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撿到狗不能隨便亂送養!!

看板dog作者 (壞巴士麥特 噓噓樂)時間10年前 (2014/05/12 01:41), 10年前編輯推噓9(16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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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朋友說的 一個朋友在路邊撿到一隻狗 沒晶片沒項圈 中途了一陣子 然後給人送養 還幫牠除蟲植晶片 結果一個自稱狗原主人的人跑來 說朋友偷他家的狗 要告他以及認養的人侵占還是什麼的 結果現在官司纏身 工作也不保了 家人也一直念他沒事找事惹來一身腥 現在人心險惡 還是不要亂撿狗比較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73.11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dog/M.1399830115.A.6D7.html

05/12 01:42, , 1F
他撿到狗沒有先帶去掃晶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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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hybusmatt (123.192.73.119), 05/12/2014 01:47:34 ※ 編輯: whybusmatt (123.192.73.119), 05/12/2014 01:48:08

05/12 02:08, , 2F
原po有說當時撿到時狗狗沒晶片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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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02:15, , 3F
可以請當初幫忙掃晶片的人證明他有嘗試尋找主人吧,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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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是號稱主人也要能提出明確證據證明自己是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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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人心險惡不要亂撿狗 而是你朋友也不知道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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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隨便讓人嚇 而他也很無言的信了那個人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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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狗的晶片是認養人的 代表那隻狗現在是認養人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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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 而狗原本撿到時沒有晶片 光這點他就站不住腳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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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人家說要告你 就直接怕到連沒錯的事都認為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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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今天你朋友沒撿到狗 沒照顧他 那隻狗還可能活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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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這點 那個說自己是狗主人的就要先感謝你朋友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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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會反過來想告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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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亂誤導人 如果你朋友有去植晶片 基本狗就算是他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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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主人想告也不可能贏 你得到的應該是片面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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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了解整個事情經過再來PO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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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面資訊欠周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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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0:40, , 2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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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前幾天某個美容師po的,再比對這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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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危言聳聽?沒有那麼容易告得成。請問他是做什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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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幾次法院就工作不保?除非他平常就是常常無故曠職,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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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個假出庭沒什麼了不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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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0:59, , 2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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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的是在噓什麼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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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問過朋友 原飼主因為要不回狗(認養人不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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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一怒之下告上法院 說朋友偷走他們家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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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只有FB上的認養文 律師說沒有構成法律上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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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晶片也沒什麼法律上的效力 對方拿出一堆照片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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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經過收容所公告認養 而私自送養這樣很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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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平常很愛狗的 遇到這種事真的令人想不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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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聽到被告 不想惹麻煩 就暗示朋友"主動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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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在寵物用品店打工,飼主為了要回狗還跑去店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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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片是你朋友的名字基本上就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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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律師怎麼說法官就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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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3:50, , 37F
刑事還是民事案件阿!! 民事還真的不用怕什麼就給他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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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差不過就是返還狗狗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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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的話 你朋友一開始並沒有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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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侵占成立要件之一 是易持有為所有 原飼主一開始並未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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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有遇過被告的例子 但後續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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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交付 而使你朋友持有 故本條其實有點難成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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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遺失物罪比較有可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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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此條僅處罰五百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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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朋友收到檢察署公文還是法院的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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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叫那飼主證明他沒有惡意遺棄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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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7:20, , 47F
建議你朋友把撿到狗之後的所有伙食費+醫藥費+美容費+保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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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7:20, , 48F
費(以天數計算)帳單列出,請原飼主支付,就把狗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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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7:26, , 49F
狗在法律上雖然是物品,但牠被放在路上沒有人照顧是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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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7:26, , 50F
掉的,死掉的狗飼主找回去也沒有用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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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20:51, , 51F
有人能分享正確程序嗎? 對方沒立場告的合法程序?
05/12 20:51, 51F

05/12 21:38, , 52F
送警察局依遺失物招領程序,經六個月無人認領後取得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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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21:38, , 53F
六個月內主人出現向他請求養育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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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22:20, , 54F
六個月@@狗早就進收容院安樂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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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0:37, , 55F
招領期間的六個月內自己養啊 警局不會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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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1:38, , 56F
推W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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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1:40, , 5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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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2:05, , 58F
根本告不成,沒晶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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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3:26, , 59F
送警局的話,警察也是會送到收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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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JRxPZRN (d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