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討論] 淺談公民審議(2)一些常見問題釋疑

看板dog作者 ( 小金(Kim))時間9年前 (2014/09/08 10:34), 9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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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ublicIssue 看板 #1K0dkt9Y ] 作者: crazybaby ( 小金(Kim)) 看板: PublicIssue 標題: [討論] 淺談公民審議(2)一些常見問題釋疑 時間: Sun Aug 31 09:34:42 2014 在上篇,我已經描述了公民審議操作與執行的基本方式,一些板友想問的問 題,其實也與過去一段時間內民眾與記者來電、來信詢問的問題非常類似。 在提出我的感想之前,我先針對一些常見的問題提出解釋。 ============================================================================== ╭─────────────────────────────╮ (1) 執行委員會的組成是否具有客觀公正性? 由誰來選擇? ╰─────────────────────────────╯ 執行委員會就是公民審議會議的核心,所有一切的大小事務均 由執行委員會決定,所以執行委員會成員是否公正公開,就代表了 這一場公民審議是否可接受公評。 以農委會的「流浪犬管理政策公民審議會議」為例,執委組成 為組成:動保領域7位、公共行政領域2位、法律領域1位、生態    領域1位、哲學領域1位、城鄉規劃領域1位,名單則公布在網路 上。 http://www.ccaw.org.tw/zh_TW/aboutConference/ 對一般民眾來說這樣的名單當然沒甚麼,但若是長期浸潤在動 保領域的專業人士則一眼看名單就可發現,動保領域7位執委的名 單實則已經涵蓋了各種不同團體的聲音。 簡單說,動保團體之間也因理念不同而有派系,而此名單已涵 蓋基本各大派系之代表人物。 而且除了動保領域,還邀請了其他各種不同領域的專家,以一 般公民審議會議之執行委員會的規模來說,13位是空前絕後。 至於甚麼遴選方式決定這個執委的名單,基本上就是主辦單位 來決定,但不必擔心不夠透明,因為這份名單必須公布在網路上, 關注該領域的人士一眼就能看出這份名單到底公不公正、有無特定 偏袒甚麼立場,以這次的流浪犬議題來說,這份執委名單已經毫無 可挑剔之處。 ╭─────────────────────────────╮ (2) 為什麼要挑無立場的公民? 挑選公民的方式? ╰─────────────────────────────╯            有板友問到,為什麼要挑選無立場的公民,另有板友代答,而    他答得很好,「有願意瞭解該議題並開闊胸襟來參與討論的民眾都 在歡迎之列」,是的,這就是公民審議的最終理想。      在回答問題之前,我先舉一個例子,這個例子是由呂家華(台    灣守護民主平台公共政策部副執行長)所分享的。(家華本身也非    常積極參與台灣民主運動與公民運動,有在關注318學運的板友 應該對這個名字並不陌生)      『某次的公民審議議題是討論放生,結果清海無上師動員弟子 非常多人來報名參加,最後在公民審議會議期間,20位公民有超    過半數吃素。』      這就是被所謂「有立場的人士」動員成功、導致公民審議結論    失衡的例子,最後呈現出如此諷刺的結局,大家覺得這樣做出來的 結論具有「開闊討論性」嗎?清海無上師的弟子們能開闊討論嗎? 那一般公民的意見呢?      所以這就是為什麼公民審議必須要盡量找無既定立場的公民,    簡單來說理想的公民審議,公民必須是一張白紙,但是又具有理性    判斷且能吸收新知識。            最後,概述挑選公民的方式,公民透過各種管道報名之後,由    執行委員會決定「三至五個挑選面向」,並經過討論、排序、決定    比例之後再來挑選公民,而所有的過程都須經執委會同意。      以農委會的「流浪犬管理政策公民審議會議」為例,總共制定    了四大面向,包含飼犬經驗有無、男女比例、居住地區及年齡比例    等,這些面向各自需要多少比例再由執行委員會討論後通過。 ╭─────────────────────────────╮ (3) 公民審議結束之後公民每人獲得五千元,是否公平? ╰─────────────────────────────╯ 我記得曾經被某台記者質疑過這一點。 實際跟過整個會議歷程之後,我必須憑良心說,這個錢真的真 的剛剛好而已。 要參加這個會議,總共必須空出三個週末,是要完完全全地空 出來喔,且會議時間是早上九點開始,所以一些住在很遠縣市的公 民他們甚至前一晚就要到達會議現場。 五天的上課與討論可以說是接近疲勞轟炸(他們真的好辛苦, 但是這一次的公民都好認真,上課的時候抄筆記,也沒人低頭滑手 機),第二週的正式會議結束之後還必須回家寫報告。 每位公民每天發給一千元酬謝,這個標準是來自台灣公民審議 先驅台大社會系教授林國民老師的指導手冊,而在我觀察整個會議 過程之後,我必須說,公民們收這五千元真的真的當之無愧。 我印象中曾經還有一天晚上還加班討論到晚上十點。 ╭─────────────────────────────╮ (4) 專家與主持人是否具有客觀公正性? 由誰來選擇? ╰─────────────────────────────╯ 提出這個問題板友或是記者,我都會請他先複習一下公民審議 的基本流程。 「專家進場」是在正式會議的第一天上午,其名單則是上一週 由公民自己討論出來的,公民有時候會直接點名某某人,有時他們 則無法提供名字,但是能夠說出「寵物業者」、「地方政府代表」 等範圍,然後交由主辦單位想辦法邀請與會。 所以專家是不是有自己的立場?當然,所有專家都是已經在特 定的領域、進行特定的工作、具有非常明顯的特定代表性,而他們 之所以能夠進去會場,純粹是因為「公民要求與之對談」。 至於主持人的挑選,則一定要找無特定立場的專業公民運動人 士。這個主持人的專業就是主持公民審議,在台灣目前人數不多, 但確實存在。我們曾經屬意呂家華,但是因為她已經是執行委員, 不宜再擔任主持人,因此後來請了吳彥然和東華大學的羅晉教授。 (謎之音:兩個都好帥呀....) 主持人是非常辛苦的,主持人對於公民發言要兼顧尊重與控制 ,其分寸的拿捏本身就是ㄧ種無上的專業,在此對於兩位主持人再 次獻上敬意。 ╭─────────────────────────────╮ (5) 公民結論報告的約束力與有效性? ╰─────────────────────────────╯ 很可惜,也非常明白地告訴大家,目前在台灣,這一本報告並 沒有甚麼實質的法律有效性,也就是說,法律上並沒有人規定將來 甚麼單位一定要按照這一本公民結論報告來執行任何政策。 有關於這一點,我自己也遍詢過很多公民審議的專家,但是不 管是誰,包然台大的林國明教授、政大的杜文苓教授,甚至還有很 多公共行政的老師們,大家一致的看法都是如此。 那這就是ㄧ本無效的報告嗎?我不會這樣看待,這是公民集思 廣益的成果,它就有了參考的價值。 但是當然,政府是否參考、而當中的內容是否都可以執行,目 前確實沒有約束力。 但是我記得家華有說過,在公民審議的發源地──歐洲,似乎 某些國家已經將其納入法律,必須要執行公民的結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5.181.15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09448887.A.262.html ※ 編輯: crazybaby (114.35.181.150), 08/31/2014 09:35:29 ※ 編輯: crazybaby (114.35.181.150), 08/31/2014 09:43:13 ※ 編輯: crazybaby (114.35.181.150), 08/31/2014 09:53:25 ※ 編輯: crazybaby (114.35.181.150), 08/31/2014 1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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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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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以拍成紀錄片 或是拍影片上傳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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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可以讓公民審議的精神理念與內容更被大家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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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也是這樣想,主辦單位也未嘗不想 我之後會在(3)詳述,我們想要公開錄影、錄音過程當中碰到的困難 但是在這邊我可以先回答.....「個資法是非常嚴重的法律」 以上你說的,20位公民只要有一位不願意,這件事情就不可能發生 套一句法律系教授王毓正老師的話,台灣的個資法是全世界最嚴的個資法... ※ 編輯: crazybaby (114.35.181.150), 08/31/2014 10: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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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這場沒有影片,不過其他公民共識會議有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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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馬賽克匿名呢......