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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心得]一個鄉民對【好時光事件網路風波】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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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5推 2噓 41→)留言48則,0人參與, 8年前最新作者dark0light (暴肝工程師)時間8年前 (2017/10/01 00:19), 8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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飼主和店家怎麼和解是他們兩個事吧?. 不是當事人那會知道雙方談的情況。. 至於,飼主 po 文說店家怎麼樣,. 要告也是由店家去告。. 除非和解書有加註要保密。. 不然,只要飼主的內容是陳述事實 ,店家也無可奈吧!. 但,看到 janinin 在下面的推文. 想一下,如果你的狗死了,還要被這樣酸,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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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7(40推 13噓 340→)留言39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SLai (JSLai)時間8年前 (2017/09/23 12:34), 8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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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真要談毀約,兩造裡面飼主才是第一個毀約的,整理如下述。. 店家過失害死狗之後真的嚇傻了。笨笨的以為願意“付出”(他們真的願意,也真的開始給錢)總價近11倍(飼主口袋10萬、捐款22萬八千)於【原始合約】賠償金額的代價,傻傻的以為這樣做能換來飼主不再追究、不上網爆料毀壞商譽(←這點笨翻了,一面倒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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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67(76推 9噓 486→)留言57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SLai (JSLai)時間8年前 (2017/09/21 21:2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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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真相,即非真相,是名真相。真相可以是頭尾相接種種細節的貼合串聯,真相也可以是你我心中願意相信的描述,真相也可以因為你我認識誰誰、你我是誰誰的朋友。. 我很疼愛動物、疼愛各種動物。我曾為了這輩子前段毫無愧疚地去了若干次國內外動物園而在臉書上公開發文懺悔,我會勸說朋友家長不要帶小孩去動物園、不要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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