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以標示<代買>的方式販售國外營養品,違法?

看板e-seller作者 (ryan)時間12年前 (2012/03/14 12:50), 編輯推噓2(203)
留言5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各位前輩們好 ~ 由於衛生局會抓拍賣網上販售維他命... 但我若以代買的方式 說明只賺取代購費 不知這樣合法否 ? 煩請解惑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4.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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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樣的工(台語) 代買衣服還比較好賺 也不會有麻煩
03/14 13:03, 1F

03/14 15:27, , 2F
要更安全一點商品名稱就是代購服務不要用維他命
03/14 15:27, 2F

03/14 15:29, , 3F
如果商品名稱就是用維他命.再備註代購這樣感覺還是算販售.
03/14 15:29, 3F

03/14 20:40, , 4F
感謝解答^^ 所以商品名稱寫 <GNC代購>內文再寫產品名稱 ?
03/14 20:40, 4F

03/20 23:07, , 5F
被檢舉的話 還是中獎 網拍一堆檢舉達人和同業 :P
03/20 23:07,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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