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怨] 商城 愛3C SHOP 購買三思!!!

看板e-shop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5/12/04 22:10), 8年前編輯推噓9(9037)
留言46則, 1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商品/店家名稱: yahoo奇摩商城 愛3C shop   (販賣各式拍攝相關用品,底片、相機...等) *購買連結: https://tw.mall.yahoo.com/store/dh *相關佐證: *事發經過:   事情是這樣的,十一月的時候,因為該店祭出優惠券的活動很心動 , 所以用許多 不同帳號幫朋友下訂拍立得底片,為了取得優惠成立了七筆訂單,也因此付了七次運費共 560,但最後他只併3次寄送,也就是說運費本身很貴,他多賺了妳其他4次運費320。在我 的認知,我覺得運費是要實支實付,覺得不太合理。並且看了一下當時的評價,也有人如 此反應。並且收到貨的時候還看到店家留的字條,說用了該活動,請勿給予低於十分評價 ,也就是滿分的意思。老實說,不留字條還好,看到怎麼覺得有被威脅的感覺。也看到有 人反應,店家說是為了怕有人不會用評分系統(?)給的"貼心提醒",讓人好無言 後面才是最誇張的,因為收到商品,發現他們多寄了兩盒底片,原本很開心以為 是店家對於買家多付的運費給予回饋,想說原來是我誤解他們了。然後很開心就分送一個 給朋友了,沒想到這才是一連串噩夢和痛苦的開始... 一個月後,店家打電話來,告知我之前是工讀生寄錯了,打苦情牌說工讀生會被 扣薪水,請一樣身為學生的我,應要有同理心,幫幫他,一開始只覺得蝦~那麼久了,怎 麼這樣....可是想想人家也蠻無辜的,雖然有點不悅事情發生這麼久,還要找消費者負責 ...但又不忍 所以我也順便詢問店家多付的運費是否可以還,不然有被多騙的感覺,然 後我也願意把多東西還。 可是後來並不是這樣發展,他開始態度轉硬,從原本的"是否願意幫工讀生,不然 也只能扣他薪水",瞬間轉變成他們是有錄影存證就是有多寄兩個底片(而我本來就沒有否 認阿..)不退還他們就會報警。但都過"一個月"了阿,我底片也給一個出去了........... .. 後來我跟店家說我還剩一個也願意退還,幫工讀生減輕負擔。但有種被獅子大開 口的感覺,說商品之前是兩個,要退還就要回復原狀還回,不然就要另外匯款240元購買 他們"自己一個月前疏失多寄的商品"(話說我原本沒有絕對的義務?) 不然他們又會報警處 理 價錢是其次,但感覺超差,怎麼從原本的詢問意願變相成強迫購買了???!!!!雖 然在送人時,我連包裝紙盒一起給人家了QQ 雖然它是一盒兩入,可是他們有在單包單 包賣阿,但就是不肯讓我把我還留有的一包退回去,整個不合理。反正開始無限要脅不回 復原狀(強人所難)或給錢,他們要報警。可是一開始店家是說不還會扣工讀的錢??可現在 整個就是針對我啊??其實這次的疏忽應該是跟我最無關的,怎麼變成我要負責了? 手機打多次我沒接到就去和商城要到我小時候太誠實填的家電,還告訴我父母不 匯款要報警(怎樣都覺得你在敲詐阿...)我媽還真的就匯了。在此之前,我也告知店家這 樣不妥,我無法給予他字條"貼心提醒"的好評了,我要更改評價,店家又說若我這樣,他 們會報警。 可是評價本來就是給消費者的權利,我只是陳述了事實,應該還不至於違法阿。 因此我改了評價,並將過程也打出來,店家竟然還打回我家打擾我爸媽.....款項也付了 ,請問還有什麼問題阿????!!!! 最後都已匯款了,還說已將問答紀錄作為侵佔罪嫌疑備案…… 店家你們說我侵佔,我怎麼知道你們是不是故意套好,強迫推銷購買啊?!(打定 消費者一個月後會使用多寄的商品,然後進而強迫購買) 整體來說就是店家僅僅為了自己“一個月前疏失多寄的240元貨款” ,打擾我家 人,上演這種戲碼…… 店家為了240元的嘴臉……這麼難看 http://i.imgur.com/mT0vtoP.jpg
http://i.imgur.com/ORwcjjp.jpg
http://i.imgur.com/x5PZCIo.jpg
http://i.imgur.com/b2iO0P2.jpg
http://i.imgur.com/mYsPRyl.jpg
請大家以後購買這家店一定三思!!!!!!! 沒有什麼禮物回饋拉,只有到時認倒楣付錢(不然就是不用碰就沒事QQ)不然可能就是去警 察局吧~ 店家想衝評價,卻又這麼沒誠意,態度又超差,動不動就說要採取法律途徑,報 警處理 以上是幫朋友po的,雖然他處理方式也不完全適當。但遇到這種事也蠻衰的,幫po一下。 畢竟一個月後才叫別人把東西還回去也蠻不合理的。 很多店因為自己疏失,加上時間久,多半會選擇自己吸收。看到有店家會鬧成這樣還第一 次。然後運費也應該老實一點,我覺得。 ***謝謝網友提供 消保法第 20 條 未經消費者要約而對之郵寄或投遞之商品,消費者不負保管義務。 前項物品之寄送人,經消費者定相當期限通知取回而逾期未取回或無法通 知者,視為拋棄其寄投之商品。雖未經通知,但在寄送後逾一個月未經消 費者表示承諾,而仍不取回其商品者,亦同。 消費者得請求償還因寄送物所受之損害,及處理寄送物所支出之必要費用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6.213.1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shopping/M.1449238215.A.3AA.html ※ 編輯: taoder258 (110.26.213.14), 12/04/2015 22: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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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太懂,賣家多寄給你,事後要求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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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麼不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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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補上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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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aoder258 (110.26.213.14), 12/04/2015 23: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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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都過了一個月後才告知有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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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跟經過多久沒關吧,就算寄還過程有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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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支出他們必須負責,但那本來就不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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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東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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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法第20條 原PO記得去看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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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最後算那個多寄商品的價格時候 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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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的運費80也加進去好不合理喔 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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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貪到底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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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家大可一開始就直接要求返還,扯工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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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有的沒的很不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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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其妙,最好是賠錢生意有人做啦!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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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要告什麼?侵佔?