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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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推樓上(一定是專業的前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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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補充說明,你說的影片是新個資法公布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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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個資法公布之後 所有的影音都必須取得公民書面同意 這還不是最難解決的 最誇張的是 「即使是書面同意,公民也得以隨時主張撤銷」 因此拍影片、公部影片,有可能這一秒合法(公民都簽名同意公開) 下一秒就變成違法 (因為有某公民反悔、撤銷同意) 以上都是由法律系教授(同時也是執行委員)說的...... ※ 編輯: crazybaby (114.35.181.150), 08/31/2014 10: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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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2005、2006的青年國是會議我都有參加北區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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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razybaby (114.35.181.150), 08/31/2014 10: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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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資法第3條第5款 不得預先拋棄或以特約限制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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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請求刪除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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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的確,關於執委會的名單,不是長期參與動保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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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王、沈、顏老師和朱執行長的名字,的確釋疑與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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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很多,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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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猜想地理系的老師也許是有GIS背景的,一定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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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沒有看到獸醫系背景的老師(如費老師)在執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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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是有一些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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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啊,林雅哲是獸醫師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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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謝謝說明!因為之前看到的是費老師的報告,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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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狂犬病事件以後,就以為農委會跟費老師沒有合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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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老師據我所知精通的領域很多、並不單有動保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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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農委會受費老師在各領域的幫忙很多:) 持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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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謝謝對2的說明,舉的例子讓我一下就打開問題癥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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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對突破自己思想的盲點幫助很大!謝謝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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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我是一個有立場但是願意聆聽意見與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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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依討論思考願意調整自己判斷的公民,未來是不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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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報名參加?(當初我填報名表單時,就是因為自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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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最後還是決定要誠實,放棄報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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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是人人都可報啊,沒啥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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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後續會由執行委員決定怎樣從中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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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覺得ifulita說的對,願意開闊與理性討論者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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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因為網頁有說希望挑選沒有立場的公民,所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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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的當下有自我審查:我到底是不是合乎報名標準啦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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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我也認同願意開闊與理性討論者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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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3的五千元,我覺得對不是問題,但是因為台灣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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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對社運和公共議題的道德要求性比商業不一致的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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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明真的比較辛苦!