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處理流浪犬議題 不能忽視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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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razybaby ( 小金(Kim)) 站內: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處理流浪犬議題 不能忽視民眾權益
時間: Sun May 11 00:14:13 2014
1.媒體來源: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網站/農業新聞區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農委會以負責態度處理流浪犬議題 不能忽視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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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今 (10) 日動保人士遊行訴求「流浪犬被濫捕、濫殺,要修法全面採行絕育放養
」一事,農委會表示,瞭解動保人士不捨動物面臨人道處理的想法,該會也一樣希望停止
人道處理措施,但負責任的政府,不能讓流浪犬在街頭影響民眾日常生活。農委會指出,
對流浪犬管理爭議,不能只考慮關心動物民眾的觀點,對其他社會大眾希望擁有安全無虞
、不被流浪犬干擾的日常生活需求,也應被考量與重視。且我國參考美、日等國所採取之
流浪犬收容、認養模式,無論在增加認養或減少人道處理等方面,均逐年持續改善,該會
將持續強化推廣認養措施,以加速降低人道處理數量,期達成動物福利與民眾權益都被照
顧的友善動物社會。
絕育不能改變或降低流浪犬造成民眾人身安全等風險
農委會表示,部分動保人士指 TNR( 誘捕 Trap 、絕育 Neuter 、放養 Release) 為
國際認同的有效做法,但其實 TNR 在國際間一直是存有許多爭議的做法。該會說明,政
府及各界對於推廣絕育是有共識的,主要問題在於絕育後放養的犬群要怎麼管理?民眾是
否能接受生活空間長期存有流浪犬群?民眾是否能接受等到狗攻擊人之後或有攻擊人之虞
時,才能檢具相關事證要求政府捕捉?而在其他狀況,如攻擊畜禽、破壞農作物、影響安
寧、污染環境或基於防疫需求時,政府則無須處理?
該會嚴正指出,這是涉及廣大民眾權益的公共政策,社會要審慎思考修正動物保護法
納入 TNR 相關條文的全面性影響,法律修正後是全國一體適用,一定要衡量實務執行可
行性及對民眾權益的影響程度。
近年收容動物認領養率持續增加 人道處理率持續減少
我國現行流浪動物末端處理作法與美、日、多數歐盟地區是一樣的,即收容流浪犬、
推廣認養。近年來該會持續致力於提升認養率以降低人道處理率,近 5 年來的數字顯示
,認領養率自 98 年之 13.7% 提升至 102 年之 40.8% ,而人道處理率也自 98 年之
73.1% 降低至 102 年之 40.6% 。農委會與地方政府會更努力推廣認養收容動物,如能
獲得全體國人認同、支持與共同投入,一定可加速達成不再因收容空間不足,而人道處理
收容動物的目標。
嘗試以擴大民主決策模式化解爭議
農委會表示,社會各界因流浪犬管理政策見解不同而紛爭不斷,該會為嘗試化解爭
議及聆聽一般民眾多元聲音,以廣納各方意見,自 102 年起導入公民審議機制,目前已
完成籌備工作,並於 5 月 8 日召開記者會公開招募公民參與流浪犬管理政策討論,希望
透過開放、透明的新興民主決策模式,讓來自不同生活經驗與背景的公民,在彼此尊重、
相互瞭解的基礎上思考、溝通、對話,尋求共識,提出建言,做為政府流浪犬管理政策的
參考,而不再停留於政府與關心動物人士因不同觀點的不斷爭論。
具共識之條文應儘速完成修正 強化源頭管理效果
農委會進一步表示,目前尚待立法院朝野協商之動物保護法修正案,其中有許多已
具共識之條文包含「加重棄養寵物罰則」、「設置棄養檢舉獎金」、「犬隻原則應絕育」
、「強化飼主責任」、「警察協助動物保護執法」、「地方政府應設機關專責動物保護」
、「寵物食品源頭管理」、「展演動物業管理」及「政府特殊功能犬隻管理」等,均是可
提升我國動物福利及改善流浪動物問題之規定,該會企盼能擱置爭議條文,儘速讓已具共
識之條文完成修正,才能制度性的強化源頭管理工作。
農委會最後表示,對今天所有關心動物民眾遊行訴求的理念,該會甚表重視也能理解
其訴求,但因社會環境是所有民眾共有的,政府須以負責的態度來制定相關公共政策。該
會也希望各界了解,政府與動保人士對於提升動物福利的目標與立場都是一致的,期望未
來能有更多合作,共同幫助更多動物。
3.新聞連結:
http://ppt.cc/VDir
4.備註:
不知道今天上街頭的多少人有完整把所謂的TNR入法徹頭徹底了解?
