,就是盲目了,我想起赫拉巴爾,他是法學博 士,也是倉庫管理員也是垃圾打包工,四十九歲才出第一本書,卻被譽為捷克當代最偉大 的作家,他不可能接觸過網路,因為在1997網路發達前就過世了,但他是百分之百的宅男 ,創造出的人物一個比一個嫩呆。 他的作品都是在隱居與廢業期間寫出的,他自己是宅男,書中的人物也多是宅男,關在一 個房間內,對知識有著狂熱的愛好,他們是中魔的人,也是迷狂的人。他因不急於成名, 慢工出細活,而寫出現代人的迷狂。如一對雙胞胎兄弟,一個叫L,一個叫V,LV,好宅哦 !還有書迷奧嘉,是文字的拾荒者,把垃圾打包成藝術品,那一包垃圾與創意的混合體是 電腦文學的象徵,東拉西扯的書寫法,也是宅,但也好文學。 好的文學需要時間需要等待,不急於下定論,不急於成名,不急於掌聲。 我放慢舞步,以華爾滋前進,慢到想睡覺,一切景物如在夢中。 慢工出細活,這句話還不到淘汰的時候。還有,在word上寫比直接在部落格上寫會精細一 點。 所以,阿宅,來跳慢舞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205.163

01/27 19:30, , 1F
我昨天夢到周芬伶= =" 好怪
01/27 19:30, 1F

01/27 19:58, , 2F
迷文化真的鼓勵出很多同人寫手
01/27 19:58, 2F

02/01 13:44, , 3F
很棒的解析 !
02/01 13:44, 3F

02/11 23:29, , 4F
1997前過世就不可能接觸過網路嗎? 記得我初次上網是1991...
02/11 23:29, 4F

02/13 17:50, , 5F
「接觸網路」跟「網路發不發達」是兩回事啊...
02/13 17:50, 5F

03/09 08:13, , 6F
推《蟲師》
03/09 08:13,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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