自己的疏失自己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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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啊,那麼為工讀生著想不會自己幫工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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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擔嗎?爛店家,幸好從來沒買過,以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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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禁止購買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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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寄的東西不是原本就要還了,一開就還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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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出現這個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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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aoder258 (110.26.213.14), 12/05/2015 12: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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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在P商店街買凉蓆,賣家也是多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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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給我,我主動告知,賣家也請快遞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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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都說你幹嘛那麼誠實,我就是怕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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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的情況發生,所以不是自己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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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不要拿,免費的最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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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在pchome訂家庭劇院、多送一組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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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退、東西大又怕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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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出來的就還回去、真的上法院原po要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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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自己的本來就該還,運費當初就該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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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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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22:25, , 31F
原po,用20條可以請求損害跟寄還費用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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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但這東西至始至終都不是你的,你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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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送人或用掉都不會影響他是否能向你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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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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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22:48, , 35F
依據20條 一個月後已經視同對方拋棄該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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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本來就沒有幫忙保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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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店家在一個月後才要求返還 原PO更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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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家打電話給原PO家長要錢 這實在太誇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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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原PO消費糾紛(還是店家出包)找其他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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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作法雖有問題 但店家處方法真的太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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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13:48, , 41F
好誇張的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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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20:51, , 42F
沒有保管責任及一個月視同拋棄的前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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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20:51, , 43F
有告知賣家多寄東西吧,原po上色的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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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段話明明就有寫,為何要忽略那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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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起碼也要留言給賣家,管他有沒有看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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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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