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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心得] 關於「好時光寵物旅館」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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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先不論誰對誰錯. 我要講句難聽的. 因為不管是狗還是貓,在中華民國台灣的法律裡面. 很可惜,他們不是人,不是你的家人,只是你擁有的物. 所以上法院即便勝訴,你得到的可能是折舊過的物品價值. 如果是領養的,呵呵,搞不好一毛錢都不會賠. 而且打這種官司要錢. 但是除非你家財萬貫,錢是躺著睡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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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友詢問店家到底說了哪些謊?. 事實的發生經過,就是這麼多的細節. 說出來,因為不想被這樣的業者欺負. 提供給狗主人作為消費的依據參考. 在一開始,所有版友說的「搞黑」「公審」「無限上綱」「取暖」「討拍」. 都不是公開意外的目的。. 選了臉書的公開評論,就一個消費者去描述自己的消費經驗,. 主觀寫出
(還有6452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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