對了,不知道國外參加陪審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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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在吃住外,也有津貼?也比如內部監票員也是有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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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的,總之,是公民權益或是義務,也許台灣還要慢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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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與學習,總之,就是要讓會議正當性不留縫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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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第一階段地點選新竹,有一點覺得傾斜工研院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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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對4的說明,很有幫助和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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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謝謝對5的坦承說明,對,之前belleyyc大有說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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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的參與模式,在之前的文章中,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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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要離開,晚上回來再來拜讀c大的文章,謝謝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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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詳細解說!(to zoo大:不確定我是否讀錯了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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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北歐的民主組合決策與執行機制是會對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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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政策有影響力的,這點可能是不同於審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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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在此釐清,雖然審議制也是源於北歐國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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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應該要選推,結果選到箭號,真是抱歉!補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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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belleyyc大,之前的「對」針對crazy大這篇文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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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中所寫:「在公民審議的發源地──歐洲,似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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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國家已經將其納入法律,必須要執行公民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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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個部分,表示說我認同有歐洲的國家有些有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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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但是我的確沒有明確區分出北歐的「民主組合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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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公民審議式會議」,謝謝belle大推文說明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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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我才深刻意識到這兩者是不同的東西,深深感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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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時間允許,可以聽belle大分享從北歐民主組合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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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的角度,看這個會議的想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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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大,經過一夜,我想我還是要承認我的確把這兩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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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的機制,誤以為是一樣的啦,真的要謝謝你的推文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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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我明白這兩個是有不同的機制和影響力,謝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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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crazybaby (114.35.181.150), 09/08/2014 10:34:01
文章代碼(AID): #1K3HMReS (d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