有多少人知道政府已經原則性同意TNR,但是只有唯一要求──要打晶片、要負責任
動保團體屢屢要求又要TNR又不要負責任,那所有的爛攤子是要全民接收嗎?
這些半手愛心是真的愛心嗎?
我很敬佩今天510頂著悶熱天到場支持抗議的民眾
但是令人悲傷的是,我相信很多很多很多民眾一定不知道,他們在支持甚麼
他們一定也不知道,許多他們要求的東西根本早就已經有朝野共識了
只剩下TNR入法
TNR入法之所以無法被通過,癥結就在於動保團體不願意替TNR的狗負責
他們R完就要無條件丟回街上
其實政府早就已經在很多地方接受TNR,比如說校園犬就是一種TNR
必須要有人管、有人照顧、有人負責
另外國際知名動保團體RSPCA也嚴正反對TNR
因為TNR並不會真的減低浪犬族群的數量
這是有科學研究結果的
其實除了WSPA曾在某些區域試行TNR政策以外,全世界沒有任何正經的動保團體贊成此法
而全世界也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正式以TNR作為管理流浪犬的國家公共政策
RSPCA更指出,TNR入法就是飼主責任崩盤的開始。
很簡單,因為一旦入法,你家隔壁老王棄養的狗跟愛心媽媽TNR的狗
請問,在法律實務上有甚麼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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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5.181.15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99738457.A.6E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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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重點在於,目前在法律上,棄養已經很難罰了 (因為總是缺乏證據)
但是一旦證據確鑿,仍然可以開罰
之前在桃園縣有個case,有人把狗載到山上丟,前後共數台攝影機拍到
而且還拍到的定位標誌(台電電線杆),政府馬上依法開罰
將來TNR入法以後,連這種case都沒辦法罰了....
那個被拍到丟狗的還可以說他是去R狗
.....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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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入法的話,一般民眾撥打動保專線便可通知專人來處理
(如果狗真的造成困擾的話啦..)
※ 編輯: crazybaby (114.35.181.150), 05/11/2014 00: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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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遠也不會少
科學研究有明白指出
TNR要有成果,需要非常多條件
比如限制區域(校園內、某個封閉社區內)、源頭控管(確保沒人再把狗丟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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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R確實可以達到不發情不繁衍,所以TNR可以落實在貓上
(台北市浪貓TNR計劃就是政府帶頭做的喔,目前小有成就)
但是對於狗來講,TNR可以解決的問題非常非常非常有限
狗一樣會叫會跑會咬
除了發情以外甚麼事情都會繼續發生
所以一樣會繼續被民眾投訴.....
另外,政府每年都有補助動保團體絕育費用喔
比如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這你知道嗎? 還是你覺得民間團體都是自己出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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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razybaby (114.35.181.150), 05/11/2014 00: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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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樂死到底人到不人道,這是道德議題,我倒是沒甚麼立場,只能說這種事情並無定論
(如果安樂死是按照規定的程序執行的話,應該是無痛的)
惡劣繁殖場我也很深惡痛絕
問題是這跟TNR入法並無直接相關
動保團體也很把這些通通混在一起大鍋炒,塑造出悲情的效果
我自己也養貓(路邊撿來的),我並非不愛動物之人
只是我覺得"入法"是一件嚴重的事情,必須理性討論所有可能導致的結果
我倒覺得與其爭論"要不要TNR入法",不如持續推廣認養代替購買
我個人非常非常支持認養不棄養。
※ 編輯: crazybaby (114.35.181.150), 05/11/2014 00: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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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crazybaby (114.35.181.150), 05/11/2014 00: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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